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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14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41901000

红河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地震监测预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负责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

 4、负责建立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体系,指导和管理群测群防队伍。

5、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以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

6、监督管理县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7、负责防震减灾法制宣传、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我县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和地震前兆观测环境保护,确保监测台网正常运行。充分利用“地震信息展示系统”认真做好省、州各县市特别是邻县地区地震前兆测项异常现象分析工作,提高地震监测质量。

2.做好每天对二氧化碳观测仪的观测、记录和数据上报工作。

3.做好震情跟踪和震情会商工作。利用中国地震台网、云南防震减灾网、中国红震网,做好每天的震情跟踪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省州内特别是周边县市的地震活动情况,坚持每月一次的会商制度。

4.加强震情值班工作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全局干部职工 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5.加强对防震减灾助理员、联络员、宏观观测员的指导与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震害防御股、监测预报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县地震局。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地震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县地震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红河县地震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地震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50.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50万元,占总收入的99.2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万元,占总收入的0.8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34元,增长22.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14元,增长21.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原因,本年度我部门新购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购置收入增加;2.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本年度我部门收到红河州地震局预警台站运维护费1.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地震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2万元,占总支出的72.99%;项目支出40.89万元,占总支出的27.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77万元,增长19.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37万元,下降9.33%;项目支出增加36.14万元,增长761.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增加1辆,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地震局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地震局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8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20.31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8.72万元、水费支出0.08万元、电费支出0.05万元、邮电费支出0.1万元、差旅费支出3.11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6万元、培训费支出1.26万元、劳务费支出0.2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88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0.31万元。

资本性支出20.5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9.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41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7.12万元,增长21.8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6%。主要用于地震预测预报支出1.8万元,地震事业机构支出122.15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万元,决算为2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9.3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6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万元,决算为0.4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9%,完成年初预算的22.8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9.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8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88万元,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10月本单位新购一辆公务用车,此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30万元,增长5205.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9.38万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88万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10.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新购一辆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2023年度未开展因公出国境,无费用支出。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及防震减灾工作。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及防震减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震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3年本部门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地震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3年红河县地震局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县地震局资产总额52.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万元,固定资产51.4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2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9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特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地震监测: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二、地震预警:指在破坏性地震发生以后,在某些区域可以利用“电磁波”抢在“地震波”之前发出避险警报信息,以减小相关预警区域的灾害损失。

三、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41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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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红河县地震局20240823090621458202408270919257212024102209153227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