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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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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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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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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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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62901000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森林法》《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木材限额采伐管理,及时做好伐区验收和采伐迹地更新工作,做到凭证检尺运输,不得违规运输木材;2.在利博、么索、它竜、仰宗、坝利和鲁珠坝6个重点林区加设管护站、瞭望台和观察哨,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 ;3.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坚持“公益属性、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管理制度、监管制度,规范和建立林地和森林资源台账管理,加强资源消长动态监控,保持国有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4.根据最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利用互联网+技术逐步推进建设林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等多种信息需求的林业一体化监管体系,逐步实现森林资源管理和生产经营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实时化;5.加强对联营、自营林地的监督管控,确保林地用途不改变,森林资源不流失,生态功能不减弱;6.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管。将森林资源监管与属地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结合起来,明确目标任务,健全考核办法,形成科学严密的监管制度;7.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认真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8.加强防火宣传,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队伍的培训、演练及森林消防器材的保管、维护工作,服从上级扑火指挥,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扑火工作;9.林场每年向社会公布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10.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全面进行林区巡护,把林场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作为公益性经营方式的重点项目,列为生态保护核心区进行保护,采取管护、封育相结合的方式保护起来。具体措施为:
(1)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做到山山有人巡、沟沟有人护;
(2)加强管护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印发资料、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林区群众的保护意识;
(3)加强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发现疫情及时防治;
(4)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夯实防火责任, 加强扑火队伍建设,足额配备防火机具;
(5)坚持依法制林,规范执法。按照《红河县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122 号)要求,实施好2000亩八角替换桉树种植,结合森林违法图斑查处工作,聘请专职管护人员,明确责任、护林员划定界线、落实管理片区、加强监管力度,做到整治一片管好一片,不出现新增违法行为。
2.完善管护站点建设
为遏制非法侵占林地不良势头,规范林区森林资源管理。通过建设管护站,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遏制非法侵占林地不良势头,规范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对提高科学管理和经营森林资源水平,推进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已完成仰宗、洛竹坝林、坝利、么索林区管护站建设,加强对仰宗林区11名(含塔玛山两名)、洛竹坝林区3名、利博林区2名、它龙林区2名、坝利3名、么索林区3名、县级2名,共26名专职护林员。利博林区与阿姆山、元江林区相接,松树林面积较大,防火风险较大,防火期成立10人的专业队。
3.产业培育
(1)实施红河县乡村振兴乡村美化苗木培育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两个入口公路建设100米、排水沟修缮、布设管网、购买育苗工具、设施维护。
育苗50万株,其中花卉30万株(月季、天竺葵、黄冠菊、串串红、美女樱、长寿花、四季海棠等);地被、小灌木15万株(扶桑、假莲翅、九里香、红花继木、千层金、青香木、变叶木、叶子花(三角梅)、番荔枝、紫薇、松类等);两年及以上大苗3万株(八角、大花紫薇、攀枝花、兰花楹、火焰木、凤凰);其它苗木2万株。
(2)加强珍贵用材林木兰科种植示范基地、种植林下经济(林菜:刺老包、鸡脚菜)、种植林下经济(滇黄精、重楼)抚育管理、实施八角替换桉树种植示范基地2000亩。
(3)建设完成35万元培育300箱中蜂养殖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内设办公室、资源管理室、利博林区管护站、么索林区管护站、它竜林区管护站、仰宗林区管护站、鲁珠坝林区管护站、坝利林区管护站8个站室。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度收入合计28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11万元,下降8.33%。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本年单位厉行节俭节约原则,相关经费减少及本年实施的项目较去年的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11万元,下降8.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度支出合计28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95万元,占总支出的63.36%;项目支出105.24万元,占总支出的36.6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9.39万元,下降12.06%。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单位厉行节俭节约原则,相关经费减少及本年实施的项目较去年的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80万元,下降6.94%;项目支出减少51.20万元,下降32.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2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欠发达国有林场提升项目、八角产业、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珍贵用材林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林下经济种植项目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6.11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厉行节俭节约原则,相关经费减少及本年实施的项目较去年的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242.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7%。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和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9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00%,完成年初预算的9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0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0万元,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单位厉行节俭节约原则,减少“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4.2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厉行节俭节约原则,减少“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ETC充值、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是护林员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此类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资产总额353.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5万元,固定资产334.3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6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3.3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98.04平方米,账面原值9.38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62901111
附件【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408260331422352024083002272499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