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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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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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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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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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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垤玛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3201000
红河县垤玛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垤玛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单位主要职能为学校通过组织教师、宣传教师、教育教师、服务教师,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学校搞好服务,保障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开足开齐课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权利及义务。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教师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学校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学校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改善校园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生活质量。
(3)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稳定。加强安全教育,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学校公平正义。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学校和谐。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引导教师有序参与学校事务管理,推进校务公开,促进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学校自治功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增强学校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将学校的财务基础工作进一步做实。
2.增强财务计划的管理,加强计划执行情况,加强财务事先参与决策工作,从源头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
3.加强财务日常监督工作,从学校的每笔收支入手,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财经政策,保证学校财务工作的真实、完整,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
4.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为学校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为学校的发展争取更多的资金。
5.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做到财务票据计算机管理。
6.加强内部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严格按部门职责做好本部门的工作,发挥财务部门应有的作用,加强各部门人员既当家又理财的财务意识,推动学校整体财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领导分忧、解难。
7.推进了学校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学校财务信息化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加强民主治校,完善校务公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学生处、信息办、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县垤玛中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红河县教育体育局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垤玛中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6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121人。年末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红河县垤玛中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垤玛中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1182.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6.07万元,占总收入的98.6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99万元,占总收入的1.35%。
红河县垤玛中学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84.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6.7,2万元,占总收入的99.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5,8万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6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5万元,下降0.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65万元,下降0.9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7.58万元,下降10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5.99万元,增长100.00%。减少的原因为2023年垤玛中学外调5人(调外县5人.县内调走1人,县内调出1人),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为课后服务费由事业收入改为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垤玛中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117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43万元,占总支出的65.72%;项目支出404.44万元,占总支出的34.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红河县垤玛中学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1,7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63万元,占总支出的99.49%;项目支出6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3万元,增长0.1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7.21万元,下降33.87%;项目支出增加398.44万元,增长6640.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各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学生人数比去年增加,各项补助支出比去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垤玛中学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5.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4.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垤玛中学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4.44万元。其中:1.商品和服务支出10.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7万元,助学金2.02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垤玛中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少年宫经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少年宫活动费,购买少年宫活动用品,增加学生活动项目,提高学生兴趣爱好。
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合计增加398.44万元,增长6640.66%,主要原因:本年部门均公用经费,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学生营养餐等资金列入项目资金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垤玛中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2.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3%。与上年相比减少8.15万元,下降0.70%,主要原因是本年教师人数比去年减少,各项补助支出比去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96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0%。主要用于教师工资福利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主要用于教师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教师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垤玛中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政府“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红河县垤玛中学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红河县垤玛中学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垤玛中学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县垤玛中学资产总额271.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22万元,固定资产232.8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三)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3201111
附件【红河县垤玛中学2024082904062397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