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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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5-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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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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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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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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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601000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财政下达的和省州县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驻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州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改革和科技创新制度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落实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和协定执行有关工作。
15.组织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科技发展规划的衔接协同。组织研究重大科技问题、研判科技发展态势并提出相对应措施建议。负责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区域科技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提出科技与教育、人才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县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拟订全县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因机构改革,我部门本年与红河县乡村振兴局合并,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与行政审批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股)、检查考评股、政策改革与社会事业发展股、发展规划项目管理股、计划财务股、种植业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畜牧兽医与渔业渔政股、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化股、乡村建设促进股、帮扶和区域协作股、农产品质量与农业机械化安全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科技股。
所属单位15个,分别是:
1.红河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红河县畜牧科技推广站
3.红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4.红河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5.红河县植保植检站
6.红河县种植管理站
7.红河县农机技术推广和安全监理站
8.红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9.红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0.红河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11.红河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
12.红河县渔业管理站
13.红河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14.红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5.红河县精准扶贫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1人(离休0人,退休81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一是全力夺取粮食丰收。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把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乡镇、细化到作物,示范推广水稻新品种2.5万亩、鲜食玉米0.4万亩,开展再生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300亩,完成梯田综合种养高效绿色生产技术示范约3.43万亩,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398万元。全年完成粮食播种42.35万亩、大豆播种3.01万亩、油料播种2.10万亩,分别完成年度任务数100.24%、100%、102.44%;实现粮食产量14.42万吨、大豆产量0.57万吨、油料产量0.37万吨,分别增长0.28%、0.66%、2.37%。二是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生猪产能,加快牛羊产业发展,扶持完成饲养能繁母猪重点户10户(饲养能繁母猪120头)、适度生猪规模养殖场3个。预计完成生猪存栏20.64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58万头、牛存栏8.26万头、山羊存栏5.46万只、家禽存笼193.5万羽;出栏肉猪21.06万头、肉牛3.92万头、肉羊7.47万只、家禽353.44万羽,完成肉类总产3.41万吨,禽蛋产量2822吨,畜牧产值完成12.54亿元,同比增长6.9%。扶持发放哈尼梯田鸭养殖示范鸭(鹅)苗19.3万羽。三是推进现代渔业发展。积极推进现代设施渔业,实施鱼菜共生生态循环种养项目,探索红河县设施渔业发展的新出路。稳步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全年完成稻鱼综合种养3.43万亩,建成稻鱼综合种养示范基地13个,推广冬闲田养鱼9033亩。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2000亩、产量4107吨,同比增长5.58%;渔业产值5537万元,同比增长6.26%。四是统筹抓好果菜糖等农作物生产。认真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菜篮子”产品供求应急工作机制,抓好蔬菜、肉类生产调度工作,保障主要农产品供应,2024年完成蔬菜生产面积9.5万亩、增幅0.06%,产量14.88万吨、增幅1.37%。新植热区水果1203亩、提质增效3476亩,累计完成水果种植面积23.16万亩、增幅0.17%,产量23.18万吨、增幅3.38%。完成茶叶提质增效1.94万亩,累计茶叶种植面积11.62万亩、增幅3.75%,产量4700吨、增幅2.62%。完成中药材新植4.5万亩,成功申报红河县大黑公科技创新村项目,累计完成中药材种植面积13.8万亩、增幅9.8%,产量6300吨、增幅3.74%。扶持发展中半山区特色农业,新植中半山区特色农业5.33万亩。认真落实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补贴,扶持完成甘蔗新植(良种良法推广)9790亩。
(二)强化耕地保护建设。一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红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4.5万亩(新建4万亩,提升改造0.5万亩),上级下达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建设任务0.22万亩,目前,该项目10月25日已开工建设。二是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全年排查设施农业备案73宗、农业大棚6个,排查省州反馈疑似图斑2个,未发现有关问题;推进撂荒耕地利用,经前期调查摸底,具备复耕复种条件、通过整治可恢复用于农业生产的3个图斑5.21亩,已完成复耕复种。三是推进土壤普查工作。红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调查采样成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四是持续做好2024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圆满完成种植现状调查及措施落地任务,协同采集样品10个。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一是推动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深入推进《红河县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红河县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 年)》落实落细,聚焦“2023年底收入同期下降、收入连续两年下降、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等重点群体增收,制定印发二次包保、拓宽“家门口”增收路径等实施方案,明确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严格信息采录,确保收入真实。持续走好“提前介入”抽查账实相符情况、“过程参与”加强数据分析校验和反馈核实、“抽查回访”实地核实问题数据整改落实情况“三个步骤”,严把采集关(双见面、双签字)、审核关(抽查复核)、录入关(集中审核录入)“三个关口”,确保“账表相符、账实相符”。截至全省收入监测系统关闭日,全县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7506.54元、增幅14.37%。