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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5-0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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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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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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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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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5701000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是红河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遗产艺术股、文物股、公共服务及产业资源股、市场管理股、合作推广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3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8人;经费自理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建引领,党建业务工作全面提升。一是夯实党建基础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不断丰富学习载体,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9次,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23次,主题党日20次,党课教育12次,推动学习全覆盖、出实效。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实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组织观看《探索与突破》《守望沃土》等警示教育片3次,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不断强化干部廉政教育,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和集中宣讲,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签订承诺书30份,推动清廉文旅建设。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把稳思想作风“主导向”,每季度对意识形态领域新变化新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强化阵地、载体和领域的管理和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目前,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8次,专题培训2次,共计上报信息30篇,发布150余条新闻信息和节庆活动预告、视频50余个。
2.聚焦稳进提质,助推文旅产业有序发展。
(1)经济运行稳定向好。2024年1—9月,全县接待国内外游客141.41万人次,同比增长13%;旅游总花费175730.58万元,同比增长25%。文旅行业培育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1家,特色小微涉旅企业2家。限上住宿业累计营业额721.12万元,同比增长32.73%。共入库固定资产项目9个,完成固定资产入库22873万元;完成投资11341万元。
(2)重点项目有序推进。红河县茶马古道农文旅融合项目计划投资1.075亿元,已签订投资协议并开工建设;红河湖畔康养社区项目商业住房工程正有序推进,完成污水管网等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不断提档升级景区,完成撒玛坝景区昆虫馆、植物馆竣工验收。对标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准,累计投入120余万元用于马帮古城4A级旅游景区创建。苏红半山酒店,9月底完成阶段性验收,10月1日开始试营业。拟创建宝华镇虾昆村和龙玛村为金牌旅游村和最美乡愁旅游地。
(3)招引促建引优育强。前往浙江、上海、玉溪等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与杭州美莱集团、上海驴妈妈旅游集团在景区项目建设、游客引流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3月,随同红河县党政代表团回访老挝万象市塞塔尼县,并签订发展文化旅游合作备忘录。
(4)整合提升旅游资源。建立全县文旅资源台账资料。3月,完成红河县乡村旅游资源初步调查。科学合理地整合自然旅游资源和文化资源。出台《红河文化和旅游强县建设三年行动》(2023—2025年),正编制《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助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探索“旅游+”培育新业态。深入挖掘各乡镇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发展研学旅游,开发文创产品,不断丰富和培育旅游新业态。
3.深耕惠民理念,加速推进文体服务供给。
(1)建强文化服务阵地。建成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92个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顺利完成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优化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新型空间,打造康藤帐篷营地“扎扎屋书吧”和“迤萨书吧”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建成24小时智慧书房。“三馆一站”实现“零门槛”免费对公众开放,目前,县图书馆接待读者43691人,外借人次12231人,外借册数16914册;举办23场活动,参与人数2488人;县博物馆接待游客124393人,免费讲解352场,开展社教活动9场,受教人群9590人;各乡镇组织读书征文、主题诵读、红色研学等系列活动50余场,参加活动1200多人次,完成文艺活动51场,惠及群众15300人次,其中,组织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5场,培育乡村文化活动品牌4场,极大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2)丰富文化活动供给。一是群众文艺活动精彩纷呈。组织春节游园、写春联·送祝福、4·23世界读书日等活动,完成惠民演出69场,受益观众69900人次;举办欢送新兵文艺汇演,“侨乡心向党、奋进新时代”联欢晚会,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抽调人员参加首届中国新疆民间艺术季展演活动;参加红河州第二届哈尼古歌展演,红河文化不断彰显。二是文艺精品创作绚丽绽放。改创歌曲《红河有个红河尼湾》,情景表演《梯田边上讲清廉》,舞蹈《领航》《初心》《印记》,三弦弹唱《本那河岸的哈尼人》。三是“云平台”服务更高效便捷。重点推进数字智慧图书馆服务体系暨公共文化云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区域内数字网络的互联互通。不断丰富公共数字文化供给,实现公共文化场所对外提供免费无线网络服务,利用数字化平台发布文体资讯130余条。
(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成立文旅志愿服务团队14支,有实名注册志愿者510人,服务活动59场,上岗服务919人次,服务时长3910多小时。二是组建群众业余文化队伍290支,鼓励引导开展群众性“大家乐”广场舞活动5场,举办“村晚”37场。三是实施“三区”文化人才支持计划,选派12人到基层开展服务,在受授地培育农村文艺队4支51人,实施短期项目2个、培训110多人次。开展城乡“结对子、种文化”活动,重点面向基层文化干部和民间文化队伍培训,使其具有更高的综合素养和相关职业技能。
4.聚力保护传承,推动文遗事业行稳致远。
(1)文物保护卓有成效。一是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取得新进展。正在申报红河县老教育局文庙街11号李官厚故居、昆南红护团建军旧址、甲寅瓦渣司署及文星阁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97项152个点。二是文物安全工作得到加强。加强文物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文物安全无事故。三是文物维修工作有序推进。自筹资金28万元,完成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寨街73号迤萨传统民居保养维护并验收。四是严格落实文物建设控制地带管控,对县域内新建建筑,认真核对建设区域,并出具不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意见12份。五是四普工作有序推进。红河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需对234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普查,其中复核红河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点有205处,新增29处。9月份与云南匠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及业务指导服务合同,公司人员于9月25日进驻我县开展实地采集工作,现已完成120个文物保护单位复核和新增28个文物保护单位信息采集填报。
(2)非遗保护传承成效显著。一是非遗工坊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红河县尼苏刺绣专业合作社非遗工坊被列为红河州第一批州级非遗工坊。认定甲寅镇竹编工坊、浪堤镇焖锅酒制作工坊、迤萨镇傣陶制作工坊为县级非遗工坊。二是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张正国、车志雄、白牛收、陈哈秋,入选第七批省级非遗传承人,全县现有各级非遗名录76项287人。同时,积极开展非遗传承人、哈尼古歌、彝族刺绣等各类培训5期,培训600余人次,提升非遗传承人业务水平和传承能力。三是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丰富多彩。利用传统节日和重要节庆日组织非遗宣传展示活动2场次,参与人数3000人次。
5.强化监督检查,深入优化提升文旅品质。
