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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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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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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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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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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5701000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县文旅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县委“1153”工作思路,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深挖民族文化、培育文旅业态、拓展文旅市场、提升文旅服务,全力打造农文旅融合示范县,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
1.聚力党的建设,做好新时代文旅工作。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等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党组书记专题讲党课4次、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3次、“听党话 感党恩 跟党走”宣教活动1次;支部开展“三会一课”36次;主题党日活动24次;有效提升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和担当实干自觉。二是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第一议题”等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纳入会议议程,累计召开党组会议28次。坚持党建与业务“双推双促”,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书香润心·清廉文旅”党建品牌评为第二批“机关党建示范品牌”。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16次,累计服务时长37.51小时,在职党员参与人数24人,完成活动240人次,累计服务时长564.09小时。三是担责守廉。充分运用机关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做好以案促改,讲廉政党课2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开展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宣传1次,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筑牢遵纪守法、抵御腐蚀的思想基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四是强化阵地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每季度对意识形态领域新变化新情况的分析研究,严格排查意识形态管理漏洞,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完善,在细微之中保障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到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2.聚力公共服务,取得惠民新成果。以“坚持正确导向、坚持统筹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共建共享”基本原则,以实现“推动品质发展、推动均衡发展、推动开放发展、推动融合发展”工作目标,全力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实施2023年石头寨乡石头寨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切实补齐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的供给短板,筑牢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现已建成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91个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覆盖率100%。二是推进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的通知》,持续推进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识牌标准化建设及各项服务管理制度上墙工作。三是持续抓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围绕基本文化服务功能,明确服务内容,进一步加强错时开放、延时开放,积极开展节假日服务、双休日服务。县文化馆、县图书馆每年免费开放时间达350天以上,综合文化站每年免费开放时间达250天以上,两馆一站并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正常开展讲座、培训辅导和定期外出流动服务等活动,举办各类讲座、培训辅导44次,参加培训845余人次。四是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选派8名专业文化人才补齐乡镇文化人才短板。建立健全城乡联动机制,开展城乡“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定期进行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进而可以有效保证农村文化人才具有更高的综合素养和相关职业技能。重点面向基层文化干部和民间文化队伍实施文化人才培训39场次,585余人次。
(2)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取得成效。一是“总分馆制”建设初具规模,以总馆为中心,将服务延伸到14个分馆和19个服务点,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业务培训工作,举办管理员业务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70人次;指导分馆、服务点分类、编目、系统录入图书3000多册,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二是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服务更加便捷高效。重点开展全民艺术普及核心功能服务和全民艺术普及资源库建设,推动全民艺术普及水平不断提升,建设具有红河县特色的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在公共文化云平台分别完成稿件原创数量64件、发布稿件总数421个、发布志愿活动场次14场、视频资源时长153.22分钟、在线展览(图片数)436件、发布稿件398个、新增注册用户数280人。三是文旅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充分运用志愿服务平台,面向文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大青年学生招募4900多名志愿者,组建16支文旅志愿服务队,发布活动14场。重视志愿服务专业培训,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业务知识培训2期,参加培训120人,不断提升志愿者整体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将文明旅游工作和志愿服务有机结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81余场,近605人次志愿者上岗,发放纸质宣传单4万余份,服务群众和游客超20.01万人次。
(3)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供给日益丰富。一是文化活动有序开展。组织开展“庆元旦·迎新春”、“写春联·送祝福”活动,举办“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2023年迎新春惠民演出,“畅游博物馆·新春话马帮”猜谜活动,“金兔闹元宵·幸福品汤圆”系列活动,参加中越跨国春晚及边民大联欢活动,丰富和活跃全县群众文化生活。参演广场舞《马缨花》,在四川德阳进行展演。组织“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86场,现场观众83360人次,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鼓励和引导村民开展自编自导、自演自赏的“村晚”活动46场,参加演出农村文艺队164支、1960人次,观众人数25.35万多人次。县图书馆接待读者46906人次,外借人次11047人,外借册数17811册。举办文化活动34场次,其中:线下活动15场/4361人,线上活动19场/1216人次,各项文化活动总参与5577人次。在4·23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中,送出图书300余册。着力打造了康藤帐篷营地“扎扎屋”书吧和迤萨书吧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扎扎屋”书吧举办分享会、读书会2场,接待游客和读者近4000人次;迤萨书吧接待读者4368人,借书2171册。县博物馆开展流动博物馆“五进活动”10次,受益人群1.3万人,举办社教活动9次,受教人次5915人,累计参观人次13.12万人次;有效宣传马帮文化,增强民族自信、文化自信。二是文艺创作精彩纷呈。坚持艺术创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创作一批独具特色的艺术作品。继续提升打造《马帮·女人》《莫批阿波》《谷语》等精品剧目,不断彰显马帮文化、哈尼文化影响力;加快推进哈尼舞台剧《生的狂欢》创作排练,把全国独有的哈尼奕车文化搬上舞台,提升红河文化在全国的知名度。完成云南首本传统舞蹈类国家级非遗绘本《踏着云雾来“乐作”》创作;创编民族器乐三弦弹唱《月下弦歌》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并获金奖;围绕普法宣传工作创作了情景剧《巾帼英雄暖人心·警民携手保平安》,用文艺的形式把法律带到群众心中,引导教育群众、深入群众、为群众服务。三是非遗工作持续加强。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不断完善健全机制,全面推进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利用工作。深入各乡镇开展田野调查工作,详细了解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的情况及成效,传承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与传承人签订《传承人目标责任书》;完成陈习娘、车格、李阿胖3名国家级传承人评估工作;加大哈尼多声部民歌、哈尼古歌、乐作舞、傣陶技艺、竹编工艺等项目的保护传承,增强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开展哈尼古歌传唱、《彝族刺绣》、非遗传承业务培训4期,参与340人次,举办非遗进社区展演活动,惠及群众800余人次;参加“纪念红河哈尼梯田申遗十周年暨哈尼古歌展演活动”“纪念红河哈尼梯田申遗十周年暨“非遗”展演活动”,提升哈尼民族文化知名度、美誉度;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联合红河县第二中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在东门马帮广场开展了以“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之情,增强保护文化遗产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3.聚力旅游发展,呈现地域新面貌。2023年,全县接待国内外游客166.68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43.4万人次;一日游客123.27万人次;海外旅游人数90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08328.26万元,同比增长4.38%。
