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
索引号hhxzfbgs/2025-00124
-
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9-01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1501000
红河县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殡葬法规、政策;承担全县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丧葬案件及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负责全县遗体运输、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研究拟订全县公墓发展规划,负责公墓规范化管理等系列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部室,包括:办公室和财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县殡仪馆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红河县殡仪馆。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殡仪馆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组织,周密部署清明节祭扫工作
切实加强2024年度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发了《红河县殡仪馆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分管殡仪馆领导为组长,殡仪馆副馆长为副组长,象山陵园开发有限公司人员为成员的清明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殡仪馆现有工作人员的人数,认真排好值班日程表,落实值班巡逻制度,明确清明节值班职责,建立联动机制,与公安、林业森林防火等相关部门积极相互协调,清明节期间安排人员全天候值班。同时对重点地段、高峰时期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前做好了应对措施,避免了工作的盲目性,有效地保证了整个祭扫活动有序进行,为清明节文明祭扫、平安祭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清明节期间,殡仪馆共接待祭扫人员约1400人,车辆约400余辆(次)。
2.加强殡葬监督管理工作,提升殡仪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殡仪馆服务规范和管理规章,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能力,提供人性化、亲情化和个性化的服务,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快捷、优质的殡仪服务。2024年共火化遗体78具,下葬到经营性公墓的14具,下葬到公益性公墓区14具,有50具由亲戚带走到别处埋葬。
3.认真落实殡葬惠民政策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通知》精神,认真推进我省殡葬惠民政策的落实,2024年我县共有9人申请了火化补助,按每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共计补助金额9000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县殡仪馆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殡仪馆2024年度收入合计889815.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9815.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9526.66元,下降19.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9526.66元,下降19.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资金紧张,节约开支,减少了财政拨款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殡仪馆2024年度支出合计891815.96元。其中:基本支出884815.96元,占总支出的99.22%;项目支出7000.00元,占总支出的0.7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5526.66元,下降21.5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273.34元,下降3.18%;项目支出减少272800.00元,下降97.5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资金紧张,节约开支,减少了财政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殡仪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4815.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4725.12元,占基本支出的97.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090.84元,占基本支出的2.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殡仪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殡葬项目经费7000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殡仪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815.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9%。与上年相比减少106526.66元,下降10.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413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开展殡葬工作业务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工资调整增加,在职事业人员工资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41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完成年初预算的98.03%。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2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资金紧张,节约开支,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资金紧张,节约开支,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运送遗体的殡仪车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殡仪馆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红河县殡仪馆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故决算中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殡仪馆资产总额3148896.23元,其中,流动资产53370.26元,固定资产2743693.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2725.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0759.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1501111
附件【红河县殡仪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5082910270795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