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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04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浪堤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501000

红河县浪堤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浪堤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和7个事业单位。

5个综合办公室:

1.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广播电视、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外事、文秘、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 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

3.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和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统计、审计、能源开发和管理、通信、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责

5. 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7个事业单位:

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2.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3.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人居环境、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交通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4.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退役军人事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5. 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承办本镇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镇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软硬件支持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全镇信息数据平台建设、电子政务、互联网+”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承担社会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6. 项目服务中心。承办组织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并实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度;负责协调本镇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对各单位帮包推进项目情况的调度监测等服务性工作。机构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所级

7. 财政所。承担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本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2023年来,浪堤镇在县委、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镇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找准契合浪堤镇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深入研究各项落实措施,确保中央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在浪堤镇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带领全镇人民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苦干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镇经济稳中向好、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态环境治理有效、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创新、提质量,始终坚持把综合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一是主要经济指标快速增长。地方财政全年共收入5042.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3.06%;地方财政全年共支出4266.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71%二是招商引资工作稳步推进。浪堤镇始终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浪堤镇全年共完成4个项目1.1263亿元,分别为:红河县民康医院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投资1430万;浪堤镇农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4923万;浪堤镇安品中药材种植项目,投资3950万;浪堤镇粉葛育苗基地建设项目,投资960万。

一年来,我们不断兴产业、补短板,始终坚持把农村建设作为第一抓手浪堤镇持续强化重点项目带动作用,树牢项目为王鲜明导向,把项目建设作为主抓手,推动浪堤高质量发展。全镇已经形成大河热区水果种植、中半山区特色蔬菜种植、上半山葛根及林下经济八角种植、焖哥酒酿造、葛根产品深加工、畜禽养殖的“一镇一特”、“一村一品”产业百花齐放的态势。一是发展农业产业化不放松浪堤镇紧紧围绕富民、带农、增收这一主题,持续巩固传统农业、培育扶植新型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充分利用安品、俄期、红波洛大河片区红河谷亚热带气候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甘蔗、香蕉、芒果、柑橘等热带水果,2023年围绕县委热区水果集中连片布局产业基地建设规划,在浪堤干热河谷地区打造集中连片芒果、柑橘种植区,新植芒果200亩,覆盖15户农户,特色水果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大河片区流转土地3000余亩,带动周边36户脱贫致富,长期吸纳近20余名生活困难群众稳定就业,户均增收10000元以上用好“企业+基地+农户”的订单模式,持续抓好中半山区特色蔬菜洋芋、野山椒、油菜、蚕豆等种植和林下经济黄精、三七、八角种植,新植板蓝根、黄精等100亩,覆盖15户农户积极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在浪堵实施玉米黄豆复合种植2500抓好中半山区特色蔬菜种植,植油菜400亩,覆盖24户农户,种植茶叶44亩,覆盖11户农户,新植八角2853亩,涉及农户1130。完成稻鱼养殖3459.5624034.79公斤,覆盖农户3047发展冬闲田养鱼项目3576.54亩,向全镇8个村委会2129户农户发放鱼苗14305公斤,实现三类对象全覆盖。二是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不放松。浪堤镇积极探索推进党建+企业发展“1233”工作新思路,坚持党建引领壮大村集体经济,大力推广葛根种植产业,自主培育葛根苗260万株,发展种植葛根8002455亩,目前已全部完成栽种,持续推进投资500余万元的葛根加工厂建设,建成集种植生产、精深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厂房,可实现户均年增收1.2万元。持续推进稻鱼共作产业发展,今年共发放鱼苗24500公斤。发放鸭苗9000羽,建成妥勺梯田鸭养殖示范基地,与农户签订回收协议,带动60户农户养殖稻田鸭780余只,通过鸭蛋销售,户均增收3000元。在壹号农场推广鹅苗“认养制”,依托农场“致富带头人”带动553户农户养殖商品鹅2万羽,每只鹅可增收185元以上,按照每户认领20只估算,一年认领2批次,可增收10000元以上。三是推动落实项目建设不放松。依托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的发展,2023年投资300万元新建俄期村委会上马街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进度90%;浪堵村委会妥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投资100万元,安品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50万元,项目已全部完工;浪堤镇蔬菜种植示范基地项目投资397.97万元,目前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浪堤镇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促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以强村富民为目标,持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努力激活乡村振兴动力源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浪堤镇葛根产业建设)投资500万,已逐步开工落地。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浪堤镇敬老院)投资115万元,浪堤镇安品村委会垤那村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投资300万元,已于20234月竣工验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1.党政办公室;2.乡村振兴办;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6.社会保障服务中心;7.信息技术服务中心;8.项目服务中心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

