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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03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4801000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红河县实际,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    

2.组织拟定红河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城乡客运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路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利有关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市场和收费监督管理。负责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和航道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和航道产权。    

5.承担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治污染、航道管理养护。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和水上交通违法违章的案件。    

6.承担全县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协助省、州做好县域公路、桥梁、码头的建设;负责地方公路、水路的建设、维护和项目管理。    

7.负责交通运输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1)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红河县乡镇通三级公路计划实施总里程 361.324公里。2021年启动实施45.4公里,计划投资1.51亿元,目前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正抓紧实施;2022年提前启动实施288.862公里(其中2023年已下达计划51.104公里,未下达计划 237.758公里),目前完成路基工程的40%,概算总投资15.56亿元;尚未进行招投标待启动实施里程 27.062公里,项目完成后,县城通乡镇公路全部提升为三级公路。           

2)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2023年下达我县30户以上通自然村道路26个项目85公里,截至目前已全部完工待验收,全县840个自然村通硬化路率98.5%。    

2.农村公路管养成效显著    

红河县农村公路列养总里程为:1345.286公里(其中:省道1条79.26公里;县道24条745.325公里;乡道35条288.463公里;村道57条232.238公里)。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保养工作。2023年完成全县列养农村公路巡查里程1345.286公里,清扫路面1345.286公里水沟路肩清理1345.286公里,清除裸露垃圾750m3涉及42处,清理公路坍方58660m3涉及152处,清理乱堆乱放108处,投入人工2120人次,投入机械台班212次涉及台,完成了乐浪公路小修保养工程,投入养护资金800万元。    

2)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建立健全路巡制度,按照县道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乡道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村道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求。路政、养护联合开展日常的公路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提高公路服务质量。2023年,共拆除违法设置的标志、标牌、“假乱俗”乱象广告牌32块,清理路边白色垃圾污染、堆垃圾物52处涉及1020立方米,出动机械台班32台次,出动养护车辆30辆次,工作人员310人次,整治行动初见成效,路域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3)养护工程。一是2023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为:阳宗至金水河公路(阿扎河至哈普丫口段)34公里、龙美公路17公里、妥阿公路(扎垤至妥阿段)28公里,共计3个项目79公里,力争2023年12月底完成施工;二是2023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为:阳宗至金水河公路(西拉东茶厂段至西巧安段)3公里、齐洛公路(新石岗至甲寅作夫段)18公里,共计2个项目21公里,项目于2023年3月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    

4)绿美交通工程。红河县绿美农村公路三年(2022-2024)行动,州级共计下达目标任务220公里。其中:2023年州级下达绿美农村公路110公里,红河县计划建设绿美农村公路115.5公里,计划投入资金380万元,目前已完成110公里,力争在2023年10月底完成施工任务。    

3.有序推进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    

1)元绿高速公路(红河县段)征地拆迁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征地拆迁各项工作任务已完成99%。    

2)峨石红高速公路(红河县段)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共收到8 个征地函,涉及征地面积476.652亩,已征用提交使用434.6亩。    

3)红绿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快速推进,可研已获省发改委批复,目前在开展初步设计征地拆迁概算费用复核等相关工作。    

4.道路运输持续健康发展    

1)道路运输行业发展情况。红河县有客运企业1户,普通货运企业3户,公交车企业1户,出租车企业6户(巡游出租企业2户,网络预约出租企业4户),备案维修企业37户(二类3户,三类32户,摩托车维护专项修理2户),驾培机构2户。    

2)强化运输领域的监管全面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2023年以来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检查行动,出动车辆100余辆次,检查人员400余人次,共检查道路运输企业135户次,查出一般隐患50项,严格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已整改50项,整改率100 %,无重大隐患。共出动执法车辆100余辆次,稽查检查人员220余人次,共检查各类车辆970余辆次,查处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案件14起,罚款2800元。    

3)圆满完成春运工作。今年春运工作安排布置周密、措施得力,春运期间未发生任何旅客滞留和行车安全事故。2023年春运期间红河县共投放客运车辆2280辆次(其中包车18辆次),客位数5.4128万座,完成客运量2.2496万人次,客运量同比增长11.58%,红河县2023年春运工作圆满结束。    

5.水上交通工作情况。红河县辖区内共有3个渡口(坝罕渡口、斐脚渡口,曼车渡口),现有自用船舶3只,持船员适任证书2人。全面落实水运安全四级目标责任,年初,县政府与乡镇,乡政府与村委会,村委会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船主签订了安全生产四级责任书共12份,签订率达100%。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开展渡口和“三无”船舶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车辆10辆次,工作人员20人次,发放整改通知书3份,发放宣传材料180份,组织参加船舶适任证培训2人。    

