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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06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垤玛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801000

红河县垤玛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2.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推进幸福垤玛建设;

3.巩固传统产业发展提升茶叶产业带;

4.示范推广中药材产业带;

5.做大“稻渔鸭共作”+ 冬早蔬菜产业带;

6.推进劳务输出做好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

7.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

8.分梯度推进“两污”治理;

9.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0.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5.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6.项目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7.财政所(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垤玛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

2.红河县垤玛乡财政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垤玛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3423.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3.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8.52元,增长2.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52元,增长2.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涉农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垤玛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342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44万元,占总支出的29.86%;项目支出2402.05万元,占总支出的70.1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2.34万元,增长1.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6.65万元,下降7.81%;项目支出增加148.99万元,增长6.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年较上年组织事务类支出有所减少,固基础支出有所下降2023年各项涉农资金项目增多、投资增加,2022年未完工项目被收回资金,于2023年返回及二期项目资金投入;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垤玛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2.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2.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垤玛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2.0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垤玛乡牛红村委会牛红毕垤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支付235万元、红河县扶持发展中半山区特色农业项目支付166万元、垤玛乡集镇产城融合发展建设项目支付2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6.27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3%。与上年相比增加98.12万元,增长3.04%,主要原因分析为2023干部职工绩效调标,绩效工资增加,2022年未完工项目被收回资金,于2023年返回及二期项目资金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77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保障公共安全。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生活补助、办公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9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主要用于环保服务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977.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委托业务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交通运输。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国土资源、气象服务。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住房保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主要用于其他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38万元,决算为4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2万元,决算为36.9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3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6万元,决算为8.4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38万元,支出决算为4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36.92万元,决算为3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8.46万元,决算为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4.06万元,增长112.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5.92万元,增长235.6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7万元,增长7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3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购入一辆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原公务车车龄长,行驶过程中经常出现问题,维修次数及费用多。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检查督导、厕所革命检查督导、危房改造检查督导等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21万元,比上年增加15.50万元,增长18.30%,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成本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车辆运行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县垤玛乡资产总额349.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1.62万元,固定资产168.3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2.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垤玛乡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GK09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6.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7.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801111



附件【红河县垤玛乡202409031121421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