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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26-105306-305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石头寨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001000

红河县石头寨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乡党委、乡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体经营。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乡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五是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把着力点放在营造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办事。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推振兴事业继往开来。

一年以来,通过在基层工作中不断注入党员力量,着力实施《石头寨乡党员先锋培养计划》的举措,同步推进巩固脱贫攻坚事宜,以基层先进力量着力攻破贫困户在投入村集体经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中的思想包袱和心理桎梏,拉动脱贫成效向高质量发展,促使脱贫成效得到了有效的巩固提升,我们首先在党员群众优先树立起一股“致富增收,我有责任”的态势,按照上级党委、上级政府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好“四个不摘”政策,持续巩固落实好贫困群众就业、医疗、住房保障、人饮工程保障等方面帮扶保障工作,结合农户自主申报、干部走访、部门预警信息等渠道动态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人员,通过村审议,乡审核,县审定,严密开展防返贫监测及帮扶工作,到年底,我乡共排查梳理出来“三类”人员监测户160户681人,通过进一步帮扶监测,制定一户一策措施之后,消除返贫风险92户437人,脱贫成果的到了有效巩固拓展。

——全面抓牢疫情防控成果,促进各项事业稳步提升。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切实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支部监督+党员监督”的双重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外来人员进出监管,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措施,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进一步将全乡年轻且在乡的400余名党员充实进疫情防控“网格化包保”战略部署中来,在全乡上下营造了“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的氛围,不折不扣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一环,严格抓紧抓实抓细“四早”“四严”“四集中”举措;

——全面夯实项目产业发展,强化竞争优势保民生。通过合力布局、完善构架,不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产业构架,依托全乡“3+3+3”【注释一】工作举措,促进党的组织体系在乡村建设中彰显新实力,实现乡内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促进民生事业稳而向好。一是着力实现基础设施与人居环境“双提升”工程。以人民的意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调动党员投工投劳、提升党支部管理效能,融合全乡发展“12341”的工作总目标,不断推进交通、水利、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项目打开新局面,到目前完成道路建设投资310万元;着力整顿车玛龙、碧苗、旧施等多个村寨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促使村庄环境改头换面、焕然一新,激发出昂扬向上的精神气神。二是全力推进“六稳”“六保”,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坚决做好就业、教育、安全、投资等各项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儿童不辍学,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调动机关党员工作积极性、鼓励农村党员积极投身于全乡各工作中来,全力抓好控辍保学、政府兜底救助、劳动力转移等工作,不断推进“家庭签约医生”工作,促进医疗服务均等化;到今年,我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103.79%、94%以上,建档立卡户实现两个百分百。三是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振兴有保障。合理利用乡内资源,以培养党员“领头雁”为举措,不断拉长农村产业发展技术短板、资源短板问题,遵循村级主导、因地制宜、相对集中、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原则,不断夯实产业根基,助推碧苗冬早蔬菜、旧施高端梯田红米、车玛龙文旅采摘项目迅速优化升级,产生效益,不断拉长乡属区域内农产品产业链、附加价值链、拓展功能链,促进产业升级红利惠及千家万户。

(一)挖掘保护共推进,文化振兴不断增强。乡村振兴文化振兴为魂。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和根脉,要挖掘历史传承回应未来期许,用不断筑高民族文化垒抬的方式,推进全民精神文明建设上新高地。

——大力实施移风易俗,筑高农村精神文明垒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先锋”活动乡纵深推进,建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史室(墙)等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着力打造了作咪党建示范以及民族团结建设示范村,把党的先进思想融会贯通于基层一线人民百姓脑海中,加强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树立先进典型引领导向,着力在党员群体中培养一批思想先进、干事创业有激情的“明白人、带头人”,在全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构筑起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逐步促进农村农民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富足共同推进。今年以来改造提升了村史馆2个(车玛龙老玛村史馆、碧苗村村史馆)、着力打造党建示范村1个。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着力打好“共融”基础。根据我乡民族聚居特点,着力在少数民族优秀分子中培养党员,不断在少数民族群体中巩固和提升“爱党意识”,把党的优良作风、先进思想、为民服务等情怀和意识灌输到少数民族群体中,以新思想、新举措、新手段着力构筑起民族繁荣向好、和谐共进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我乡共粘贴民族团结标语15条,“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得到了提升。

