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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4-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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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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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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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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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纪委与红河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县委巡察机构是县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纪委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围绕纯洁思想、纯洁组织,深刻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寄予的极大期望,给予的极大信任,提出的严格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协助县委全面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县实践,全县政治生态更加清朗,干事创业环境更加优化,严管严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纪委县监委下设一个县委巡察办,十六个部室,五个巡察组,十三个派驻纪检组,内设机构共35个,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派驻县委办纪检组、派驻县人大纪检组、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派驻县政协纪检组、派驻县扶贫办纪检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派驻县民政纪检组、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组、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派驻县法院纪检组、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组、派出县直机关工委纪检监察工委,新增一个红河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所属非独立单位1个:
1.县委巡察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2.红河县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9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14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6.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8.45万元,增长6.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8.45万元,增长6.3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变动;二是因办案业务需要向县政府申请增加经费;三、省州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14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3.34万元,占总支出的80.27%;项目支出423.65万元,占总支出的19.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7.81万元,增长6.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3.74万元,下降3.57%;项目支出增加191.55万元,增长82.5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变动;二是因办案业务需要向县政府申请增加经费;三、省州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3.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2.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1.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3.6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用于支付办公费187.62万元,差旅费72.56万元,维修(护)费108.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6.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7.81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变动;二是因办案业务需要向县政府申请增加经费;三、省州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04.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决算为3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2.3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14.1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88%,完成年初预算的17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8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6%,完成年初预算的60.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1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决算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使用时间久,无法满足我委办案需要,所以原有车辆划拨机关事务局,新购辆公务用车,但新购公务用车所需资金年初做预算时未计算进去。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7.89万元,下降4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少24.18万元,下降51.9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32万元,下降48.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17.6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购公务用车两辆,2023年新购一辆公车,所以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车辆使用时间久,无法满足我委办案需要,所以原有车辆划拨机关事务局,新购两辆公务用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案件办理出差、日常工作开展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纪委到我委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接待乡镇纪检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13万元,比上年减少140.55万元,下降45.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维持县纪委县监委工作正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868.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9.33万元,固定资产568.8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43.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9.3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8万元;政府采所属单位县委巡察办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部分涉密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未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内中公开。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082804472237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