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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4-0010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7501000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州委、县委及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发展。

2.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按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要求,督促检查所属企业和指导下级社做好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各项工作。

3.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对作为成员社的乡(镇)供销合作社、村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主要领导的选举提出建议,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服务的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流转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组织体系、现代物流体系、融合发展体系、绿色生态发展体系,密切同农民的利益服务联接。

4.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城乡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5.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6.实施开放办社,加强供销合作社与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联合与合作,吸纳各种经济成分的组织或个人入社,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发挥合作组织的群体、联合优势。  

7.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社有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8.组织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与县内外供销合作社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各种捐赠、资助。监督、审核成员社资产处置、重大资本运作以及重大商业活动。

9.承办县委、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产品购进39981.86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01 %;

2.销售总额完成 203187.4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86 %;

3.电子商务销售额完成2137.7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4 %;

4.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完成9734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29 %;

5.有机肥销售7175吨,比去年同期增长 29.79 %。

6.完成社有企业利润总额135.33万元;资产总计4245.85万元;社有企业所有者权益1724.53万元;

7.社有企业营业总收入2040.56万元;农资企业总收入432万元;农副产品企业营业总收入487.10万元;

8.农副产品企业电子商务营业收入362.81万元;日用消费品企业营业总收入855万元;基层社营业总收入855万元;基层社所有者权益305万元。

9.大力发扶持发展食用菌产业,继续做大做强食用菌产业。进一步培育壮大实体经济,注册成立红河县鑫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专营食用菌产业,以食用菌为实践案例,今年内大力推广“公司+基地+社有企业+农户”的模式,带动种植林下食用菌,通过向公司订购菌包,政府发动农户种植,社有企业负责产品回收、研发、市场开发等。共立项食用菌项目1个,到位资金300万元,促进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合作指导股及经济发展股、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红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红河县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红河县供销联社下属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服务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股所级,该机构为红河县供销联社下属的一个独立编制、非独立核算的事业机构,与县供销联社合并办公。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个,为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由红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红河县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红河县供销联社下属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服务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股所级,该机构为红河县供销联社下属的一个独立编制、非独立核算的事业机构,与县供销联社合并办公。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收入合计530.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37万元,占总收入的96.2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3万元,占总收入的3.7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95万元,下降2.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98万元,下降2.4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3万元,增长0.15%。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比上年减少;本年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所属企业上缴的供销社资产收益以前年度产生的利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支出合计52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11万元,占总支出的40.83%;项目支出310.26万元,占总支出的59.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43万元,下降4.1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10万元,下降11.96%;项目支出增加6.67万元,增长2.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本年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为:去年的支出中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出,而今年无此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食用菌项目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4.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2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红河县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我县食用菌产业发展;深化供销合作设综合改革重点项目补助资金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食用菌发展、村级农资点建设;电商建设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电商建设;1.26万元为使用单位自有资金采购的两台电脑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3%。与上年相比减少12.98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去年的支出中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出,而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3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8%。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食用菌产业发展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71.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事业运行支出、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1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因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仅有工作经费支付的公务接待费987.00元,无财政拨款支出的“三公”经费,因此决算公开表中的“三公”经费支出数为0.00元。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因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仅有工作经费支付的公务接待费987.00元,无财政拨款支出的“三公”经费,因此决算公开表中的“三公”经费支出数为0.00元。故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4万元,比上年减少3.34万元,下降19.2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邮电费等支出有所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网络及通讯费、差旅费、公务租车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18.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21万元,固定资产11.6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和年初、年末结转,所以GK08、09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我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购置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7501111




附件【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82204052805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