(1)严格规范文旅市场秩序。督促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及娱乐场所等涉旅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组织文旅市场执法检查,深入排查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持续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对旅游企业的低价竞争、恶性竞争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给予坚决的打击。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4人次,车辆33辆次,检查318家次,查处7起案件,受理9起投诉案件,为文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深入推进涉旅经营户诚信指数评价,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严格落实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换)货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化解文化旅游投诉纠纷,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2)加大校外培训监管力度。通过实地走访、检查,边检查边指导,压实了校外培训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机构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联合县教体局在公众号发布红河县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增强学生家长理性、合理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安全消费的意识。
(3)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文旅市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二是强化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所以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6079151.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60603.88元,占总收入的93.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8547.12元,占总收入的6.3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74451.34元,增长18.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55904.22元,增长10.7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018547.1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到红河县马帮古城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入口服务区工程款5000000元,所以2024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5860603.88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0603.88元,占总支出的63.43%;项目支出58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6.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41507.22元,增长16.4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42792.78元,下降24.94%;项目支出增加5584300.00元,增长2588.9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支付项目款红河县马帮古城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入口服务区工程款5000000元,所以2024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60603.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62911.08元,占基本支出的92.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7692.80元,占基本支出的7.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800000元。
红河县马帮古城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入口服务区工程5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县马帮古城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设;
红河县全域旅游规划编制项目经费800000元,主要用于:一是围绕千年哈尼梯田百年马帮古城两个品牌,进行规划设计,打造红河旅游IP;二是聚焦“五个一批”内容,进行规划设计,挖掘红河农文旅发展潜力。三是以市场为导向,进行规划设计,扩大宣传影响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60603.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6%。与上年相比增加1441507.22元,增长10.58%,完成年初预算的154.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5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2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红河县马帮古城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金额,所以预决算差异大。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62357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委托业务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058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退休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各类保险比2023年年初预算时的保险有所增加,所以出现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851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8%,完成年初预算的86.16%。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行政人员比2023年年初预算时人员有所减少,所以出现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79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4%,完成年初预算的88.88%。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行政人员、事业人员比2023年年初预算时人员有所减少,所以出现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1650.00元,决算为219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242.40元,下降27.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65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23%,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192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77%,完成年初预算的0.77%。
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49.40元,下降2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07.00元,增长5.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22.00元(其中:上年无外事接待费支出);上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1650.00元,支出决算为219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242.40元,下降27.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65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19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349.40元,下降29.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7.00元,增长5.9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07.00元,增长5.90%;上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红河县旅游市场、文化交流、招商引资工作等接洽发生的支出费用。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692.80元,比上年减少2529451.91元,下降76.0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委托业务费减少,所以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21646850.09元,其中,流动资产1515266.45元,固定资产7674707.4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226000.00元,无形资产121986.15元(净值),其他资产10889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163.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3273.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119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特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和其他类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5701111
附件【红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82804015276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