二是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合理确定全县防返贫监测底线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8700元,制定印发到户到人政策清单明白纸(25616份)和申报政策“明白纸”(7200份),各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持续落实“线上线下”监测预警,做到“找政府”和“政府找”双向协同发力。全年累计反馈预警监测信息12批20122条,办结“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救助工单2267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12次,累计新识别监测对象45户175人,风险消除128户551人,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目前,全县现有监测对象有2361户10739人,其中已消除风险1627户8204人,风险消除率76.4%(人占比)。累计使用防返贫保险风险基金20.57万元,受益41户。三是落实产业增收政策。保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富民贷”等金融帮扶政策稳定,共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931户14268.74万元;探索形成三村乡滇红茶厂“523”联农带农利益分配模式,落实联农带农主体奖补办法,出台了《红河县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实施方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3家企业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共计42.94万元。四是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落实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配合省、州做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头雁”等培训培育项目学员推选工作,完成培育高素质农民252人次。五是深化东西部协作和社会帮扶。积极加强与上海市长宁区和兵器工业集团的沟通交流和调研对接,两地共开展调研对接201人次。围绕发展短板和“五大振兴”,组织实施兵器帮扶项目20个、投入资金1600万元。投入上海对口帮扶援助红河县财政性项目资金6165万元(包括州级统筹劳务协作资金410万元)、组织实施28个项目。东部地区往年已落地红河县3家企业在2024年度新增实际到位投资额6589万元;积极加强平台及市场主体的深度对接,今年来,沪滇对口帮扶、中央定点帮扶以及省级6家单位、州级20家单位、县级90家定点帮扶单位帮扶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直接购买或帮助销售红河县农副产品5259万元。哈尼梯田鸭、食用菌、葛根面条等11个产品入围上海“百县百品”名录,搭建完成“村社之家”消费帮扶平台。六是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细落实整改工作,共召开问题整改部署推进会议3次。针对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经排查,发现政策兜底帮扶、就业帮扶促进群众增收、农业经营增效带动群众增收3个方面10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制定《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反馈红河县9个具体问题、19个举一反三对照整改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建实问题、措施、责任、时限、销号5个责任清单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目前2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一是做好防灾减灾。全年发布农业气象服务49期、病虫情报5期,设置大小春作物病虫害监测点21个,全县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89.53万亩次,防治117.75万亩次,防治率132%,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持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牛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疫病免疫率均达应免数的100%。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516份,检疫(猪)3.14万头,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100%,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进场屠宰的生猪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养殖环节收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猪805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3头。二是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深入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迤萨镇以党建为核心,全镇10个社区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带头打造82亩育苗基地,配有大棚、水肥一体等设施,目前育有辣椒、玉米、蔬菜等种苗,主要满足我县冬早蔬菜种植区需求,下步计划引入智能喷淋、自动播种等系统,提升标准化产能,逐步覆盖中半山区种植需求。红河县大羊街乡农业数字化牛油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种植完成50亩,正在寻找二期种植基地。新建以舍饲为主的标准化圈舍,自动清粪等成套技术装备配套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养殖场1个。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工作,起草了《红河县设施渔业三年行动方案》草案上报州级,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助推项目实施;三是推进绿色食品(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建设。开展招商考察22次,招商落地项目1个,招商落地企业1家;产业链重点项目4个,新签约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1个,续建项目3个。四是持续做好两品一标认证。全县共有绿色食品有效认证7个企业37个产品,有机15个企业43个产品。指导3家企业5个产品申报绿色食品认证续展,年度新增有机转换期认证产品2个。建成“绿色食品牌”省级产业基地1家、州级产业基地1家、县级产业基地3家。2024年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名单中,我县云南省红河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入选。五是稳步扩大农业投资。抓好农业龙头企业新增认定和运行监测,目前全县共有农业龙头企业41家,其中年内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组织申报州级农业龙头企业6家;组织指导19家企业积极申报州级“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奖补401万元,目前材料已经通过州级审核。组织指导5家企业申报县级“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奖补54万元,已完成兑现100%。做好项目谋划与储备,完成农业投资5.6332亿元。
(五)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一是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500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72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1.421万亩,实施绿色防控8万亩,2024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目前全县有规模养殖场18家、设施配套18家,粪污产生量24897吨、利用量24399.06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散养户68169家,粪污产生量1051903吨、利用量936509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9.03%。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资源利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确保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实施红河县2024年农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完成15吨回收任务并顺利通过验收。二是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化农药残留攻坚治理,巩固“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成效,同步推进农业领域普法宣传与行政执法,今年以来共办理农资、农产品质量案件4起,普法15次,累计抽检493批次,至今暂未收到不合格反馈。继续开展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行工作,全年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共35家。全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共开具合格证3011批次,农产品数量3950吨。