6.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2023年以来,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规定,切实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遵循。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统筹做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年初,局长与各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及站所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总体要求,强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确保了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杜绝了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7.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县交通运输涉及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共计5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意见42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重点建议提案5件,办结率、面商率及满意率均实现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安全股(应急办公室)、综合规划股(交通战备办公室)、综合运输股、综合建设股、综合管养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红河县农村公路质量技术监督站;    

2.红河县地方公路测量队;    

3.红河县地方海事处;    

4.红河县通用机场和铁路建设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红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      

2.红河县农村公路质量技术监督站;      

3.红河县地方公路测量队;      

4.红河县地方海事处;      

5.红河县通用机场和铁路建设办公室。    

纳入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超编原因是:红南、元红二级路、元蔓高速(红河县段)、元绿高速(红河县段)、峨石红高速(红河县段)等征地拆迁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其中1辆公务用车一直用于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983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2.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1.83万元,增长4.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1.83万元,增长4.3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收入由县级政府或者中央、省、州当年计划下达文件后本单位依据文件实施,又因单位工作性质,承办了县内所有农村公路项目建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983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22万元,占总支出的4.74%;项目支出9366.27万元,占总支出的95.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1.83万元,增长4.3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17万元,下降12.43%;项目支出增加478.00万元,增长5.3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4人因工作需要调出,1人退休,导致工资福利收入减少,基本支出减少;项目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收入由县级政府或者中央、省、州当年计划下达文件后本单位依据文件实施,又因单位工作性质,承办了县内所有农村公路项目建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6.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4.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66.2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975.78万元。    

具体项目开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资金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53号)文件,为完成“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综合交通、公路、水运等年度建设任务,用于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本次下拨534.80万元,支出534.80万元。    

2.红河县基础设施村组道路建设项目资金,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2〕108号)文件,本次安排单位2000.00万元用于贫困村村组道路硬化建设,本次下拨2000.00万元,支出2000.00万元。

3.红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垤玛乡)公路面硬化资金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2号)文件,用于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本次下达300.00万元,支出300.00万元。    

4.2023年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待补”专项资金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待补”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39号)文件,用于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本次下拨467.00万元,支出467.00万元。    

5.红河县“11.19”5.0级地震应急救灾省级补助资金,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紧急下达“11.19”红河县5.0级地震应急救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2〕104号)文件,用于红河县地震后灾毁公路抢修,本次单位安排资金44.98万元,支出44.98万元。    

6.红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乐育镇、浪堤镇)公路面硬化资金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2号)文件,用于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本次下达400.00万元,支出400.00万元。    

7.红河县“11.9”农村公路地震恢复重建资金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路网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148号),及时组织辖区内公路灾毁应急抢通,保障灾损公路畅通使用,本次下拨70.00万元,支出70.00万元。    

8.小河村委会小河桥项目建设资金,小河村委会小河桥是红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一个子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桥梁30米,合同投资97.8万元。为早日建成项目,解决小河村出行难问题,群众交通出行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总体实现“进得来、出得去、行得通、走得畅”的目标,切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当好先行、做好保障,对增加群众收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意义深远,本次下拨38.00万元,支出38.00万元。    

9.妥产村委会咪初桥项目建设资金,咪初桥建设内容为新建桥梁70米,桥面净宽6.5米,估算投资320万元,为早日建成项目,解决咪初村出行难问题,群众交通出行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总体实现“进得来、出得去、行得通、走得畅”的目标,切实为拓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当好先行、做好保障,对增加群众收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意义深远,本次下拨67.00万元,支出67.00万元。    

10.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项目,是红河县交通运输局向县政府请示关于给予安排部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请示,目的在于县级财政配套困难,农村公路建设主要靠中央支持和省、州补助,建设资金来源单一,为解决部分资金短缺问题申请项目,本次下拨300.00万元,支出300.00万元。    

11.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乡镇通三级公路资金,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53号)文件,为完成“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综合交通、公路、水运等年度建设任务,用于2023年乡镇通道路改扩建,本次下拨591.10万元,支出591.10万元。    

12.红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羊街乡、车古乡)公路面硬化资金项目,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2号)文件,用于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本次下达200.00万元,支出200.00万元。    

13.2022年云南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交通转移支付用于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2〕71号),用于红河县乡镇通三级公路及贫困村村组基础设施道路建设,本次下达794.00万元,支出794.00万元。    

