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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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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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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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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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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拟订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管理全县性重大体育活动,协调指导各级各类体育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3.承担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教育体育交流、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教育体育交流活动。
4.负责县属中等专业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的报批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各级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5.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6.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高中阶段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以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专项督导;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7.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县级教育体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体育经费安排计划。
8.负责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的制定,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民族中小学和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协调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项目援助;指导民族教育体育工作,配合做好民族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10.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和教练员队伍工作,加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主管全县中小学教师、体育教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和体育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11.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体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化教育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的安全工作和治安综合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13.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4.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运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立德树人,指导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文化建设,了解掌握师生和运动员思想状况,及时处理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5.推进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县级重点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体育设施建设。
16.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17.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8.拟订全县体育产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组织销售体育彩票。
19.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党的建设,写好教育良好生态之美。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围绕中小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工作要求,以“拓展幼教、做实小学、做强初中、做特高中、联动职中”抓手,深化“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运用远程教育、“学习强国”和“云岭先锋”等“智慧党建”平台;发挥好学习强国、党建群、“微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学习阵地的作用,拓展学习平台,增强学习成效。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全面贯彻落实《红河县全面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措施》,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三是深入调查研究。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明确“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85个重点调研内容,破解教育高质量发展难点堵点。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按照意识形态“五个一”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四个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2.落实立德树人,写好教育和谐发展之美。
一是持续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持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推动“双减”提质增效升级。围绕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等时间节点,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合市管局、文旅局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全县学校管理,扎实抓好“5+2”课后服务,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作业设计和课堂教学质量。二是推动建立“三全”育人德育机制。推动学校“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坚持开门办好思政课,努力构建教师认真讲好思政课、学生积极学好思政课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任务,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三是坚持“四个教育”,坚守核心价值。认真做好常规养成、心理健康、爱国主义、法治教育,通过组织主体教育活动、校园艺体活动、竞赛,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养成阳光心态,树牢高尚道德情操,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四是加强“三个建设”,注重“五个结合”。健全班主任选拔、聘任制度,定期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业务技能培训。利用我县红色文化和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德育校本课程,开展家国情怀教育,提升德育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趣味性。加强学校文化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设,着力打造“文明校园”和“绿色校园”,引导学生培养高尚的审美情趣,提高学生的幸福感与成就感。
3.聚焦队伍建设,写好教师提质发展之美。
一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指标,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选优的首要条件,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有关处理办法。二是加强教师管理。完成教师考核及教师招聘计划;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测算和督促发放;进行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收集整理要求调动工作、提前退休、改行、辞职人员的申请情况,做好省公费师范生、州定向免费师范生安置工作;研究外调、提前退休、改行人员的办理方案,做好三年聘期届满特岗教师的转编、新增教师、聘期到期教师的“县管校聘”聘用工作;做好提前退休、改行、外调人员的手续办理,做好新招聘教师聘用合同签订工作,建立教师个人档案。完成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奖励考核工作;做好人事、职称、人才、公务员、事业单位领导、机构编制数据采集等统计工作;三是创新做好人才工作。县教育局积极对接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加大对教育人才引进的力度,本着优先发展教育战略,教师编制适当向学前教师倾斜,向农村薄弱区域倾斜,充分利用国家级和省级特岗计划人才绿色通道,招聘更多高素质教师人才,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持续做好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和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聘任工作。开展教师评优树典型活动,全力塑造教师队伍形象,提高教师幸福感、获得感。组织开展2024年“国培计划”项目教师培训,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开展两期骨干教师培训;开展新入职教师培训两期,帮助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学校教师工作岗位;开展幼儿园教师培训,促进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和教育教学能力提高;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参加2024年的继续教育和履职晋级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强化心理素质;积极做好沪滇协作和兵器集团帮扶教师培训的培训准备工作。
4.夯实基础保障,写好教育服务发展之美。
一是统筹推进乡村教育振兴。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倒排工期,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推进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小学迁建项目、红河县现代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红河县迤萨镇西湖小区易地搬迁点幼儿园建设项目等前期工作;持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全面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推进各项社会资助向贫困学生倾斜。二是抓实抓细校园安全。不断完善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认真落实“1+N”包保责任制和片区联系服务学校工作制,做到任务精确到人,责任压实到人;积极推进创建“平安校园”,参照州级标准制定县级“平安校园”考核标准,争取年内完成60%的学校完成“平安校园”创建目标;按照上级指标按期完成“红河县中小学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计划”。加强部门联动,加强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督促各学校认真落实“1530”安全教育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夯实广大师生法律基础。三是持续提升体育发展实力。强化学生体育兴趣培养,推进“每名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以上运动技能”的目标和控辍保学任务;完成2023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构建多样化赛事活动体系,继续申报承办州级三级联赛(西部赛区)比赛,联合多家单位协同承办开展多项体育特色赛事;加强体育专业技能培训,积极选派优秀体育教师参加省、州举办的各类技能提升培训;积极争取资金,加大体育设施设备建设的投入,定期维修更换老旧硬件设备。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推动体育产业实现新的发展。四是大力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常态化督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设施设备维修更换,升级换代部分学校信息化设备,填平补齐中小学实验教学仪器。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州各项竞赛活动,加强师生网络安全教育,提升师生网络安全意识。
