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
索引号hhxzfbgs/2025-00118
-
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8-29
-
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55401000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2.围绕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建议。
3.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及乡镇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属和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属及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全县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各级行政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拟订县属及乡镇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调整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6.审核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核乡镇党委、政府机构(含事业单位)的设置与调整;协调中共红河县委、红河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7.审核红河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红河县政协机关,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8.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型划分。
9.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10.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
11.负责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12.承担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完成中共红河县委、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监督检查科)、机关事业科、登记管理科;所属事业单位1个,即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有综合科(监督检查科)、机关事业科、登记管理科3个内设机构。
2.事业单位: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为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县委编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核心,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以服务基层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强学习,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政治、业务能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县委编办通过党员“三会一课”、室务会议等形式多次开展政治学习活动,党支部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培训、警示教育和党课,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抓好业务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对日常工作中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学习,保障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依据充分、论证到位。三是抓早专项学习。提前做好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各类专项改革相关精神学习,切实增强了在专项改革任务中的统筹能力,确保了各项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完成。
(二)严格管理,有效推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规范化建设
一是尽职尽责服务全县大局。全面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一线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力落实为全县大局提供机构编制保障服务责任。主动与人社、教育、卫健部门沟通,审核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2025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2025年医疗系统事业人员招聘计划、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为基层及民生服务工作提供了人员力量支持。加强食品药品、工业经济、营商环境机构编制保障工作,成立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新能源发展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从机构设置上充分落实了县委的全局部署要求。二是严管严控机构编制日常调整。优化调整机关职能配置,通过跟踪评估,及时解决职责分工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部门全面正确履职,2024年,完成了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调整,商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执法职责调整,检验检测机构职责整合,国有资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职能调整等工作。严格落实编制审核制度,严格审核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编制使用申请,确保编制使用的合法合规,同时,维护编制统计实名制系统和编外系统,及时更新并上报2024年度编制统计数据。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依法做好机关赋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着力落实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对未按期落实改革任务的乡镇发放提醒函;加强事业单位法人报告抽查,对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督促事业单位履行公益服务职责。
(三)有力有效抓实消化超编工作
县委编办积极主动与县级各超编单位认真沟通协调,经细致调研各部门现有人员情况、年度退休计划、人员需求情况、人员消化计划后,制定了《红河县消化超编计划》并按程序上报州委编办备案。县委编办通过编制前置审核把好入口关,积极主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畅通出口关,着力优化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工作,有力保障了消化超编计划落实到位。通过多方努力,总体完成了消化超编计划。
(四)强化执行,有力保障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组建了社会工作部,全面整合党委对群众工作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对群众工作的职责,着力提升了党委对群众工作的直接领导能力。政府职能不断优化,加强金融管理职责,明确县财政局内设机构金融股承担相关金融管理职责;完善数据管理体制,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县数据局牌子,增加数据管理相应职责;优化农业农村部门职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划入县乡村振兴局职责,加挂县乡村振兴局牌子,不再保留单独设置的县乡村振兴局,突出乡村振兴职责,优化了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和人员力量;完善老龄工作体制,结合民政部门多年从事老龄工作、老龄工作经验丰富的实际,将县卫生健康局老龄工作职责划入县民政局;调整优化检验检测机构,整合组建县检验检测所,作为县政府直属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乡镇机构职责不断完善,各乡镇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制办公室;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县政府驻地迤萨镇增设1个事业单位,为社区治理服务中心。
(五)提前谋划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
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省、州、县党委的安排部署,县委编办积极主动统筹谋划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提前谋划、提前探索、提前开展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县委编办成立了工作专班,选取两个乡镇为探索试点乡镇,参考应用中央及省试点乡镇经验,指导两个乡镇稳步推进工作,其余乡镇正各自探索编制工作事项清单中。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15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1,302,269.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2,268.99元,占总收入的99.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14元,占总收入的0.7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608.67元,下降1.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608.81元,下降2.09%;上级补助收入增减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减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减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减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0,000.1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①调减交通专项经费0.54万元;②调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95万元;③调减公用经费1.34万元;④增加县委组织部从党费专户拨入党员教育培训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1,292,268.99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827.39元,占总支出的96.72%;项目支出42,441.60元,占总支出的3.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608.81元,下降2.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395.11元,下降1.29%;项目支出减少11,213.70元,下降20.90%;上缴上级支出增减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减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减无变化。主要原因为:①调减交通专项经费0.54万元;②调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95万元;③调减公用经费1.3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9,827.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65,806.35元,占基本支出的93.28%;办公费、邮电费、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84,021.04元,占基本支出的6.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441.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项目经费42,441.6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728.60元,差旅费12,877.00元,维修(护)费5,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9,83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2,268.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7,608.81元,下降2.09%,完成年初预算的96.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42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2%,完成年初预算的95.6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维护机构日常运转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①调减交通专项经费0.54万元;②调减工作经费0.71万元;③调减公用经费1.3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56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8%。主要用于财政配套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及单位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664.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完成年初预算的92.60%。主要用于财政配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大病补充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及单位人员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61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完成年初预算的92.30%。主要用于财政配套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及单位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4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16.00元,增长94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45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2.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16.00元,增长94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316.00元,增长94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16.00元,增长94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4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按照《反对浪费厉行节约》等相关文件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16.00元,增长94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增加1,316.00元,增长94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支出0.01增加了1,316.00元,共接待4批次、15人次,主要原因是编制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上级调研、指导、督查增多;调增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报销标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编制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发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4批次、15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021.04元,比上年减少16,503.46元,下降16.42%,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交通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话费、工会经费、租车费及公务交通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87,702.26元,其中,流动资产20,877.97元,固定资产55,950.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874.0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27.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6.88元、无形资产增加4,974.02元、流动资产增加10,670.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8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8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人员编制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两大类。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办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554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5082705060399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