(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一是推进绿色美丽乡村建设。2024年全县计划建成1个省级绿美乡镇、1个省级绿美村庄、79个州级绿美村庄,创建省级绿美乡镇和省级绿美村庄申报材料已提交至州级审核。二是稳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新(改)建卫生户厕3200座,公厕23座,全县卫生厕所覆盖率达78%以上。累计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自然村833个,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数量累计出动19290人次。三是持续强化示范引领。对上一年度项目建设情况和新申报项目进行分析研究,确定续建示范村项目12个、新建示范村项目14个,根据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及示范村建设资金需求,已下拨资金5993.45万元。严格参照“有宜居生活条件、有主导产业、有市场主体带动、有集体经济、有村级治理”四大项25项和美乡村创建指标推进示范村项目建设。
(七)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一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组织实施红河县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根据本县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发布主推技术8项,主导品种13种。特聘农技人员6名,开展产业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二是加快推进农机装备研发应用。积极推广山地无人机调运物资技术,持续推进红河县机耕服务队建设项目。红河县机械化生产示范项目收尾中,阿扎河乡7公里、石头寨李氏家庭农场0.3公里轨道运输建设项目已完工。稳步开展农机化作业,年内机耕面积达0.5万亩,水稻机收面积达0.3万亩,无人机植保面积2.15万亩,无人机施肥0.1万亩。
(八)强化科技支撑。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试行)》,2023年度红河县研发经费投入2776.91万元,同比增长14.95%。一是开展科技特派员选派。完成推荐选派科技特派员20人。今年来,开展服务科技特派员14人,服务累计39天,服务9个乡镇,服务村庄87个,举办培训22场次,线下培训农民323人次。二是培育创新主体。已完成云南集品云供应链有限公司“众创空间”科技项目网上申报程序,等待省州反馈结果。正在组织红河县五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红河县远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项目;正在组织红河县绿康农业有限公司和红河万年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三是抓好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按程序做好2024年省级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1万元和州级下达2024年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措施奖补资金11万元兑付工作,截至12月10日已将22万元奖补经费拨付到企业。四是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强化统筹协调,聚焦帮扶重点,协调省科技特派团帮扶专家深入一线指导发展产业,服务辣木、蛋鸡、香蕉(芒果)、水禽和水稻等5个红河县农业主导产业。今年以来,建立云品鸭、辣木香猪等养殖示范点11个,推广滇优35水稻、京粉2号蛋鸡等新品种4个,联合申报成功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2个。
(九)稳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一是稳步推进承包地改革。已完成13个乡镇的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土地承包合同书6.2388万份,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6.2388万份,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6.1146万份,办证率完成98%。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服务窗口累计接待6981户,收取变更申报材料2967份,完成涉及分合户和家庭成员信息增减问题“证书”收回重新核对修改打印2456户。二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全县共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745宗、审批745宗,累计审批面积128.37亩,审批宗均面积114.54平方米,审批率100%。三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规范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县共有4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省级合作社5家。完成全国家庭农场名录注册92家,其中省级示范5家、县级示范33家。完成7个合作社、7个家庭农场提升改造。
(十)强化要素支撑保障。一是强化农业农村投入保障。制定年度巩固衔接、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等相关方案,进一步高效使用衔接资金。对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出进度低的乡镇进行通报10期,确保衔接资金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和资金支出进度达到国家、省、州要求序时进度。全年到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959万元、共安排214个项目,开工率、竣工率均达100%,并形成实际支出34959万元,支出率达100%。二是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全年局党组会议研究农业安全生产工作3次,按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签订各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书142份,发放明白卡110份、告知书330份。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目前申报材料已提交至省级审核推荐。积极开展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放心农资检查,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505人次,检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666家次、农资经营主体374家次,责令整改18家次,协查追溯不合格农产品3次,有力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安全。三是加强作风能力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截至目前,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3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3次,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制定相关方案4个,召开会议6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25789666.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062511.19元,占总收入的99.4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727155.64元,占总收入的0.5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979552.43元,增长37.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252396.79元,增长36.22%;其他收入增加727155.6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本年与乡村振兴局合并,项目增多且本年开设自有资金账户,故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25404239.19元。其中:基本支出21255578.39元,占总支出的16.95%;项目支出104148660.80元,占总支出的83.0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594124.79元,增长36.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63949.65元,增长6.86%;项目支出增加32230175.14元,增长44.81%;主要原因是因本年与乡村振兴局合并,项目增多故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255578.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803870.39元,占基本支出的93.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1708.00元,占基本支出的6.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148660.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842500.00元。
红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费18531629.4元,主要用于建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经费2398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综合实施科学轮作、秸秆还田、农机化作业、科学施用化肥、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耕地保护举措,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切实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
