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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26-105227-29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30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 532529006213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对我县的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上级反映我县统一战线全面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放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掌握党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做好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和少数民族爱国人士以及宗教人士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5.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联络友谊、沟通感情的工作。

6.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放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开展海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侨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社会主义学校的工作。

10.完成上级统战部和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我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拟定红河县统一战线工作有关规划、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委、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拟定我州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6.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省州县党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定部署。领导县民族宗教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合法权益,加强与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8.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和对台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县涉台事务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9.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及省州县党委决定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0.完成县委和州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干部科、民族宗教工作科、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科、侨务工作科、台湾工作办公室、信息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16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07元,下降9.60%。其中:财政拨款收减少12.07元,下降6.9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00万元,下降-10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16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8万元,占总支出的82.39%;项目支出29.00万元,占总支出的17.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17万元,下降5.2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41万元,下降16.81%;项目支出增加18.25万元,增长169.7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68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7%。与上年相比减少12.17万元,下降7.04%,主要原因为:①调整养老保险基数,减少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2万元;减少年终绩效奖及年终政府绩效奖7.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2.4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25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主要用于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4.19万元。②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87万元,②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0.7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4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0万元,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0万元,决算为0.4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1.1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0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70万元,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1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0万元,增长242.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0万元,增长242.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到我县开展统战相关工作接待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我县开展统战相关工作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5万元,比上年减少20.05万元,下降61.51%,主要原因是因为2022年机房建设支出有所增加,故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15.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万元,固定资产14.0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教育局机关运行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4、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1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决算公开表2024082805042631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