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137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浪堤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6400901000

红河县浪堤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红河县浪堤中心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等科室,主要职能紧密围绕“满足群众基本健康需求、守护公共卫生安全、串联基层卫生网络”三大目标,覆盖“预防-诊疗-康复-健康管理”全链条服务: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聚焦“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以“便捷、经济、安全”为原则,满足群众日常诊疗需求,避免“小病变大病、小病跑远路”。

2.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守护“全民健康底线”。以“预防为主”为核心,为辖区居民提供免费的健康管理服务。首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记录个人病史、体检结果等个人医疗信息,并且动态更新信息记录,实现“一人一档、精准管理”;其次,开展好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为0—6岁儿童免费接种乙肝、脊灰、麻疹等一类疫苗,建立预防接种证并提醒接种,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接种流感、肺炎疫苗;最后,加强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同时,通过单位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专项指导,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统筹基层卫生网络,带动“村医/社区”服务。卫生院作为基层卫生枢纽,承担起串联辖区内卫生室、提升基层整体服务能力的工作任务,统筹基层医疗资源,为村卫生室调配基本药物,协助监管药品质量,牵头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公共卫生管理科、计划生育服务科、卫生监督协管办。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县浪堤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浪堤中心卫生院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3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医疗防疫、保健、乡村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病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

2.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以居民健康为核心,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对高血压、糖尿病人、重性精神病患者实行规范管理,开展65岁以上老人及0—6岁儿童免费体检、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孕产妇保健等工作。

3.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行“一季度集中签约,年内提供服务”的模式开展签约和服务,推广集中签约模式;依照“分类服务、按需服务”原则,为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重点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人群提供针对性随访管理服务,为18岁以上人群进行高血压、糖尿病风险评估,并对发现高危人群提供就医指导和转诊;形成“基本+普通”的药品使用联动机制,满足签约居民有针对性用药需求;利用家签平台加强双向转诊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浪堤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10,665,672.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6,610.33,占总收入的45.25%;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839,062.1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4.75%;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54,123.00元,下降26.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43,358.55元,下降25.40%原因是用于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的财政项目资金无法正常拨付,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减少上级补助收入无变动;事业收入减少2,210,764.45元,下降27.46%原因是民众身体素质提高,减少就医需求,加上辖区内有其他医疗机构,产生一定的竞争,导致事业收入有所减少;经营收入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变动;其他收入无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浪堤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10,000,538.75。其中:基本支出3,478,154.29,占总支出的34.78%;项目支出6,522,384.46,占总支出的65.22%;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69,752.45元,下降23.49%原因是用于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的财政项目资金无法正常拨付,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有所减少,加上医疗费用有所缩减,导致事业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003,559.38元,下降66.82%原因是我单位事业支出未纳入预算一体化核算,决算取数存在偏差,取数时将归属于基本支出的事业支出取为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大幅度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933,806.93元,增长151.97%原因是我单位事业支出未纳入预算一体化核算,决算取数存在偏差,取数时将归属于基本支出的事业支出取为项目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度增加;上缴上级支出无变动;经营支出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浪堤中心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78,154.2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59,859.87元,占基本支出的99.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294.42元,占基本支出的0.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浪堤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22,384.46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725,279.45元,主要用于乡、村两级开展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疫情期间接触阳性病人的医护人员补助。

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经费379,357.0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的设备、修缮等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浪堤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6,610.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26%。与上年相比减少1,643,358.55元,下降25.40%原因是用于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的财政项目资金无法正常拨付,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0%,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9,14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完成年初预算的96.8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9,670.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67.91元,死亡抚恤11,352.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54.8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完全考虑人员调出情况,需缴费金额减少,造成预决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23,855.7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4%,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3,973.7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884.02元,人员工资津贴支出2,540,247.5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294.42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725,579.45元,其他项目支出622,876.5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3,609.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完全考虑人员晋升情况,缴费基数提升,造成预决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支出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20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未发生业务接待,未产生相关接待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浪堤中心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较上年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浪堤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8,177,025.24元,其中,流动资产5,270,032.53元,固定资产2,906,992.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86,076.9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8,371.4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缩减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36400901111




附件【红河县浪堤中心卫生院2025090103353687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