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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02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宝华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301000

红河县宝华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农村和谐。

3.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庄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4.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精准发力,坚定不移抓好疫情防控。

把工作重心转到医疗救治上,遵循“保健康、防重症”的工作目标,确保防控措施调整、转段平稳有序。扎实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统筹谋划、提前部署;明确目标、精准施策;重点突出,狠抓落实,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落实落细第十版防控方案、诊疗方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因时因势不断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松劲懈怠,确保平稳有序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强化药品的统筹调度和采购储备,最大限度的满足医疗机构和群众的需求,加强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新冠病毒感染者等重点人群的保障,切实降低重点人群重症率和病亡率。加大对老年人群体疫苗接种力度,持续优化接种服务,做到“应接尽接”,进一步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的覆盖率。始终把农村疫情防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畅通救治渠道,尽可能延缓农村疫情高峰的到来,凝聚起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强大合力。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新“7个”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全面提升全镇居民卫生健康意识。

2、聚焦共同富裕,坚定不移抓好乡村振兴。

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全面落实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抓实抓细监测预警、排查走访、精准帮扶、动态清零等各项措施,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加强脱贫劳动力就业状态监测,加大有组织的劳务输转力度,继续落实外出务工交通补贴政策,确保有输转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应转尽转。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启动实施安庆村委会(安庆村、碑赊上寨)、朝阳村委会(龙玛村)、期垤村委会(期垤村)等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2023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和红米加工厂提质改造等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大俄垤水库保护区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实施的力度,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启动实施宝华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巩固拓展“拆危治乱”成果,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聚焦功能转换,坚定不移抓好产业升级。形成经济发展支撑体系。

打造推广壮大旅游农家乐、宝华生态红米、梯田生态食物、嘎他红心蛋等一系列特色产品。建成并用好梯田红米加工厂,以梯田红米为切入点,带动其他农特产品深度加工。统筹推进以嘎他红心鸭蛋等宝华有机产业的规划建设,持续优化产业审批程序,吸引一批资金进入宝华建厂。充分挖掘本地致富带头人、干事创业人,加快形成以虾昆“稻田鸭”养殖合作社为模板的致富新渠道,有效解决以往特色产业规模小,产量低等缺点。加快推进“一镇一业”、“一村一品”,逐步突出同村不同产品,同产品不同特色的发展形式。加快苏红半山酒店项目试运营进程。进一步完善撒玛坝万亩梯田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补齐撒玛坝片区观光服务、智慧旅游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穿越撒玛坝”徒步旅游风景道、撒玛坝梯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田园综合体等一批重点项目。做好梯田周边村庄风貌管控和建设,注重传统村落和特色乡村的保护和申报,大力挖掘少数民族文化,加大文艺队和哈尼梯田传承人的培养培育力度。统筹开展好“开秧门”“长街宴”等民俗节日活动。鼓励农户发展农家乐、民俗客栈、家庭农场、采摘庄园等一批具有特色的旅游文化产业。

4、聚焦项目建设,坚定不移抓好基础设施。积极争取乡村振兴“十百千”、农村路网水网、生态治理等项目,力争进入全州乡村振兴重点扶持乡镇。围绕全县“四改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持续做好甲乐公路(宝华-桂东12.1公里)和曼洛公路(曼板河-宝华30公里)改扩建(一期)路段项目征地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配合启动红河至绿春高速公路征迁工作;扎实稳步推进集镇立面、管道、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集镇绿化亮化美化、功能配备工程。逐步实现全镇城镇化人口规模达到4600人以上,提升劳动人口就业能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持续推进“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把回乡干部对家乡的期望、对家乡发展的规划,加快转变为看得见、摸得着的项目工程。

5、聚焦利民惠民,坚定不移抓好民生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实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提升入学率和完学率。强化公共卫生和疾控体系建设,完善新阶段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推进全面健康保障工程,加快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关爱服务,完善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6、聚焦生态优先,坚定不移抓好文明保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清水、净土、国土绿化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河长制,实现河长巡河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提升生态文明乡镇建设成果,统筹城镇和乡村规划,继续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确保应改尽改。引导群众提高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公共卫生,实现所有行政村人居环境全面达标。积极创建国家级卫生乡镇。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保护,大力实施矿山治理工程。持续推行河长制、林长制,全面开展河湖“五清”“四乱”行动,打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破坏生态行为。加大撒玛坝梯田及杨柳梯田的保护利用。认真落实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流失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坚持秸秆禁烧工作力度不减,增强秸秆收储运能力,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减少大气污染。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以法律为依托,大力开展“两违”建筑整治行动。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生态红线政策,做好涵养林的保护,积极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持续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7、聚焦安全底线,坚定不移抓好社会稳定。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活动,彻底铲除村霸、路霸、校霸等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坚持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战争。不断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方法新路径,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和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深入推进嘎他毒品问题专项治理试点工作经验巩固和推广,以点带面,推进无毒乡镇、无毒村建设。深化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整治,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制,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广反诈骗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反诈骗意识,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启动实施托玛大沟修复工程、集镇农贸市场、中心完小周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积极实施期垤村委会龙普下寨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申报碧居、作夫、规针、普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安全。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实现全镇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全面建设“平安宝华、法治宝华”。

