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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114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7801000

 红河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红河县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

(三)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和县委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承担警务保障服务工作。

(五)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依法开展公安机关警务督查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全县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六)负责依法承担的全县公安机关刑罚执行工作和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管理红河县看守所、红河县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七)负责管理全县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红河县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行动技术侦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建设、推广和应用。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九)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侦破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和管理本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

(十一)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十二)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侦查和处置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骚乱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十三)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按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卫。查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消防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指挥武警红河县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基本情况

因机构设置情况属涉密内容,按照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内设机构情况涉密内容,按照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因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按照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红河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政治建警为统领,以服务人民为中心,以法治公安为主线,以智慧公安为支撑,以过硬队伍为保障,全力以赴做好保安全、护稳定、推改革、抓队伍各项工作,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全县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1.捍卫政治安全更加坚决有力:一是反渗透反颠覆斗争能力显著提升,二是深化反恐怖反分裂斗争能力显著提升。

2.毒品问题综合治理成效明显:一是强化重点村寨整治,二是强化打击收戒,三是强化禁毒宣传。

3.严打严防刑事案件及时高效:一是组建专班打击传统侵财犯罪,二是靶向治理提升反诈工作质效,三是多方合力严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4.风险隐患防范精准到位:一是加强重点人管控,二是优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三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5.侨乡公安铁军底色更加鲜明:一是强化能力提升,二是抓实作风建设,三是强化纪律教育。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县公安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4964888.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959026.11,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862.83,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374491.76元,下降13.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265068.59元,下降13.0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9423.17元,下降94.91%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二是年末部分资金被财政收回,所以收入相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4959209.11。其中:基本支出45114379.88,占总支出的82.09%;项目支出9844829.23,占总支出的17.91%;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904995.48元,下降13.9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308289.54元,下降13.94%;项目支出减少1596705.94元,下降13.9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付率较低;二是年末部分资金被财政收回,所以支出相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14379.88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466,622.66元,占基本支出的91.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47,757.22元,占基本支出的8.09%。人均支出21712.8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44829.2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2024年度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局各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因部分涉密,具体项目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54,959,026.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8686816.65元,下降13.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47072859.2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5%,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3%主要用于红河县公安局(本级)机关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基本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及日常运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民警增资补发、正常晋级晋档、补发政府绩效奖,所以人员经费增加;二是辅警人数增加,工资及保险增加。所以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5.教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4886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行政单位离退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缴费基数变动,导致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9573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红河县公安局(本级)承担的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缴费基数变动,导致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4156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红河县公安局(本级)机关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缴费基数变动,导致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元,决算为183424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9553.84元,下降24.9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6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元,决算为1034243.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39%,完成年初预算的272.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3260元,下降17.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36293.84元,下降2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支出决算为1834243.6,完成年初预算的482.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09553.84元,下降24.9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6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元,决算为1034243.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39%,完成年初预算的272.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73260元,下降17.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36293.84元,下降2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报废并购置公务用车4辆、警用摩托车10辆、特殊用途救护车1辆,购置费973,260.00元,2024年报废并购置公务用车4辆,购置费800,000.00元,车辆购置费相比上年减少;2024年有新购入的新车,车辆修理费减少,且部分修理费未支付,所以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4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2024年报废老化公务用车4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7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7574.22比上年减少1284344.58,下降26.04%主要原因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采取多种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的措施严控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公安局资产总额36,361,397.72元,其中,流动资产1,098,155.58元,固定资产34920787.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42454.9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46,793.16,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7,890.19。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386475.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163.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7.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8.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

9.政府采购情况: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7801111




附件【红河县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5082704351517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