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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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40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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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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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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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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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401000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筹资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贯彻执行省州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贯彻执行省州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订全县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省州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职能转变。红河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四个不摘”要求,突出重点,攻坚克难,严格落实《云南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和红河州贯彻意见有关政策,扎实推进政策保障惠农行动,切实减轻稳定脱贫人口、“三类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医疗费用负担,有效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底线。
2.精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按照“两项费用”保障要求落实国家和省州新冠肺炎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政策,2022年19.38万针次155万元。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调整政策。
3.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参保人在居住地、就业地参保,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开展重复参保专项核查治理,动态精准掌握不同人群参保情况,有效杜绝重复参保。强化责任落实,主动对接税务部门,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参保覆盖面逐步扩大。2022年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12276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保11304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00972人),完成户籍人口数358439人的87.12%。完成常住人口277800的112.41%。
4.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守护群众“救命钱”。严格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5.严把政策关,做好待遇保障。2022年支付医疗费用20143.93万元,其中城镇职工3026.39万元、城乡居民13916.66万元、异地就医清算资金3200.88万元。
6.扎实推进医保各项改革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县医疗保障局
2.红河县医疗保险中心
3.红河县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县医疗保障局
2.红河县医疗保险中心
3.红河县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442,339.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42,339.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5,438.44元,增长18.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5,438.44元,增长18.8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本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由预算单位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442,339.23元。其中:基本支出3,030,887.00元,占总支出的88.05%;项目支出411,452.23元,占总支出的11.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5,438.44元,增长18.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2,113.42元,增长9.86%;项目支出增加273,325.02元,增长197.8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本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由预算单位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30,887.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90,894.99元,占基本支出的92.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9,992.01元,占基本支出的7.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1,452.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是: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11,452.2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2,339.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45,438.44元,增长18.83%,主要原因:一是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二是本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由预算单位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26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75,57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24,202.8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8,536.24元,资本性支出62,83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0,4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00.00元,支出决算为3,4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2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200.00元,支出决算为3,4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97.00元,下降43.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97.00元,下降43.1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医保局来我局调研、指导工作和村委会脱贫攻坚对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992.01元,比上年的294,290.36元减少54,298.35元,下降18.45%,主要原因是:年底库款不足,部分单据未能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16,931.52元,其中,流动资产5,987.21元,固定资产110,944.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320.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83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83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83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办公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401111
附件【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3090604170811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