8、聚焦高效廉洁,坚定不移抓好政府建设。始终坚持把对党忠诚作为政府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自觉地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示范引领者。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加强政府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做好巡视巡察、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政令第畅通、令行禁止。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提升。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始终坚持把廉洁干事作为政府工作的行为准则,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风清气正的政府形象,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更严更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加大对项目建设、大额支出、涉农资金和衔接资金的全程跟踪监管。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广大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5.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6.项目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7.财政所((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宝华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宝华镇人民政府

2.宝华财政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宝华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6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宝华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464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8.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14万元,增长1.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14万元,增长1.0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及资金拨付变动较小。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宝华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464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52万元,占总支出的22.12%;项目支出3620.39万元,占总支出的77.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14万元,增长1.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6万元,增长0.27%;项目支出增加47.38万元,增长1.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变动较小,资金拨付变动较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宝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8.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7.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宝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20.3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99.9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扶持发展中半山区特色农业项目资金62万元;  

红财建发〔2020〕17号宝华镇产业培植经费10万元;  

红财农发〔2023〕62号宝华镇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资金10.4万元;

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延链补链(中蜂)产业养殖项目资金9万元;

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大豆玉米复种项目专项资金7.5万元1.16万元;

红财农发〔2023〕26号红河县宝华镇扶持发展中半山区特色农业项目资金34万元;

红财教发〔2023〕78号2023年省级(第一批)基层文化宣传补助经费187万元;

红财农发〔2023〕62号红河县2023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60万元;

红财社发〔2022〕143号2022年省对下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资金2.4万元;

红财农发〔2021〕106号红河县宝华镇集镇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198.01万元;

红财教发〔2022〕152号2023年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0.7万元;

红财农发〔2021〕106号宝华镇朝阳村委会龙玛村项目建设专项资金66.2万元;

红财农发〔2022〕108号宝华镇集镇产城融合发展建设项目资金41万元;

红财综发〔2023〕29号宝华镇朝阳村委会塔卜村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

红预算〔2023〕17号全国两会精神宣讲和委员调研视察活动工作经费0.5万元;

红财行发〔2022〕24号宝华镇2022年农村、社区两新党组织党员培训及乡镇党校经费2.02万元;

红预算〔2023〕112号2023年宝华镇纪委工作经费1.56万元;

红财农发〔2022〕108号宝华镇朝阳村委会龙玛村文旅融合发展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资金153万元;

红财农发〔2021〕103号宝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29.1万元;

红预算〔2023〕11号乡镇生活困难户慰问经费0.2万元;

红财农发〔2022〕33号宝华镇2022年创新棕榈资源综合利用开发项目专项资金2.6万元;

红财行发〔2023〕31号2023年宝华镇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和信息化建设经费2万元;

红预算〔2023〕17号朝阳、俄垤村委会驻村队员工作经费1万元;

红预算〔2023〕17号县人大宝华代表团交通通讯补贴资金1.56万元;

红预算〔2023〕36号2023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专项资金0.03万元;

红预算〔2023〕81号宝华镇宝华村委会借湖村文旅特色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96.31万元;

红财农发〔2023〕62号红河县宝华镇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资金21.4万元;

红财教发〔2023〕41号2023年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资金0.27万元;

红预算〔2023〕81号宝华镇宝华、朝阳村委会稻田鱼养殖及加工项目资金12.1万元;

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联农带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提升项目资金20万元;

红财农发〔2021〕103号红河县宝华镇集镇及撒玛坝景区泵水工程专项资金55.76万元;

红预算〔2023〕11号2022年因公、驻村牺牲、殉职、受伤党员干部慰问经费0.1万元;

红财农发〔2022〕66号宝华镇2022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6万元;

红财行发〔2023〕31号2023年宝华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工作经费0.5万元;

红财农发〔2022〕77号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1.2万元;

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扶持发展中药材项目资金0.7万元;

红财农发〔2023〕61号2023至2024年冬油菜种植项目资金1.4万元;

