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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414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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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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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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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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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501000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浪堤镇党委、镇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和7个事业单位。
5个综合办公室:
1.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广播电视、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外事、文秘、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 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
3.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和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统计、审计、能源开发和管理、通信、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责;
5. 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7个事业单位:
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2.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3.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人居环境、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交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4.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退役军人事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5. 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承办本镇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镇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软硬件支持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全镇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电子政务、“互联网+”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6. 项目服务中心。承办组织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并实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度;负责协调本镇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对各单位包推进项目情况的调度监测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7. 财政所。承担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浪堤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各项重要讲话和关于基层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财务方面,一是狠抓财税建设。促进浪堤镇财政逐步实现了由吃饭财政向民生财政的过渡;二是狠抓制度建设。严格遵照村财政管制度,站办所财务统管制度,完善了会计制度,规范了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了会计账簿,会计科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狠抓财务管理。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和财务报批手续,凡是预算安排的都按预算执行,对于重大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全部都经过党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才实施,对于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把关,保证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走样,有效控制非正常开支。
项目管理方面,一是稳步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浪堤镇始终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决策、执行力度。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充分利用安品、俄期、红波洛大河片区红河谷亚热带气候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甘蔗、香蕉、芒果、柑橘等热带水果,2022年新植芒果500亩,特色水果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带动周边36户脱贫致富,长期吸纳近20余名生活困难群众稳定就业,户均增收10000元以上;新建200亩何首乌种植高产示范基地;抓好中半山区特色蔬菜种植,推广种植油菜1000亩,覆盖166户农户,种植洋芋600亩,覆盖387户农户,以“企业+基地+农户”的订单模式,在全镇种植野山椒600余亩,建成2个辣椒产业基地,覆盖11个自然村;推广八角种植3000亩,涉及农户1489户。完成稻鱼养殖2199.85亩16451公斤,覆盖农户2258户;发展冬闲田养鱼项目4808.25亩,向全镇8个村委会2384户农户发放鱼苗19233公斤,实现“三类对象”全覆盖。
人居环境方面,浪堤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浪堤镇坚持既要保增收,也要保护环境的发展理念,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力推动农村厕所革命,2022年全镇已完成户厕建设721户,完成公厕建设6个;同时也扎实推进绿美乡村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浪堤镇已上报绿美乡村项目9个,其中垤那村、妥勺村、乔地街村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其余项目正在积极与上级部门协调,做好相关工作。
文教卫事业方面,浪堤镇组织成立“浪堤镇金秋教育基金”,在全镇上下营造了重视教育、支持教育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补助力度。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深入推进“平安浪堤”创建。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民族宗教事业稳步推进。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
2.红河县浪堤镇财政所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水利站
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林业站
所属单位两个,分别是:
1.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
2.红河县浪堤镇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
2.红河县浪堤镇财政所
浪堤镇人民政府下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站、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站;浪堤镇财政所无下设机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4,971,453.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23,772.73元,占总收入的99.01%;其他收入247,681.00元,占总收入的0.9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68,183.29元,增长9.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02,562.29元,增长11.77%;其他收入减少434,379.00元,下降63.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乡村振兴项目增加,非本级财政拨款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4,723,772.73元。其中:基本支出11,467,589.18元,占总支出的46.38%;项目支出13,256,183.55元,占总支出的53.62%。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05,155.35元,增长9.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89,872.27元,增长7.4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有新晋公务员和事业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另外购买办公耗材较多也导致办公费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315,283.08元,增长11.0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较上年有新增项目且兑付资金及时,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67,589.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26,808.82元,占基本支出的83.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40,780.36元,占基本支出的16.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56,183.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红财行发〔2021〕38号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补助经费用于支付红河县洛那村委会文化场地建设项目款20,000.00元;
2.红预算〔2022〕105号2022年浪堤镇社保协办员补助经费用于支付浪堤镇2022年1-6月上半年协办员工资33,600.00元;
