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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12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3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131010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红河县政协委员会机关主要职责为:

1)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3)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

时刻牢记政协组织的政治属性、委员的政治身份、协商的政治责任,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全面、具体、实际地落实到政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第一,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行动、凝聚共识力量。通过县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带头示范,引领全县政协系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红河新实践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截至目前,已召开县政协党组会议11次、主席会议6次、常委会议3次。

第二,强化党的创新理念武装。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是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县政协坚持三个结合,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一是把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州委九届四次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相结合,统一思想行动、融入履职实践,努力为红河县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三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及全国和省州两会精神相结合,更加准确把握好政协履职的方向和切入点,推进政协机关、政协委员、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学习全覆盖,学出理论武装新境界,学出责任担当新作为,学出善于斗争新本领,学出团结奋斗新气象。截至目前,已开展县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28次,干部职工学习例会18次。

第三,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县政协自觉把政协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定期或不定期向县委请示、汇报工作。重大工作、重要事项报请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今年3月,报请县委研究并印发了《政协红河县委员会2023年重点协商计划》。县政协党组主动接受县委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责任制的安排部署,主席班子成员积极主动参与县委安排部署的挂联乡镇工作、林长制、河长制工作等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重大工作。

第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县政协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坚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引领,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书香政协”读书活动等相配套的学习制度体系。完善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全覆盖的工作机制,推进组织规范化、活动常态化、作用实效化。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和党员委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定,抓好党员委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坚持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2.提升履职质效,认真履职尽责

第一,聚焦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县委“1153”工作思路和“三个示范县”建设,坚持不调研不协商,精准选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开展好协商议政活动夯实基础。今年以来,聚焦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了“大力发展规上企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绿色新型建材,红河石膏产业发展”“激发侨企新活力,增进交流促发展”等专题调研,聚焦乡村振兴,开展了“培育市场主体,壮大集体经济”“发展八角产业”等专题调研,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了“哈尼梯田保护”专题调研,聚焦民生建设,开展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聚焦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了“红河县“一河五库”连通工程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聚焦法治建设,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红河县贯彻落实情况视察”。

第二,健全机制开展协商议政活动。认真落实中共二十大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部署,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扎实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建设,不断完善1+2+4+N常态化协商机制。2023年,共安排重点协商议题13个,其中全体会议协商议题1个,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协商议题2个,主席会议协商议题1个,专题协商议题3个,界别协商议题2个,对口协商议题1个,民主监督协商议题2个,重点督办提案协商1个。目前,已全面完成年度协商任务。

第三,加强民主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组织州、县政协委员和政协干部参加县政法部门、组织部门及政府职能部门开展的案件陪审、干部评议、执法监督、教师选调、事业人员面试招录等民主监督活动。1—10月,参加招生、升学报名摇号等监督活动7次,廉洁征兵工作监督2次,纪检监察监督活动5次,参加县法院陪审案件21件(次)、合议案件21次,为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

第四,大力实施提案工作质量提升行动。2023年,印发了《政协红河县委员会提案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完善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坚持提案在精不在多,更加注重提案质量。建立各专委会联系界别委员提案撰写小组,创新开展提案培育工作,提高集体提案比重;常态化推进“提、立、交、办、督”工作,打造一批精品提案。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共立案86件提案,从办理答复的情况看,提案者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70件(A类),占立案总数的81.4%;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3件(B类),占立案总数的15.1%;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3件(C类),占立案总数的3.5%。全部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内办复,收到提案者反馈的提案协商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86份,反馈率达100%;从反馈的征询意见表看,办理满意率96.5%,基本满意率3.5%。

第五,深入推进“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制定下发了《政协红河县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协商在基层”工作 组织“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的工作方案》,通过组建工作机构、及时动员部署、深入选题调研、认真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共开展协商议事活动18次,协商内容涉及助推创建普法强基示范村、文明村寨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关爱帮扶示范村5个方面。通过开展协商议事活动,推动架车乡农村客运业发展、红土寨供电不足问题、财政保费补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芒果)保险事业等议题得以有效解决和转化,有力地推动了龙普非物质文化遗产竹编工艺传承和发展、德拢村文明进步、凹腰山社区普法强基补短板、勐龙村农文旅融合发展。

第六,扎实开展“拼经济出真招抓落实——政协委员在行动”。制定出台《红河县政协系统“拼经济出真招抓落实——政协委员在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助推市场主体倍增“5+5”行动,全力抓好“委员拼经济”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政协系统共助推市场主体485个,其中:个体工商户416个、企业67个、合作社2个;开展协商议政活动28次,开展民主监督活动18次,提出针对性意见25条,走访市场主体239个,提出意见建议28条;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开展委员招商行动,开展21个招商引资项目,其中2个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资金0.27亿元,签订合同的10个,正在洽谈的4个,储备项目7个。