红财教发〔2022〕138号2023年中央补助两馆免费开放资金4万元;

红财农发〔2023〕46号2023年红河县扶持热区水果新植及提质增效项目资金22万元;

红财行发〔2023〕26号2023年农村、社区、两新党组织党员培训及乡镇党校经费4万元;

红预算〔2023〕11号乡镇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等慰问经费0.2万元;

红财资环发〔2021〕63号宝华镇红河县县级饮用水源地俄垤水库保护区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专项资金900万元

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11万元;

红财综发〔2023〕35号宝华镇体育事业(“乡村振兴杯”篮球赛)补助经费1.94万元;

红财农发〔2021〕103号宝华镇集镇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项目专项资金8.42万元;

红财农发〔2023〕29号宝华镇2023年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6.75万元;

红财建发〔2022〕104号曼洛公路曼版河至俄垤段损毁路面修缮项目经费35万元;

红财资环发〔2022〕104号应急救灾省级补助资金5.6万元;

红财资环发〔2023〕59号2023年1至12月天然林管理人员劳务费项目资金3.24万元;

红预算〔2023〕15号农村60岁以上困难老党员定补金专项经费3.38万元;

红预算〔2023〕80号上海帮扶俄垤、期垤、嘎他、安庆采购鸭苗免费发放资金4万元;

红财农发〔2023〕62号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资金12.8万元;

红财农发〔2023〕71号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缺口资金10.9万元

红财资发〔2022〕17号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中央资金0.21万元;

红财农发〔2023〕76号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资金30.25万元;

红财农发〔2021〕106号宝华镇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项目专项资金36.17万元;

红预算〔2023〕17号宝华镇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1.12万元;

红财教发〔2022〕66号宝华镇基层文化宣传补助专项资金177万元;

红财农发〔2023〕4号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6万元;

红预算〔2023〕11号已离任、生活困难的村(社区)老骨干慰问经费0.54万元;

红财建发〔2023〕23号2023年度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水毁保通资金2万元;

红预算〔2023〕143号宝华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启动经费2万元;

红财农发〔2022〕49号红河县宝华镇嘎他村委会虾昆村乡村振兴示范工程专项资金54.11万元;

红财农发〔2022〕88号宝华镇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专项资金2万元;

红财农发〔2023〕28号州级2023年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2.7万元;

红财政法发〔2023〕23号无命案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经费2万元;

红财农发〔2022〕108号宝华镇中半山区特色农业项目资金94.98万元;

红财资环发〔2022〕4号“稻渔鸭”综合种养项目专项资金47.67万元;

红预算〔2023〕17号2023年宝华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0.6万元;

红预算〔2023〕173号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经费4.58万元;

红财农发〔2023〕24号宝华镇安庆村乡村振兴示范打造资金615万元;

红预算〔2023〕98号宝华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资金33.86万元;

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扶持热区水果新植及提质增效项目资金23万元;

红财农发〔2022〕122号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70.5万元;

红财农发〔2023〕47号2023年(第一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资金5.25万元;

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庄清洁行动)项目资金60万元;

红财农发〔2022〕56号宝华镇2022年冬水田养鱼补助专项资金15.6万元;

红财资环发〔2023〕59号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3万元;

红财农发〔2023〕66号2023年杂交稻旱种项目资金0.2万元;

红财农发〔2023〕61号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资金8.16万元;

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资金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宝华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6.76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6%。与上年相比减少10.56万元,下降0.23%,主要原因项目数量变动小,资金拨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8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产补贴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与媒体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2%。主要用于人居环境提升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2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1%。主要用于农林水利事业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唯一住房户房屋修建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30万元,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30万元,决算为11.1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97%,完成年初预算的9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00万元,决算为2.4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03%,完成年初预算的7.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宝华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1.30万元,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34.00万元,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次数,加强了公务接待的管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37万元,下降24.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减少4.11万元,下降26.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9.5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严格管控三公经费,严格按要求进行公务接待,做到无公函不接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宝华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65万元,比上年减少3.83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日常工作产生的水电、邮电费;购置办公设备的费用;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民生公益事业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县宝华镇资产总额695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4.23万元,固定资产188.1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5215.28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0.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1.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82万元(合计支出总额与各项支出的和不符原因为四舍五入产生差异),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6.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总体情况

红河县宝华镇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61.9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3%。与上年相比增加61.94,主要原因彩票公益金相关项目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其他(类)支出51.9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总体情况

红河县宝华镇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2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1%。与上年相比增加0.21,主要原因国有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中央资金增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具体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1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中央资金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301111



附件【红河县宝华镇决算报表2024090204025314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