(1)文旅项目投资有序推进。2023年,新开工入库在库项目22个,完成投资15个,完成入库6.62831亿元,投资5.3806亿元,已入库未完成投资1.24771亿元。
(2)不断丰富旅游业态。积极做好工艺品、竹编、刺绣等文创产品的研发,将生态资源、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来源,形成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乡村振兴的聚合效应。围绕竹编、刺绣、傣陶等特色民间技艺,与广西游礼公司合作,开发一批具有吸引力、新颖性、便于携带的,展现地方民间传统文化的文创产品。建设少数民族文化工坊,电商销售传统手工文创产品,推动传统手工产业发展。
(3)文旅推介取得新成效。依托节庆活动,拓展传播渠道。4月21日至5月3日举办中国·红河开秧门暨仰阿娜文化旅游节,吸引100余家企业云集红河,新华网等20余家媒体现场报道,网络媒体点击量突破4837.4万,红河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同时,加大对我县少数民族文化的宣传推介,鼓励和支持乡镇积极举办具有本地区本民族特色的节庆活动,营造我县多彩民族文化百花齐放的良好社会氛围。
4.聚力项目建设,推动文化民生工程。按照“打造一条环线、做强两个片区”的思路,着力打造“马帮古城”和“哈尼梯田”两个重点旅游文化集聚区,努力构建红河县旅游支撑点。一是高品质推进项目。红河县哈尼村寨传统文化传承项目、红河县文化旅游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红河县马帮古城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项目、红河县旅游环线梯田景区景点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二是高标准招商引资。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发展模式,前往杭州、昆明等地开展文旅产业招商引资活动。另外,与携程集团、上海航空旅游集团公司在游客引流方面达成合作协议。通过旅游龙头企业的带动增加旅游资产的效益,将有效带动乡村经济文化高质量发展。三是高强度争取资金。主动出击、积极申请中央预算投资、中央投资、省预算投资、地方专项债券、国家专项债券、商业融资等金等各方资金,争取更多的文旅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5.聚力执法监管,营造市场新局面。围绕春节、清明节、五一等节假日和文旅市场监管、养老诈骗、安全生产、扫黄打非等工作,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开展文化行业检查432家次,签订责任书19份,确保检查横到边、纵到底、无盲区、无死角,为文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开展旅游行业检查22次,联合检查4次,安全隐患排查145家次,防止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聚力文物保护,推动文保新进展。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一是按文物残损轻重缓急,本着文物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坚持“四原”要素,保住文物本体,稳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门楼及迤萨民居47号、33号、48号及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庙街11号震后修缮;完成县级2家文物保护单位的抢险加固修缮。二是完成红河州第八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三是收集整理红河县哈尼民俗文化博物馆民间资料,为展陈作好准备工作。四是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化,全年检查文物安全工作共21次,消防演练4次,每天进行常规消防安全检查,24小时有人值守。五是启动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局是红河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遗产艺术股、文物股、公共服务及产业资源股、市场管理股、合作推广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是: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年末其他人员3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所以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6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0.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6.55万元,下降24.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6.55万元,下降24.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单位人员调动多,人员较上年有所减少,所以收入减少;二是2023年项目比2022年有所减少,所以2023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6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34万元,占总支出的98.42%;项目支出21.57万元,占总支出的1.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81.83万元,下降29.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7.33万元,增长9.59%;项目支出减少699.16万元,下降97.0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比2022年有所减少,所以2023年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0.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7.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2.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1.5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第七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资金14.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红河县东门楼及迤萨民居中东门街14、15、16、21、38号工程款。
2、红河县老教育局文庙街11号李官厚故居修缮经费7.5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老教育局文庙街11号李官厚故居修缮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1.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81.83万元,下降29.93%,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比2022年有所减少,所以2023年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09.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委托业务等)、对个人和家庭对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退休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17万元,决算为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7万元,决算为2.8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87%,完成年初预算的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0.1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44%,完成年初预算的0.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17万元,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7万元,决算为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万元,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财务人员工作失误,漏填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9万元,下降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9万元,下降40.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37.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红河县旅游市场、文化交流、招商引资工作等接洽发生的支出费用。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71万元,比上年增加160.41万元,增长93.1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委托业务费增加,所以2023年机关运行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185.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4.01万元,固定资产794.8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222.6万元,无形资产12.8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0.89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和其他类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5701111
附件【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2704083084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