(二)引培提升同进步,人才振兴持续向好。乡村振兴人才为要。以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党员素质提升、严格落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等举措,不断推进我乡人才工作注入新活力,谱写新乐章。

——大力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宜居乡村。把建设“美丽宜居家乡”摆在讲政治的高度去贯彻落实,按照“绿色、宜居”的标准,不断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化绿化大提升工程,不断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工程。一年以来我乡从人居环境最突出的垃圾整治、河道村庄清洁、村庄绿化等关键和棘手的问题出发,拉网式排查,做好农村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深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运用好“巾帼服务队”、保洁员等人群,促使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得到长效管护。通过提升改造,我乡共建成改造公厕8座,户厕500座;组建优化“巾帼服务队”5支,对行政村实现100%覆盖。

——全力守住生态红线底线,助推生态振兴。严格实施生态红线保护举措,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的刚性约束力,确保不逾越“高压线”,全面撬动党支部管理效能和带动效能,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定管护区域,在全乡范围内实施严格的管护举措,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坚决守护好生态屏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非独立核算),包括: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所属单位6个(非独立核算),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6.项目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石头寨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石头寨乡人民政府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石头寨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石头寨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2223.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3.6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12万元,占总收入的0.0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61.41万元,下降20.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1.41万元,下降20.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12万元,增长1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0万元,增长0%。财政拨款收入下降原因:2023年因国库资金不足,兑付资金较去年减少,加之2023年起财政拨款收入为以支代收,支出减少相应收入也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石头寨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222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1.54万元,占总支出的45.49%;项目支出1212.31万元,占总支出的54.5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90.13万元,下降20.9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3.68万元,下降12.44%;项目支出减少446.45万元,下降26.9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财政拨款收入下降原因:2023年因国库资金不足,兑付资金较去年减少,加之2023年起财政拨款收入为以支代收,收入减少相应也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石头寨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1.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87.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石头寨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12.3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为0万元。与上年16,58.75万元相比降低了446.44万元,下降了26.9%,下降原因:国库资金不足,兑付少;加之2023年推进项目较上年项目数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石头寨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4.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5%。与上年相比减少581.62万元,下降21.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国库资金不足,兑付资金较去年减少,加之2023年起财政拨款收入为以支代收,收入减少相应也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与服务支出以及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碧苗村委会牛洞村民小组滑坡避让避险搬迁工程项目资金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商品与服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6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涉农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5万元,决算为3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6%。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为0万元,且2023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9.0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27%,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12.5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73%,完成年初预算的62.66%,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报废老旧公车,相应公车维修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未完成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一切来访接待由出访单位发函并按规定缴纳伙食费。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石头寨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1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为0万元,且2023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4万元,增长6.56%。增长原因:主要原因:2023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为0万元,且2023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5.34万元,增长39.0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0万元,下降21.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2023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为0万元,且2023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因为我部门公务用车车龄久,公里数高,车况已不能满足正常运转,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亟需购置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石头寨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00万元,比上年减少1.94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部门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乡辖区内农、林、水、财、社保、民政、安监等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办公耗材、工作经费开支以及乡村振兴的进村入户、自检自查、迎接各级检查工作开展的耗材、工作经费、公车运行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河州红河县石头寨乡部门资产总额327.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327.4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GK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0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出租房屋476平方米,账面原值78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1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9.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8.5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8.5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4、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6.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7.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001111




附件【红河县石头寨乡 (万元)202408270415516912024082704595719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