第七,着力打造侨乡文史品牌。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州政协做好《哈尼梯田农要》《滇南往事》系列丛书的史料征集工作;做好《百年树人——红河县人才建设史料》《铁心跟党走的人》的修编工作;继续做好《红河新村——红河县易地扶贫搬迁记忆》《红河县傣族志》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第31、32期《红河县政协》期刊的编撰出版工作。其中,《红河县政协》第31期已付印,《百年树人——红河县人才建设史料》预计年底前完成定稿并付印。

3.强化政治引领,聚共识促团结

第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作用,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创新委员读书、委员工作室、数字政协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增动力、聚合力。

第二,进一步扩大团结面。积极做好团结引领工作,进一步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加强与各人民团体、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创造良好的履职条件。邀请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加政协协商议政活动。加强委员之家、委员工作室建设,提升活动质效,扩大平台影响力。加强与海外侨胞和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团结联谊工作。

第三,夯实合作共事基础。完善联系走访制度,进一步夯实合作共事基础。落实主席会议成员走访看望委员制度,努力实现走访全覆盖。落实《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加强联系和沟通,促进党员委员带动党外委员高效履职。落实主席会议成员联系界别活动组制度,参与界别活动组活动,不定期召开界别委员代表座谈会。

4.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第一,进一步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开展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行动,不断深化“双优品牌”创建工作,以委员工作室为依托,推动广大政协委员更好成为党的政策宣传员、思想政治引领者、界别群众贴心人。积极争取中国兵工集团帮扶项目支持,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提升政协工作业务水平,先后在浙江大学、西南联大举办两期委员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共100名政协委员参加了培训,实现了县政协委员整班制外出培训的零突破。

第二,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关心和支持,促进政协干部合理流动,选优配强政协机关干部。今年以来,共调出3人,调入1人,引进高学历人才1人。安排机关干部列席县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县政协常委会议,参加周一学习、“书香政协”微讲堂学习。截至目前,已举办“书香政协”微讲堂6期,参加学习200人(次)。选派30人参加州政协和州、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委员履职培训、党外人士培训等。选派1名干部到上海市长宁区工商联挂职锻炼。通过多措并举,锤炼打造“想为、敢为、善为”的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切实提高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增强协商议政本领。

第三,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加强政协干部“两不一是”履职理念教育,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倡导省委提出的“十种鲜明导向”,不断提振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用“三法三化”推进政协各项工作;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精文减会,调研轻车简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日常办公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标准,力戒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推进节约型、绿色机关建设。截至目前,县政协班子成员共参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力量向一线下沉”行动108天(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一办七委”:“一办”即县政协办公室;“七委”即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县政协经济委员会、县政协农业农村和人资环委员会、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县政协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委员会、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县政协民宗和港澳台侨委员会。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92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3.9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78万元,占总收入的0.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5.50万元,增长12.88%。增长的原因为:2023年增加了兵工团补助的履职提升经费培训经费、增加了职工李法永和张自立抚恤金收入、职业年金及利息增加、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经费增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及相关经费测算标准提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4.71万元,增长12.78%;增长的原因为:2023年增加了兵工团补助的履职提升经费培训经费、增加了职工李法永和张自立抚恤金收入、职业年金及利息增加、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经费增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及相关经费测算标准提高。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78万元,增长78%。主要增加原因为:机关工委补助退支部活动室建设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92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70万元,占总支出的87.02%;项目支出120.06万元,占总支出的12.9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3.45万元,增长12.60%。主要增长原因为:2023年增加了兵工团补助的履职提升经费培训经费、增加了职工李法永和张自立抚恤金收入、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经费增加、职业年金及利息增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及相关经费测算标准提高,因而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1万元,0.45%;主要原因为:退休及死亡职工工资及社保缴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07.06万元,增长823.52%;主要增加原因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经费增加、职业年金及利息支出增加、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履职能力培训经费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4.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9.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协建设经费、兵工集团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相比增加104.71万元,增长12.78%,增长的原因为:2023年增加了兵工团补助的履职提升经费培训经费、增加了职工李法永和张自立抚恤金收入、职业年金及利息增加、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经费增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及相关经费测算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9%。主要用于保障县政协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政协委员活动支出、政协会议费用支出、基层政协建设经费、2023年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定点帮扶红河县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支出、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 。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5%。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遗属补助、死亡抚恤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0%。主要用于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1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77%,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23%,完成年初预算的9.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1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无因公出国。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0万元,下降61.9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车辆无偿划拨至红河县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6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14%,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无因公出国。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无因公出国、车辆无偿划拨至红河县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无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交流学习等工作。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3万元,比上年减少69.11万元,下降51.64%,主要原因是:2023年工作经费、会议经费、委员活动经费、各委室工作经费、印刷费全部录入项目库管理。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资产总额21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9万元,固定资产212.6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4.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为空表,原因是政协红河县委员会没有相关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13101111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4090311020815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