14.2022年乡镇通三级公路专项资金,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2号)文件,用于2022年乡镇通道路改扩建,本次下达95.90万元,支出95.90万元。    

15.红河县迤萨镇勐龙河村委会田坝寨公路资金,该项目为2023年11月开展,主要用于迤萨镇田坝寨公路扩建改造。本次下拨73万元,支出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32.49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11.83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收入由县级政府或者中央、省、州当年计划下达文件后本单位依据文件实施,又因单位工作性质,承办了县内所有农村公路项目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单位在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72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3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9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84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9.22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7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14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0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1%。主要用于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105.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754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8%。主要用于2140101行政运行支出142.56万元,2140104公路建设支出1422.30万元,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支出5.00万元,2140131海事管理支出2.53万元,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659.67万元,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5171.70万元,2149999其他交通运输支出145.39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2210201 住房公积金支出33.6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2240799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44.98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万元,决算为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万元,决算为2.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68%,完成年初预算的16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2%,完成年初预算的3.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8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48万元,决算为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展减碳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3万元,增长5.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6万元,增长17.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87.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交通运输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购车时间长,老化严重;因单位是农村公路建设监督者,公车几乎每天下乡检查公路建设情况,导致燃油、洗车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乡检查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过路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上级部门到单位检查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发展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01万元,比上年减少40.00万元,下降55.5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支付当年度及部分2021年度未支付费用和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电费、网络信息费、劳务费、报刊、购置文件柜、疫情保障卡点餐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5,936.57万元,较上年增长104.75%,增长原因是增加了在建工程。负债总额98.23万元较上年减少85.50%,减少原因是账务处理长期往来款挂账。净资产5,838.34万元较上年增长162.77%,增长原因是增加了在建工程。    

流动资产600.81万元,较上年减少49.37%,占资产总额10.12%;固定资产242.11万元,较上年减少4.03%, 占资产总额4.08%;在建工程4,378.53万元,较上年增长487.50%,占资产总额73.76%;长期投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无形资产0.00万元,较上年增长0.00%,占资产总额0.00%;公共基础设施715.11万元,占资产总额12.05%;政府储备物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文物文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保障性住房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其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    

2023年度,我单位处置资产20.60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流动资产0.00万元,占0.00%;固定资产20.60万元,占100.00%;无形资产0.00万元,占0.00%;长期投资0.00万元,占0.00%;在建工程0.00万元,占0.00%;其他资产0.00万元,占0.00%。从处置形式上分析,转让0.00万元,占0.00%;无偿划转20.60万元,占100.00%;对外捐赠0.00万元,占0.00%;置换0.00万元,占0.00%;报废0.00万元,占0.00%;损失核销0.00万元,占0.00%,其他方式0.00万元,占0.0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项目资金申请录入财政一体化系统,里面包含项目绩效目标,结合2023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因本单位工程项目根据工程进度拨款,部分项目根据资金指标下达计划未能及时拨付,年底被财政收回。    

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统一思想、精诚团结,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运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认真谋划全县交通事业发展,狠抓公路建养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结合交通路网建设需要,及时向省、州交通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省、州配套资金,努力解决项目资金短缺问题。    

2)加快推进在建项目进度。红河县乡镇通三级公路、贫困村公路道路建设;扎实推进大(大能)架(驾车)公路等县道公路的提升改造。    

3)继续抓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加大推进力度,持续抓好元蔓(红河段)、元绿(红河段)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征迁任务。    

4)加强行业管理。积极探索农村客运市场管理模式和运营办法,从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出发,加强对运输经营业户法律法规和文明经营的宣传教育,强化运营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职业道德、交通法规、运输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客运机构依法经营和文明服务意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    

5)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大力抓好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坚持县道公路日常养护、乡村道公路季节性养护,积极开展治理公路“五乱”(乱开采、乱开垦、乱侵占、乱建房、乱烧砖瓦)活动,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确保公路畅通。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红河县交通运输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特此说明。    

(二)红河县交通运输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特此说明。    

(三)根据报表项目财政拨款年末结转为70406.15元,非财政拨款年末结转为0元。该笔资金主要为项目结转,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度下拨红预算〔2021〕大科寨公路等工程建设专项资金未全部支付结转至2022年70406.15元,2022年因疫情影响,在该项目开票并手续齐全下未能及时付款,但因县财政2年存量资金上缴规定,2023年度未能支付。单位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上缴县财政国库作存量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2900534801111      

 



附件【红河县交通运输局2024090303123293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