5.深化综合改革,写好教育创新发展之美。
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起草《红河县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总体规划(2023年—2029年)》,推动红河县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试点改革工作,加大对村级及以上幼儿园的全日制办园覆盖面。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和规范管理,全面排查登记3-5岁适龄儿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就近入学,应入尽入,切实提高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优化学校布局,逐渐消除大班额现象。完善控辍保学“联防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加大“双减”工作管理,落实“5+2”课后服务质量,有效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质量“双提升”。三是全力提升高中教育办学水平。加快新高中建设,有效增加高中学位,加快红河一中自主招生工作开展,推进学校特色办学。四是抓好职业教育发展。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加强中职招生工作再宣传再动员,深入推动产教融合取得成效。五是加快特殊教育高水平发展。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健全完善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和“送教上门”服务学生管理制度。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完善送教上门制度,切实提高特殊教育水平。六是深化帮扶效用。继续以“组团式”“省管校用”对口帮扶工作机制为契机,用好东西部协作扶贫政策,支持与对口帮扶学校实施专业共建、就业共享。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特色发展、内涵发展之路,以完善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优化课程设置为抓手,补短板、扬特色、优结构、提质量。维系好“育分”与“育能”的关系,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的关系,协调好帮扶与校情的关系。
6.注重全面联动,写好教育健康发展之美。
一是完善经费保障监管机制。积极争取各项专项资金,优化各项教育资金的使用。落实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大力推行“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模式,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教育经费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筑牢教育系统安全防线。二是常态化落实督导评估。组织实施好2024年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督促指导好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州、省、国家复评抽查专项督导工作,完成23所幼儿园办园质量综合评价工作。计划组织1所义务教育学校申报创建州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并深入学校做好开展州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过程指导。认真组织我县12所小学,8所中学参加2024年国家义务教育数学、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测试工作。三是提升安全保密能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夯实保密知识根基,提高保密意识;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及县保密局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机制,规范推进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依托多种平台,广泛开展保密、国家安全知识、保密故事大家讲等系列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和学校积极参与,牢固树立“大保密”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县政府人民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监察审计股、安全办)、人事股、计划财务股(县勤工俭学办公室)、教育股(职业成人教育股、民族教育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办教育股)、德育股、体育股(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股、群众体育股、体育产业股)、红河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我单位为县级预算单位本级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603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2.55万元,占总收入的99.5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84万元,占总收入的0.4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16.36万元,下降20.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18.26万元,下降20.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90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开展的义务教育项目建设工程相对减少,以及我县财政库款紧张,各种资金无法支付,因此支出项目建设资金等其他资金比上一年减少,部门整体收入相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605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57万元,占总支出的12.78%;项目支出5277.82万元,占总支出的87.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03.66万元,下降19.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89.76万元,下降72.98%;项目支出增加586.10万元,增长12.4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开展的义务教育项目建设工程相对减少,以及我县库款紧张,资金无法支付,因此支付项目资金等其他资金比上一年减少,部门整体支出就比上一年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为往年基本支出的雨露计划、彩票公益金等今年放项目支出科目,因此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3.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5.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77.82万元。2023年开展工作情况:
1、续建红河县高级中学建设项目
截至目前,一是14幢校舍项目,已开工建设10幢,未开工建设4幢,已开工建设的教学楼1A、教学楼1B、教学楼2A、教学楼2B、行政综合楼、食堂、男生宿舍1、女生宿舍1、风雨操场、图书实验楼已完成初验;二是学校大门、围墙、室外道路、广场等室外附属工程已进入竣工收尾阶段;三是设施设备已采购并完成安装工作。项目建安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34545万元,到位资金23680万元,已付工程款24690万元;设施设备累计完成投资2349.26万元。预计2023年9月投入使用。
2、实施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红河县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共13个单体项目,总投资26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00万元,省级资金370万元,州级资金131万元,县级资金14万元。截至目前,13个单体项目已全部实现开工建设。
3、实施2023年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
红河县实施2023年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共计45个单体项目,总投资122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00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06万元,县级补助88万元,到位资金1141万元。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2个单体项目已全部实现开工建设,竣工验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7.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1%。与上年相比减少667.70万元,下降22.5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开展的义务教育项目建设工程相对减少,以及我县财政国库库款紧张,资金无法支付,因此本单位支付资金比上一年减少,部门整体支出就比上一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80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02.8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94.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84万元,资本性支出3715.48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1.29万元,劳务费支出10.1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87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0.7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7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1.8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56万元,其中,退休费支出0.63万元,抚恤金支出29.24万元,生活补助支出0.6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基本医疗缴费32.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1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2%。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发放贫困学生资助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发放贫困学生资助款。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地震灾后重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1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涵盖了所有将要开展的接待费用,而实际中,为节省资金支出,合理利用资金,因此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1万元,下降61.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0万元,下降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1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费和公车运维费未及时报销,因此本年度“三公”经费比上一年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44万元,比上年减少389.20万元,下降88.93%,主要原因是设备采购、项目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60184.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58.71万元,固定资产428.3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5880.21万元,无形资产17.4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68.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66.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75.8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75.85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所有《GK0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6.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4001111
附件【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4082904350515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