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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06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3501000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基本职能是:(1承办州政府文件、指示在红河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审核、上报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3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4研究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5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对县级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6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文稿;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其他文稿;7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州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负责县政府现场办公会等重大会议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8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指导县、乡镇人民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9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0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红河县人民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11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清理和汇编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12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工作;13负责全县外事工作;14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的指示;15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理论学习持续深化。坚持从严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坚持“第一时间、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主题教育常态长效,扎实推进“三话六学”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做到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作为县政府办党组、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参加县政府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和三会一课”“周五党课的学习,县政府办党组书记和机关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党员轮流讲理论和随机抽点发言等形式,倒逼党员干部每天坚持主动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组织开展县政府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研讨4次,党员干部讲党课7次,选派6名科级干部参加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班,组织参加“万名党员”培训11人,通过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充分利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进行线上学习,利用碎片化时间及时更新学习主题教育相关知识的储备,实现党员个人自主学、在线学、互动学。

2.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了党建工作要点、责任清单和“一岗双责”职责分工,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完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党内生活制度,深入推进党员定点帮扶机制,激发党员干部队伍活力。加强群众联系,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到片区开展志愿服务、反诈知识宣传、创文保卫街面清洁等活动,努力提升片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累计筹备开展政府、政府办党组民主生活会2次、支部组织生活会3次、退休党员交流座谈会3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接收入党申请2份,预备党员转正2开展走访慰问退休干部,累计金额1800,按月完成党费收缴工作完成双报道56次,累计服务时长133小时发挥党员带头组织参与“博爱 红河绿美家乡”公益活动,筹集资金3800余元。

3. 扎实推进廉政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坚定不移地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制定了《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不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充分运用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形式,切实抓好党支部廉政纪律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一年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4次,廉政党课2次,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

4. 抓实抓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办公室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工作,防范和处理好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问题,夯实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开展理论宣讲、卫生整治、交通疏导等活动。制定完善了《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应急预案》以及《红河县人民政府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等文件,持续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一年来,县政府办党组共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报送文明办信息38新闻办21条,报送县委宣传部分析研判报告4,完成调研报告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分别是:综合科、行政科、政策研究室、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值班室、外事办、督查室。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独立核算)

2.红河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7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732.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2.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07元,增长4.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07元,增长4.2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基本工资调整增加,在职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本年新增行政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三是政府奖励绩效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73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71万元,占总支出的86.68%;项目支出97.51万元,占总支出的13.3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7万元,增长0.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2.80万元,下降9.00%;项目支出增加68.97万元,增长241.6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基本工资调整增加,在职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本年新增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三是政府奖励绩效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4.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6.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5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22年兵器集团挂职领导工作经费2.71万元2.2023年县政府年度法律顾问咨询经费5万元3.2023年法律服务经费25万元4.2023年外事工作经费1万元;5.红河县对外点对点工作项目摄影设备购置经费5.6万元;6.2023年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挂职干部工作经费0.053万元;7.2023年县政府政务工作经费27.26万元;8.2023年县电子政务中心和保密机房系统保障经费10.94万元;9.2023年政府督查工作经费9.98万元;10.2023年信息服务费用经费9.86万元;11.2021年兵器集团挂职领导工作经费0.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22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06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基本工资调整增加,在职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本年新增行政人员2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三是政府奖励绩效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8%。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2.4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62%,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8%,完成年初预算的9.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厉行勤俭,严格控制接待。2.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0万元,下降4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2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1.56万元,下降94.5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03万元,比上年减少97.31万元,下降66.9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减少,主要用单位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16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7万元,固定资产164.7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3501111



附件【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决算公开2024090203412317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