红河县哈尼梯田特色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厂房2幢2800平方米,毛石挡土墙2500立方米,厂区地面及室外道路硬化3000平方米,厂区室外管网及其他附属零星工程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500861.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8%。与上年相比增加32799096.79元,增长36.16%,完成年初预算的681.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120074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完成年初预算的155.49%。主要用于2060101行政运行612180.00元, 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550000.00元,2060702 科普活动38567.60元。主要用于“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科技三项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金额,所以预决算差异大。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6058.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3%。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32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77854.1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0524.69元;2080801死亡抚恤189314.8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44.52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9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职工死亡抚恤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金额,所以预决算差异大。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309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6%。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9575.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32327.6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189.6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纳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金额,所以预决算差异大。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1711293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3%,完成年初预算的906.01%。22130101行政运行2936049.46元,2130104事业运行10935623.45元,2130108 病虫害控制25416.37元,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9992.00元;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3000.00元,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23980000.00元,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8929845.40元,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1200.00元,2130148渔业发展880000.00元,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454697.00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930084.77元,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1932017.90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56534.00元,2130501行政运行478254.48元,2130550事业运行506524.14元,2130153农田建设13953694.23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及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农产品与农资检验检疫监测及市场监管、农产品信息及农情信息统计监测发布、农业生产救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造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高原特色农业展会及招商引资、畜牧业生产发展、家庭农场新型主体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牧防疫体系建设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农产品品种选育改良实验示范、高素质农民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目建设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金额,所以预决算差异大。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680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3%。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46803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年初未做该项目预算金额,所以预决算差异大。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8000.00元,决算为141029.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214.44元,下降43.1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6000.00元,决算为141029.5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74%,完成年初预算的5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3381.44元,下降3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833.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833.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1029.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7214.44元,下降43.1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6000.00元,决算为141029.5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小于年初预算原因根据单位实际需求,从严从紧编制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小于年初预算原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不能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3381.44元,下降3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833.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833.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编制2024年部门决算时漏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分经费及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故在此次部门决算公开中进行修改,导致决算数与公开数不一致。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1708.00元,比上年减少788733.30元,下降35.20%,主要原因是因本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故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等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需开支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三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资产总额97532422.77元,其中,流动资产30990273.69元,固定资产6710424.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9676080元,无形资产142228.51元(净值),其他资产13415.9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337564.3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09224.7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和其他类项目支出。
4.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是指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32601111
附件【红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