3.红财体制发〔2021〕19号2021年浪堤镇财政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项目补助金用于支付浪堤镇财政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项目工程款193,649.4元;
4.红财农发〔2021〕108号浪堤镇2021榨季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补助资金和浪堤镇2021/2022榨季糖料甘蔗机械理沟补贴补助资金、红财农发〔2020〕107号浪堤镇2021/2022榨季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补贴经费、红财农发〔2021〕27号浪堤镇2021/2022榨季糖料甘蔗机械理沟补贴经费均用于支付浪堤镇2021至2022年中央资金新植甘蔗补助,合计508,940.00元;
5.红财农发〔2022〕7号2022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正常推进财政奖补项目补助资金、红财农发〔2022〕78号2022年中央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补助资金、2022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均用于支付浪堤镇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项目款,合计1,512,300.00元;
6.红财农发〔2021〕107号红河县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专项资金用于支付红河县浪堤镇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161,000.00元;
7.红财农发〔2022〕61号浪堤镇蔬菜种植示范基地项目补助资金用于支付浪堤镇蔬菜种植示范基地项目造价咨询费、监理费、设计费123,608.00元;
8.红财农发〔2022〕50号红河县发展提升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浪堤镇)补助经费支付100,000.00元;
9.红财农发〔2022〕33号红河县2022年创新棕榈资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补助经费用于支付购买爬棕器31,200.00元;
10.红财农发〔2022〕31号红河县中半山区特色农业扶持项目补助经费用于支付种植何首乌、辣椒款233,670.00元;
11.红财农发〔2022〕27号浪堤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村房屋抗震改造补助经费用于支付浪堤镇2022年农村房屋抗震改造80,000.00元;
12.红财农发〔2022〕36号红河县2022年稻渔综合种养(稻渔共作)补助经费支付300,000.00元;
13.红财农发〔2022〕27号浪堤镇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经费支付30,000.00元;
14.红财农发〔2021〕106号红河县浪堤镇安品村委会垤那村乡村振兴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用于支付项目监理费、造价费等,合计774,246.73元;
15.红财农发〔2021〕106号浪堤镇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项目补助经费用于支付购买垃圾箱、水泥花盆、苍蝇药等、合计支出600,000.00元;
16.红财农发〔2022〕50号浪堤镇安品村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补助经费支出500,000.00元;
17.红财农发〔2022〕50号红河县2022年度八角产业发展补助经费支出595,200.00元;
18.红财农发〔2021〕103号红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补助经费用于支付户厕改造、公厕维修等项目款,合计支出1,066,507.12元;
19.红财农发〔2022〕77号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补助资金支付680,000.00元;
20.红财农发〔2022〕66号2022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付80,000.00元;
21.红预算〔2022〕138号红河县浪堤镇省级善治乡村试点项目前期补助经费用于支付红河县浪堤镇省级善治乡村试点项目咨询款30,000.00元;
22.红财农发〔2021〕106号浪堤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用于支付浪堤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费和项目款,合计支出1150000元;
23.红财农发〔2021〕106号浪堤镇安品村委会安品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00,000.00元;
24.红财农发〔2021〕106号红河县外出务工就业补助资金合计支出55,200.00元;
25.红财农发〔2021〕106号浪堤镇安品村委会安品示范村项目补助资金合计支出800,000.00元;
26.红财农发〔2022〕77号浪堤镇2022年热区水果新植及提质增效项目补助资金用于支付浪堤镇热区水果新植补助款1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53,113.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8%。与上年相比增加1,698,968.32元,增长7.6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由财政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资金以及使用不出去的扶贫资金,本年度没有,且2022年度本单位有新招人员,所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方面都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74,02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3%。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口和党委口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村干部工资、以及保障单位日常运行的电费网费等;
2.公共安全(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支付浪堤镇2022年综合治理专项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4,42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五险一金;
4.卫生健康(类)支出373,322.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主要用于支付计生宣传员工资;
5.农林水(类)支出13,018,11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8%。主要用于支付水利口和林业口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和红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浪堤镇蔬菜种植示范基地项目补助资金、红河县浪堤镇安品村委会垤那村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项目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项目支出;
6.交通运输(类)支出4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主要用于支付浪堤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和监理费;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89,6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支付国土所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8.住房保障(类)支出523,53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支付浪堤镇2021年至2022年冬春救助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680.00元,支出决算为79,296.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296.0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4.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5.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680.00元,支出决算为79,296.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296.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1%;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35,68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因公出差次数较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4,659.00元,下降62.9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3,022.50元,下降58.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636.50元,下降72.0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因公出差次数较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因公出差、下村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接待人次915人。主要用于支付开展浪堤镇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人民述职会议等镇级会议的伙食费、住宿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0,780.36元,增加8,249.15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有新招人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日常工作产生的水电、邮电费;购置办公设备的费用;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民生公益事业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部门资产总额3,765,884.04元,其中,流动资产2,505,615.97元,固定资产1,260,268.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00,594.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51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501111
附件【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2023090708345080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