2.红河县浪堤镇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浪堤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红河县浪堤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

2.浪堤镇财政所,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纳入浪堤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浪堤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浪堤2023年度收入合计405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7.3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5%;其他收入2万元,占总收入的0.0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62.19万元,增长62.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农资金增加,对农业产业补助力度加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62.19万元,增长62.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农资金增加,对农业产业补助力度加大;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浪堤2023年度支出合计405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60万元,占总支出的27.93%;项目支出2924.59万元,占总支出的72.0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85.81万元,增长64.1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涉农资金项目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16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调出;项目支出增加1598.97万元,增长120.62%,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度涉农资金增加,对农业产业补助力度加大;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浪堤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3.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5.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8.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浪堤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24.5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红财存量〔2023〕89号浪堤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

2.红财存量〔2023〕89号浪堤镇村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0元;

3.红预算〔2023〕32号浪提镇公车购置经费支出106,600.00元;

4.红预算〔2023〕32号浪堤镇工作经费(公车购置)补助经费支出150,000.00元;

5.红预算〔2023〕112号2023年浪堤镇纪委工作经费支出20,000.00元;

6.红预算〔2023〕136号浪堤镇2021至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经费支出108,145.00元;

7.红财存量〔2023〕140号洛那村委会禁毒站建设经费支出130,000.00元;

8.红财存量〔2023〕85号洛那村委会大门围墙建设经费支出150,000.00元;

9.红财教发〔2022〕152号2023年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支出7,000.00元;

10.红财教发〔2022〕138号2023年中央补助两馆免费开放资金支出18,555.00元;

11.红财教发〔2023〕41号2023年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资金支出2,700.00元;

12.红预算〔2022〕187号浪堤村委会新街村道路滑坡治理资金支出60,000.00元;

13.红财农发〔2023〕29号红河县2023年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支出244,500.00元;

14.红财农发〔2022〕122号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 支出1,167,000.00元;

15.红财农发〔2023〕76号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资金支出533,500.00元;

16.红财农发〔2022〕56号红河县冬水田养殖补助经费支出351,000.00元;

17.红财农发〔2022〕61号浪堤镇蔬菜种植示范基地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376,300.00元;

18.红财资环发〔2023〕59号2023年天然林管理人员劳务费补助经费支出32,400.00元;

19.红财资环发〔2023〕59号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补助经费支出30,000.00元;

20.红财农发〔2023〕28号2023年州级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支出40,000.00元;

21.红财农发〔2023〕46号浪堤镇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经费支出260,000.00元;

22.红财农发〔2023〕62号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资金支出173,000.00元;

23.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延链补链(中蜂)产业养殖项目补助经费支出180,000.00元;

24.红财农发〔2023〕71号2023年度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缺口资金支出81,000.00元;

25.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补助经费支出600,000.00元;

26.红财农发〔2023〕4号2023年省级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支出 80,000.00元;

27.红财农发〔2021〕106号浪堤镇安品村委会垤那村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项目补助经费支出225,700.00元;

28.红财农发〔2023〕46号红河县扶持热区水果新植及提质增效项目经费支出300,000.00元;

29.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扶持发展中半山区特色农业项目补助经费支出1,036,095.02元;

30.红财农发〔2023〕26号红河县扶持发展中半山区特色农业项目资金支出340,000.00元;

31.红财农发〔2023〕62号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经费支出212,000.00元;

