- 部门决算
-
索引号20240913-141401-443
-
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9-06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殡仪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1501000
红河县殡仪馆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殡葬法规、政策;承担全县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丧葬案件及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负责全县遗体运输、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研究拟订全县公墓发展规划,负责公墓规范化管理等系列服务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发放火化补贴25,000.00元,惠及群众25,000.00人次。始终把围绕殡仪馆中心任务作为推进发展、破解难题、贴近群众、改善民声、增强活力的有效手段。通过大力开展活动,使全体职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推动殡葬发展的能力、为民服务的能贯彻落实力、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有效增强,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名称:红河县殡仪馆,单位地址:红河县迤萨镇凹腰山社区老象山,单位负责人:马阿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252968856265XB。部门共设置2个部室,包括:办公室和财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县殡仪馆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县殡仪馆。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殡仪馆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0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 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没有项目收支,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殡仪馆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17,728.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7,728.7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22,473.71元,下降73.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22,473.71元,下降73.1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收入有2296002款2,248,000.00元上级经费,导致2022收入决算数与上年收入决算数差异过大。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00%;其他收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殡仪馆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42,858.14元。其中:基本支出842,858.14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27,198.31元,下降74.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9,198.31元,下降17.53%;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200,000.00的农村公益公墓建设资金,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248,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支出有2296002款2,248,000.00项目经费,今年无项目经费,导致2022项目支出决算数与上年项目支出决算数差异过大。
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殡仪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2,858.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2,973.77元,占基本支出的97.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84.37元,占基本支出的2.36%。人均公用经费为3,314.0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殡仪馆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殡仪馆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7,858.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3%。与上年相比增加25,651.69元,增长3.24%,变动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资,人员调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8,29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开展殡葬工作业务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69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8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元,支出决算为6,070.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70.8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殡仪馆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0元,支出决算为6,070.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70.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产生了经费,但是达不到预算值,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有所增长;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变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41.70元,增长23.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41.70元,增长2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汽车磨损大,需修理保养,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用增加,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比上一年增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殡仪馆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红河县殡仪馆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故决算中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殡仪馆部门资产总额3,680,268.55元,其中,流动资产84,223.94元,固定资产3,244,212.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51,832.4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4,807.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8,759.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54,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1501111
附件【2022红河县殡仪馆2023090610424085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