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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07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3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86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一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形势、任务教育;指导、协调县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3.参与督促检查县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指导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配合县纪委受理机关违纪党员的处理事宜。

4.研究和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问题、新经验;抓好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任免、培训工作。

5.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树牢“为民服务”和“大抓经济”两个鲜明导向,抓实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党员干部三支队伍,落实好组织强基、作风塑形、廉洁润心、党群联动四大工程,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服务红河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8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9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1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为:一是调整养老保险基数,减少社会保障就业支出;二是减少年终绩效奖及年终政府绩效奖。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1万元,下降1.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8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8万元,占总支出的94.42%;项目支出4.59万元,占总支出的5.5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0.3万元,上升0.38%。主要原因为:对上年结转资金进行支出,支出稍高于去年。其中:基本支出降低0.3万元,下降0.38%;项目支出增加3.82万元,增长502.6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2元,占基本支出的6.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9万元,其中机关党建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机关工委日常办公开支;两新组织专项专项经费1.59万元用于两新党员培训开支。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0%。与上年相比减少1.01元,下降1.23%主要原因为:一是调整养老保险基数,减少社会保障就业支出;二是减少年终绩效奖及年终政府绩效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8%。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原因为机关工委无公车运行支出,本年无上级调研情况无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无此情况。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1万元,比上年减少1.76万元,下降26.00%,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买办公用品少于上年,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水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3.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99万元,固定资产2.6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8601111




附件【2023年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决算公开2024090305032035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