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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26-105324-803
  • 发布机构
    红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2601000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州县党委、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红河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9.有关职责分工。

与红河县自然资源局、红河县水务局、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与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2.稳步推进机构改革。

3.建立线上线下监管长效机制。

4.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5.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6.广泛开展应急避险知识的科普宣传。

7.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股、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股、非煤矿山股、政治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行政单位1个,名称红河县应急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5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1.9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2.55元,增长45.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2.55元,增长45.07%。主要原因是支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152.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5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18万元,占总支出的57.70%;项目支出275.80万元,占总支出的42.3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2.55万元,增长48.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59万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是付州级补助的全县民房保险;项目支出增加146.97万元,增长114.07%,主要原因是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6.1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8.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5.8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152.00万元付公益岗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生活补贴3.00万元;2022年单位职工体检费用付单位临聘人员3-8月工资付公益岗位5-8月工资付单位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单位保安服务费用付单位打印机及3台联想国产电脑费用用于购买省级冬春救助物资付单位搬迁综合布线工程费用付气象事业补助经费付单位搬迁装修费用总计支出48.80万元;付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第三方技术服务费用18.00万元;付临聘人员单位部分保险付单位采购会议室桌椅付单位采购空调费用付一般工作差旅费用23.72万元;付全县民房保险费用(县级补助)付聘请法律顾问(专技服务费用)付单位购买法律服务费用(专家服务费用)付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特种设备费用2023年残疾人保障金付单位饮用包装水费用30.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98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2.55万元,增长48.37%,主要原因是一卡通支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152.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0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5.3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4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1%。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195.56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8.89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57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万元,决算为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2.2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28%,完成年初预算的3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万元,决算为0.1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2%,完成年初预算的3.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万元,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0万元,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未能及时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6万元,下降53.9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2万元,下降54.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45.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未能及时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联系、上级来访发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66万元,比上年增加24.28万元,增长45.48%,主要原因是支付2023年工会会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用工作经费,例如水电费、通讯费、期刊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红河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42.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0万元,固定资产27.7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生产基础(项):指反映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42601111



附件【红河县应急管理局 2024082103404128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