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12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1401000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红河县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以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主题,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兴万村”乡村振兴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4.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县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5.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州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县工商联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委统战部的悉心指导下,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桥梁纽带作用,按照“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的要求,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努力搭建服务平台,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县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推动红河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社会稳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建会,筑牢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根基。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经济人士树牢“四个意识”。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神、习近平在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全国工商联十三次代表大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云南省统战部长会议、省工商联十三届二次执委会、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红河州统战部长会议、州工商联六届二次会议、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相关要求,召开红河县工商联七届二次执委会,组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先后到红河县博物馆、金平县烈士陵园开展2023年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凝聚思想共识、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发展初心、主动担当作为,助力红河县非公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会同县发改局、县供电局联合组织召开“获得电力”营商环境政策宣讲暨座谈会,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行了专题宣讲,并与企业家、商会代表进行了交流,听取了大家的诉求及在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更好地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二是积极参政议政。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工商界政协委员提交提案7件,其中集体提案《关于解决招商项目落地难及后续服务滞后等相关问题的建议》被列为重点提案。组织工商联界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助推市场主体倍增“5+5”行动,截至目前,工商联界政协委员及会员共培育新市场主体26户。

(二)坚持团结立会,积极引导会员做时代表率。一是加强会员联系。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会员887个(团体会员3个、企业会员196个、个人会员688个)。一年来,采取考察调研、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组织宣讲、招商交流等形式开展活动次,通过举办各类活动,县工商联在全县广大非公经济人士中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二是深入走访调研。建立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按照《红河县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工作方案》,县级31名领导干部挂钩联系62家非公企业,通过定期走访调研,为民营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建立县工商联领导班子定期走访民营企业制度,一年来,县工商联深入企业30余次,通过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全面了解掌握民营企业发展现状,深入分析民营企业在法律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优质企业培育、资金融通、政商关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优化发展环境、壮大民营经济的对策建议。三是履行社会责任。组织引导县工商联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执委、代表、所属商会等所在的52家企业,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响应“万企兴万村”行动倡议,采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公益帮扶”等方式,与乡镇签订“万企兴万村”合作协议,切实回报社会、振兴家乡,争做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助力乡村振兴的典范。截至目前,全县有71家民营企业参与帮扶行动,实施兴村84个行政村、兴村项目96个、帮扶资金达5371.64万元,(其中:产业帮扶10.5万元、就业帮扶3318.42万元、公益帮扶476.12万元、消费帮扶1454.8万元、技能帮扶103.8万元、助推村集体经济投入8万元),惠及农户20608户次84136人次,其中:贫困户6201户次25337人次。

(三)坚持服务兴会,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搭建培训服务平台。6月25日—31日,红河县工商联组织3名企业家参加省工商联在厦门大学举办的“云南省生物医药大健康培训班(红河州)”;9月17日—23日,10月8日—14日,组织7名企业家参加州工商联在西安交通大学和四川大学举办的2023年创业就业专题培训班。二是搭建创业就业平台。县工商联紧紧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思路,以“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有效益、求发展、促和谐”为根本目的,注重引导全民自主创业,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潜能,激活创业主体,促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截至10月16日,完成2023年度“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46户(其中“贷免扶补25户”470万元,创业小额贷款目标任务20户,完成21户360万元,超额完成1户),完成年初州级下达任务的102%,发放贷款资金830万元。创业涉及种植养殖、批发零售、饮食服务、建材、服装、百货等多个行业。通过开展全民创业惠民政策,有力地带动了地方就业,进一步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推动了全民创业,促进了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三是搭建融资对接平台。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化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发展普惠金融,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云南“融信服”合作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工作视频会议相关要求,红河县工商联高度重视,积极对接企业、个人会员,帮助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个人注册“融信服”平台并提交申报融资需求。

(四)坚持改革强会,着力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一是强抓理论学习。通过召开干部职工会、党组扩大会、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的工作条例和规定,切实修改完善《红河县工商联党组工作规则》《红河县工商联党组议事规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方案》《红河县工商联涉密文件管理制度》等各类规章制度。根据县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工商联工作实际,开展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活动5次。县工商联始终坚持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约束人,完善县工商联机关学习、会议、考勤、财务、接待、用车、外出报备和请销假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工商联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共召开党组会议11次,联务会6次,研究重点工作,督促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联机关廉政专题会议4次,召开4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党组书记祝金荣以《推进清廉建设 树清风正气行风》为题,从三个方面向全体干部职工授廉政党课。一是秉持“赶考”之心,深刻认识清廉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二是保持“赶考”清醒,认清清廉建设所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三是牢记“赶考”告诫,着力筑牢清正廉洁防线。三是狠抓意识形态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1次,研究部署本年度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意识形态工作的论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召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3次,并及时向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分析研判情况,在单位内部通报、传达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2次;四是抓好保密工作。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组织干部职工通过保密观APP进行保密线上培训;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工作群、张贴海报等方式向本部门会员、执委、干部职工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相关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日在线专项答题,增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定期对纸质文件的登记、分发、传阅、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整理,清退、销毁等环节符合保密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会员管理科

3.经济联络科

4.社会扶贫办

本单位无所属下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没有相关业务资金收入和支出。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14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64万元,增长21.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64万元,增长21.82%;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有所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14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7元,占总支出的97.03%;项目支出4.26元,占总支出的2.9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02万元,增长18.18%;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76万元,增长14.66%项目支出增加4.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县工商联商品和服务支出4.26万元(其中:办公费2.50万元,差旅费1.76万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48元,占基本支出的91.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0元,占基本支出的8.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县工商联商品和服务支出4.26万元(其中:办公费2.50万元,差旅费1.7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5.64万元增长21.82%。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2%。主要用于保障县工商联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的支出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9%。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遗属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0.00万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决算为0.00元,决算数为0.00万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0.00元,占总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0.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1.92万元,决算数为0.20万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其中: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1.92万元,决算为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规定执行,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陪同人员,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2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减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减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减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7万元,下降25.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规定执行,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陪同人员,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县工商联没有公务用车保有量。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工商联领导及工作人员到县工商联指导检查工作,乡镇、村委会到县工商联办事等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0万元,减少1.59万元,下降12.22%,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寄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2.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8万元,固定资产2.21万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0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8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贷免扶补是指从2009年起,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创业人员在云 南省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包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1401111




附件【(上报)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90409010591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