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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128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3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01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红河县委办公室是县委工作机关,是县委沟通上下、协调左右、联系各方、保证县委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枢纽,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中央、省州县党委工作部署和县委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州县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县委领导安排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调研、检查;负责落实中央、省州党委和州委机关在红河县召开会议的承办和协调,负责县委重要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委领导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县委文件的起草、上报、下发工作;负责承办各乡镇、各部门向县委的请示、报告。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县委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坚持”要求,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凝心聚力、克难攻坚,以高质量党办“三服务”工作成效推动红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思想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按照《党章》等党规党纪办事,让忠诚成为全体党员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严格按照《红河县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工作,明确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职责权限,主要领导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做到统揽不独揽,落实不分管人事、财务要求,自觉执行讨论重大问题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既分工又协作,遇事不推诿,补台不拆台。

2.理论武装强队伍,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素质

作为“关键少数”,始终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增强“八项本领”要求,紧跟新时代新要求,围绕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建强队伍,持续提升领导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选优建强班子队伍。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选拔政治素质高、思想品质好、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注重在疫情防控、项目建设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积极向组织推荐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做到人尽其才、有为有位。目前,县委办领导班子应配备5人,实配5人。

二是坚持理论学习强本领。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线下教材与线上APP相结合的方式,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新思想、新理念,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等,及时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中汲取精神世界的“营养品”和滋养心灵的力量源泉,“八项本领”得到不断增强。

三是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强化跟踪问效,及时了解和报告执行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班子会议、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等各项制度,不断提升组织领导、贯彻执行能力,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见效。加强与上级,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各乡镇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凝聚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3.担当实干重实绩,推动“三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党办姓党,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不断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提升办公室“三服务”水平。

全力以赴推进基层减负工作。坚持目标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减负的各项要求,确保全年发文数量、会议数量只降不增。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控制文件数量、篇幅,切实精简文件、改进文风。严格实行会议审批、控制参会人员范围,坚持会议能合并的合并、能套开的套开,倡导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开务求实效的会,常态化以视频会议、一线实地检查等形式发现问题、解决困难、推动工作,让基层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2023年,全县发文663件,完成州级目标85.88%;召开会议151个,完成州级目标77.4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综合科

2.信息科

3.行政科

4.督查室

5.政策研究室

6.根据红室字〔2019〕2号文件,所属单位1个,其余4个机构涉密不可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行政工勤编制含5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GK0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80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5.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5.75元,增长7.4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75元,增长7.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80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88万元,占总支出的77.21%;项目支出183.57万元,占总支出的22.7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75万元,增长7.4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5.82万元,下降12.13%,下降原因是档案事务经费支出减少和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41.57万元,增长337.08%,增长原因是2023年县委办项目增加,项目支出经费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1.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3.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5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中主要有:督查工作经费10.00万元,用于县委督查室开展有关工作;县委工作经费15.00万元,用于保障县委领导职工日常工作和会议需要;县委常委会议经费10.20万元,用于保障县委常委会议安排;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工作保障经费9.75万元,用于保障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开展保密工作;红河县档案馆库房设备采购经费资金13.90万元,用于档案馆库房设备采购和修缮;县委办公务用车使用经费30.00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红河州党政专用电视会议系统县市延伸工程红河县会议设备集成项目资金40.00万元,用于购买红河州党政专用电视会议系统;县委办追加工作经费19.96万元,用于县委办日常工作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5.45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5.75万元,增长7.4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相对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9%。主要用于单位保运转支出和干部职工薪资津贴发放。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7%。主要用于本部门离退休人员及在职人员社保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万元,决算为3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万元,决算为31.2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31.00万元,决算为3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2022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完成支付,2023年进行了合并支付,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8.16万元,增长913.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42万元,增长100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没有完成支付,2023年进行了合并支付,导致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保密工作和督查各乡镇各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4万元,比上年减少72.89万元,下降59.93%,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保运转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097.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2万元,固定资产1086.8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0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2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5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其他收入:指除财政预算外的,外单位或者上级部门给予开展有关工作的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费等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0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办公室(公开)2024090311432870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