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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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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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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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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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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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6401501000
红河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妇幼保健院隶属红河县卫健局主管的独立核算、预算级次为二级、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属于国家全额事业拨款补助的非营利性医疗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医院规范化管理;2.加强院内人才队伍管理机制;3.利用对口支援帮扶带动专科建设;4.拓展创新业务范围;5.妇女保健工作取得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科教科、公共卫生科、信息统计科、控制感染科、基层保健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科、孕产期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县妇幼保健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云南省财政厅绩效评价中心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云南省财政厅绩效评价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云南省财政厅绩效评价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云南省财政厅绩效评价中心没有“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也没有使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214.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98万元,占总收入的54.3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16.93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42.5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30万元,占总收入的3.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4.39万元,下降21.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8.10万元,下降18.3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26.96万元,下降4.96%;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59.33万元,下降81.03%。主要原因是财政执行收付实现制,支出多少财政拨款算多少收入,2023年因库款不足支出少所以收入少,加之2023年其他收入大新新芽项目完结,项目经费收入较2022年大幅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38万元,占总支出的79.05%;项目支出227.81万元,占总支出的20.9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89.24万元,下降21.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6.66万元,下降14.58%;项目支出减少142.58万元,下降38.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执行收付实现制,支出多少财政拨款算多少收入,2023年因库款不足支出少所以收入少,加之2023年其他收入大新新芽项目完结,项目经费收入较2022年大幅下降,支出也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妇幼保健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9.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5.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4.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妇幼保健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8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三年行动计划支出0.3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支出213.35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支出8.58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5.53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儿童提供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和各项公共卫生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6.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38%。与上年相比减少151.94万元,下降18.80%,主要原因是财政执行收付实现制,支出多少财政拨款算多少收入,2023年因库款不足支出少所以收入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4%。主要用于基本公卫、妇幼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等重点工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万元,决算为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万元,决算为3.6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4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万元,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0万元,决算为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各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8万元,下降31.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8万元,下降31.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缩减各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未开展出国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疫情防控还有三病随访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县妇幼保健院资产总额2295.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6.66万元,固定资产371.4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417.28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4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0.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6.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7.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6401501111
附件【红河县妇幼保健院2024082211312318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