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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tjj/2024-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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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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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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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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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1001000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州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2)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个私经济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和统计执法;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3)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5)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
(6)依照《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7)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加强统计服务经济发展水平
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紧紧抓住GDP增长主要支撑行业的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本地建筑业、非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性服务业、批零住餐等重点指标,加强与各主管部门协调对接,对主要经济指标研判分析,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作用。
(2)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积极做好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7月1日至10日,县统计局牵头举办全县规上工业、贸易、建设领域、农业等业务培训,传达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相关统计业务知识,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抓好企业统计基础台账建设。积极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到“四上企业”业务指导,下沉企业了解其困难和问题,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动态,特别是产值(营业收入)波动大和减量严重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指导企业整理统计数据支撑材料,专题指导国家统计查询所需佐证资料,1户强制审核、1户标记核查、1户明细表核查企业通过国家审核。三是积极开展入退库专项检查。对2021年以来全县工业、批零住餐、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65个(入库:266个,退库:99个)入库真实性、退库真实性和数据报送真实性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检查,发现的部分企业(单位)台账不健全、不规范和支撑材料不齐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入库退库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有效提升统计入库退库质量。
(3)依法统计,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
深入推进依法统计,持续保持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着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22年2月22日,县委、政府出台《红河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办法(试行)》,2022年10月11日印发《红河县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清单》。制订《红河县统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方案》按照《红河州统计局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组织2名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人员对省统计局统一抽取的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农业4个统计专业,共6家企业(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查看其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等内容进行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独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夯实了全县统计工作基础,提高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4)全力抓好专项调查工作
一是做好住户调研工作。统计局领导班子和业务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各调查点强化业务提升培训,进一步讲解调查账页审核流程、注意事项,重点针对填写《现金和实物收支日记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源头数据质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抓好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自2022年4月启动以来,开展了样本框核实,国家抽取调查小区,初选辅调员、召开业务培训会、绘制调查小区图、入户摸底调查工作、国家抽户等,本轮住户调查国家抽取我县12个点,每点抽取10户,共120户,涉及迤萨镇6个点60户、乐育镇2个点20户、大羊街2个点20户、洛恩乡1个点10户、三村乡1个点10户。积极开展记账业务培训,确保12月新样本记账工作。三是完成千分之一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公民素质提升调查工作
(5)积极推进从严治党工作
全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纠正“四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织活动制度,强化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确保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意见》《中共红河县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自觉接受监督。抓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从根本上杜绝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等问题;抓好反腐败任务落实,加强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自觉履行廉政承诺,领导干部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事件。我局领导干部职工2022年以来没有发生在选人用人、工程建设、规划管理、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金融信贷、资金拨付、执法司法等涉及公权力行使的重大事项中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完善统计网络安全与信息建设,今年购买了3.5万多元的保密设备,即保密柜、保密计算机、检测设备、打印机、碎纸机、国产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等,现已投入使用,持续提升服务统计业务的能力和水平。
(6)作风效能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8次,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切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和推动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二是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奋力开创担当实干,争先跨越新局面。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持之以恒转作风抓落实。三是服务重点企业成效明显。加强对规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批零住餐等数据进行核查,今年共深入企业47余次,实地核查企业41户,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现场指导工作。着力构建服务企业的“亲清”政企关系。加强指导,畅通数据报送渠道,为企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7)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我局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政策宣传、走访帮扶,局班子成员多次到挂钩联系点妥赊村委会调研工作,5月12日,调研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和包浆玉米示范种植情况。7月6日,以《践行“五个带头”,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题讲党课,帮助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禁毒知识宣传。8月18日,落实《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红河县关于促进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收入增长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各项增收措施,开展班子成员“二次保包”调研,入户了解情况。 先后购买农副产品1,600.00元,帮扶群众消费。到阿扎河乡西拉东村委会走访挂联户,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若干措施》,元月15日、5月27日、10月27日共3次集中走访我局帮扶户139户,开展核对脱贫户、监测户基础信息和明白卡,催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收家治家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1、办公室2、统计法规检查股3、综合核算业务股4、农业经济综合统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红河县统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红河县统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相关业务资金收入和支出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625,536.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1,581.94元,占总收入的95.7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3,954.30元,占总收入的4.2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44,941.71元,增长40.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25,787.41元,增长41.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9,154.30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并且支出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也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739,818.41元。其中:基本支出3,686,956.16元,占总支出的98.59%;项目支出52,862.25元,占总支出的1.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67,337.55元,增长25.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94,942.02元,增长32.05%;项目支出减少127,604.47元,下降70.7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并且支出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也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86,956.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69,200.69元,占基本支出的77.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7,755.47元,占基本支出的22.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862.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和劳务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24,444.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4.24%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3,044.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2% 。2022与上年对比增加771,399.43,增长28.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并且支出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也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68,55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2%。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44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4%。 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26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 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1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1%。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9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90.00元,完成预算的 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90.00元,完成预算的13.45%。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接待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1年减少950.00元,下降2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0.00元,下降26.1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经济人口统计、普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2,567.25元,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013.38元, 与2021年对比增加431,553.87元,同比增长252.35%,主要原因是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车辆运行费大幅增加,本年用于劳务费支出430,568.15元,2021年30,000.00元,是2021年劳务费支出的14.35倍;本年用于委托业务费103,044.50元,2021年44,621.11元,同比增长130.92%,其他支出也较上年增加,故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同比增长252.35%。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县统计局资产总额 485,791.44元 ,其中,流动资产178,751.75元 ,固定资产 307,039.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 ,在建工程 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 ,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21年资产总额682,587.03 元 ,其中,流动资产306,129.66 元,固定资产376,457.37 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 ,在建工程 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2022年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6,795.5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7,377.91元,固定资产减少69,417.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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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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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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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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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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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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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85791.44
| 178751.75
| 3070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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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70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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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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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红河县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和年初、年末结转,所以GK08、09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我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购置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1001111
附件【红河县统计局2023090505254280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