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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13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301000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就业创业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红河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3人,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一是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方面,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主动靠前服务,解决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2.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向退役军人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教育管理等政策规定,为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3.开展为军人家庭送喜报活动86人次。其中,三等功臣8人次,四有优秀士兵78人次,共发放慰问金4.7万元,大力营造“一人当兵,全家光荣,一人立功,全家荣耀”的浓厚拥军氛围,激励更多有志青年投身军营、报效国家,为国防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4全面完成2024年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任务。711日完成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8名退役士官安置任务,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安置满意率为100%

5.举行返乡欢迎会。2024年春秋两季退役55名退役士兵举行返乡欢迎座谈,让退役回乡的军人感受到家的温暖和军人的荣耀。

6.抓好光荣牌悬挂工作。为202490名新伍军人家属悬挂光荣牌,积极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

7.开展“情暧老兵”活动。向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关爱基金,7名困难退役军人和2名烈士遗属进行关爱帮扶,为老兵解决部分生活困难,送上党委、政府对老兵的关怀。

8.全面落实优抚待遇。按时足额为1020名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参战退役人员和出国支前民兵民工发放定期生活补助;依托一站式结算系统,完成213人次退役军人医疗补助

9.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引导退役军人参加汽车驾驶免费技能培训15人和12人学历提升,完成2024年州级下达新增退役军人就业98人的任务。

10.开展慰问活动。在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人武部、武警红河中队、消防大队、公安局、义务兵家属、立功受奖家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特困人员等,累计发放慰问资金及物质折算价格合计21.06万元

11.做好褒扬纪念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清明节”烈士祭扫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打扫红河县烈士陵园环境卫生,为213名烈士墓碑进行擦拭,整理墓碑周边环境;二是举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170名各界代表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缅怀先烈、学习英烈、关爱烈属。三是做好烈士陵园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的完好。

12.开展优抚对象的核查。严格按照认定程序、标准和要求对优抚对象的生存状态、工作与生活状态进行核查,对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对象,在系统中及时减员。做到全员覆盖、不漏一人,按要求、精准做好数据更新、减员工作。

13.开展“老兵宣讲”工作。组织退役老兵宣讲政策2场次,参加220余人次,传承红色基因、发扬优良传统,激发全县人民爱国主义情怀。

1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政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重一大”事项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杜绝违纪事件发生。结合“清廉云南”建设“固堤行动”深化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持续纠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5788572.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57172.32元,占总收入的99.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400.00元,占总收入的0.2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80110.88元,增长19.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8710.88元,增长19.3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1400.00元。主要原因1.2024年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生活补助提标且202312月份未发放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于20241月份补发。2.其他收入增加是因为以前年度无军休调资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5788572.32元。其中:基本支出1658269.79元,占总支出的10.50%;项目支出14130302.53元,占总支出的89.5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80110.88元,增长19.5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46457.05元,下降48.26%;项目支出增加4126567.93元,增长41.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2024年县级配套民生资金纳入特定目标类项目,项目支出增加原因:1.2024年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生活补助提标且202312月份未发放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于20241月份补发。2.2023年纳入基本支出的民生资金县级配套部分2024年年初预算纳入特定目标类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8269.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2147.21元,占基本支出的94.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122.58元,占基本支出的5.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30302.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4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项目经费12226565.12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出国参战民兵民工、优抚对象城乡一体化生活补助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红河县烈士陵园维修及管理项目经费343824.37元,主要用于红河县烈士陵园修缮及日常管理支出。

3.2024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项目经费995834.96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军休人员、军转干部等相关人员补助支出。

4.2024年拥军优属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项目经费296235.58元,主要用于驻地部队慰问及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5.2024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项目经费267842.5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57172.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0%。与上年相比增加2548710.88元,增长19.30%,完成年初预算的368.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8400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00%,完成年初预算的375.38%。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保险,退役安置、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烈士陵园修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括上级补助资金。我局大部分民生资金由上级配套。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668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完成年初预算的393.49%。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及局职工医疗保险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括上级资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全部由上级配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64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主要用于局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住房公积金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8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5.00元,下降9.2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83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3.4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5.00元,下降9.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5.00元,下降9.2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支出决算为8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5.00元,下降9.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8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政困难,2024年公祭日活动接待支出于2025年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00元,下降9.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5元,下降9.2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县级财政困难,2024年公祭日活动接待支出于2025年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督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122.58元,比上年减少9115.61元,下降8.6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完善经费管理制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等单位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99231.2元,其中,流动资产47803.83元,固定资产51427.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11.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08表、09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301111




附件【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090109393010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