32.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扶持发展中半山区特色农业项目补助资金支出496,882.50元;

33.红财农发〔2023〕62号红河县浪堤镇葛根产业建设项目经费支出5,000,000.00元;

34.红财农发〔2023〕62号浪堤镇脱贫人口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经费支出144,000.00元;

35.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扶持热区水果新植及提质增效项目补助经费支出 111,960.00元;

36.红财农发〔2023〕46号浪堤镇蔬菜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经费支出478,400.00元;

37.红财农发〔2022〕108号浪堤镇安品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补助经费支出1,379,400.00元;

38.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浪堤镇俄期村委会上马街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补助经费支出1,500,000.00元;

39.红财农发〔2023〕25号红河县浪堤镇洛那村委会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405,000.00元;

40.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扶持发展中药材项目补助资金支出82,792.76元;

41.红财农发〔2023〕62号红河县2023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经费支出700,000.00元;

42.红财农发〔2023〕46号红河县浪堤镇浪堵村委会妥勺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支出999,927.40元;

43.红财农发〔2022〕31号红河县中半山区特色农业扶持项目补助经费支出766,300.00元;

44.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经费支出900,000.00元;

45.红预算〔2023〕39号红河州红河县浪堤镇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浪堤镇葛根产业建设)经费支出235,500.00元;

46.红财农发〔2022〕108号浪堤镇蔬菜种植示范基地项目补助经费支出2,000,000.00元;

47.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庄清洁行动)项目补助经费支出388,080.00元;

48.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浪堤镇俄期村委会上马街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经费支出850,000.00元;

49.红财农发〔2022〕108号红河县大豆玉米复种项目补助资金支出330,000.00元;

50.红财农发〔2022〕1号浪堤镇安品村委会垤那村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项目经费支出328,597.00元;

51.红财资发〔2022〕17号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社会化管理中央资金支出1,525.00元;

52.红财预发〔2022〕172号浪堤镇红河县11.19地质灾害资金支出80,584.00元;

53.红财资环发〔2022〕104号浪堤镇“11.19”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支出91,429.77元;

54.红财资环发〔2022〕104号浪堤镇“11.19”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支出1,092,000.00元;

55.红财社发〔2023〕116号红河县浪堤镇敬老院建设补助经费支出500,000.00元;

56.红财社发〔2022〕146号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浪堤敬老院)补助资金支出1,150,000.00元;

57.红财综发〔2023〕35号乡镇体育事业(“乡村振兴杯”篮球赛)补助经费支出7,245.00元;

58.红财综发〔2022〕46号红河县浪堤镇娘普村委会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0元;

59.红财综发〔2023〕34号红河县浪堤镇浪堤村委会玛梅下寨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出161,440.00元;

60.红财综发〔2022〕8号红河县浪堤镇浪堤村委会乔地街活动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349,340.3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浪堤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4.38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5%。与上年相比增加1399.06万元,增长58.6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33%。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口和党委口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村干部工资、以及保障单位日常运行的电费网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支付浪堤镇2022年综合治理专项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专项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五险一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和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56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1%。主要用于支付水利口和林业口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和红河县浪堤镇冬闲田鱼苗款、葛根苗款等项目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支付国土所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26.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支付浪堤镇5.0级地震抗震救灾购买物资款;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3万元,决算为2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5.6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5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万元,决算为0.9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9%,完成年初预算的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3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浪堤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3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5.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3.00万元,决算为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3.3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付了以前年度购买公务用车的尾款,但这部分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故导致支出决算书超年初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66万元,增长235.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5.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0万元,下降8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付了以前年度购买公务用车的尾款导致公车购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领导干部因公出差、下村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浪堤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77万元,比上年增加22.69万元,增长18.2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维持单位日常运行的开支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日常工作产生的水电、邮电费;购置办公设备的费用;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民生公益事业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县浪堤镇资产总额365.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8.42万元,固定资产166.6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4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7.4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501111



附件【红河县浪堤镇(公开)2024082810221258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