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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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5-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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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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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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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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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甲寅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5801000
红河县甲寅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在红河县党委、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甲寅镇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等任务。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宣传和贯彻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研究决定辖区内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党群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2.综合行政执法队(非独立核算单位)
3.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红河县甲寅镇人民政府
2.红河县甲寅镇党群服务中心
3.红河县甲寅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4.红河县甲寅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深化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九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1153”工作思路和镇党委“12341”工作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做好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1.以产业发展为核心,建设经济繁荣、量质双齐的新甲寅。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和已有招商成果,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招商和专业招商,并全力做好相关配套服务工作,促使招商引资企业尽快落户、项目尽快开工,采用招商引资、以商招商等方式引进湖南隆回兰宿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成功试种平头菇菌棒18万个,增收108万元;依托甲寅镇竹编工艺400多年文化历史,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发展竹编手工业,带动218户农户年均增收1万余元。农业产业化不断扩大,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5万亩,其中水稻栽种植面积1.4万余亩,玉米种植面积4461亩;积极培育种养大户,持续开展“稻+鱼+鸭”共作产业,发放鱼苗50吨、鸭苗1.35万羽、八角苗7.5万株,建成稻鱼鸭综合种养示范基地1200亩,辐射带动面积5400余亩;积极盘活闲置土地,持续推进土地流转,探索新型产业,发展生态红米2500亩,中半山区种植生姜、山药、芋头等6000亩,发展热区水果、中药材新植项目3500余亩,他撒已落实地块800亩,用于种植中草药玉竹,同时大力推进油菜、冬洋芋等冬季农作物种植。
2.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建设生态文明、全域美丽的新甲寅。积极推进集镇“两污”处理项目建设,大力整治秸秆、垃圾焚烧问题,对“石缸崩尾”长达10余年的垃圾临时堆放点开展全面清理,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来高标准高质量继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等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实施,全年共建户厕581座,公厕3座。
3.以品质提升为关键,建设功能完善、和谐有序的新甲寅。以集镇为中心围绕公路、农贸市场、湖泊、小花园实施8个绿化美化建设点位,投资300余万元,完成绿化面积3800平方米、植树1.5万余棵;抓好“省级绿美村庄”和“州县级绿美丽村庄”建设,目前已完成绿化面积1380平方米,投资115万元,龙普村入选全国“和美乡村百佳范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甲寅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36729620.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29620.7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06706.82元,下降8.7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06706.82元,下降6.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80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甲寅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36729620.74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9889.70元,占总支出的31.80%;项目支出25049731.04元,占总支出的68.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06706.82元,下降6.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973.90元,下降0.43%;项目支出减少2656732.92元,下降9.5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基本支出相对减少,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甲寅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79889.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68653.01元,占基本支出的90.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1236.69元,占基本支出的9.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甲寅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049731.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101428.92元。
1.红财存量〔2024〕58号甲寅镇购置桌椅资金项目经费102000元,主要用于购置桌椅;
2.红财农发〔2023〕71号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项目经费257199.6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
3.红预算〔2024〕14号乡镇生活困难户春节慰问项目经费2000元,主要用于慰问乡镇生活困难户;
4.红预算〔2024〕14号留守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春节慰问项目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慰问留守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儿童);
5.红财存量〔2024〕37号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项目经费3196元,主要用于控辍保学工作;
6.红预算〔2024〕14号曾经单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春节慰问项目经费4800元,主要用于慰问曾经单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
7.红预算〔2024〕75号甲寅镇纪检工作项目经费3815元,主要用于开展甲寅镇纪检工作;
8.红预算〔2024〕14号乡镇生活困难党员等春节慰问项目经费2000元,主要用于慰问乡镇生活困难党员等;
9.红预算〔2024〕64号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前期启动工作项目经费6225元,主要用于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
10.红财行发〔2024〕21号经济普查普查阶段两员补贴项目经费2836元,主要用于经济普查普查阶段两员补贴;
11.红预算〔2024〕21号2024年党员培训项目经费7636元,主要用于党员培训;
12.红财行发〔2024〕11号2024年村党组织党员培训及乡镇党校项目经费13913元,主要用于村党组织党员培训及乡镇党校项目;
13.红预算〔2024〕134号县级驻村工作项目经费15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县级驻村工作;
14.红财社发〔2024〕83号2024年度临时救助备用项目经费13000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
15.红财资环发〔2024〕4号2024年1至6月乡镇天然林管理人员劳务项目经费16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天然林管理人员劳务费;
16.红财资环发〔2024〕4号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项目经费17081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17.红财农发〔2022〕120号甲寅镇甲寅村森林防火通道、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经费92150元,主要用于甲寅村森林防火通道、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
18.红财农发〔2022〕120号甲寅镇龙普村森林防火通道、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经费87850元,主要用于龙普村森林防火通道、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
19.红财农发〔2024〕46号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水利救灾项目经费45000元,主要用于农业防灾减灾;
20.红财农发〔2024〕24号红河县大豆玉米复种(省级)项目资金补报项目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大豆玉米复种;
21.红财农发〔2023〕117号红河县大豆玉米复种(中央)项目资金调剂项目经费90000元,主要用于大豆玉米复种;
22.红财农发〔2024〕20号2024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项目经费303199.52元,主要用于农村厕所改造;
23.红财农发〔2024〕7号州级2024年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项目经费1660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
24.红财农发〔2023〕28号2023年州级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项目经费2102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
25.红财农发〔2023〕115号红河县甲寅镇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
26.红财农发〔2023〕115号甲寅镇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提升改造项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提升改造;
27.红财农发〔2023〕115号红河县甲寅镇农村卫生公厕改造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卫生公厕改造;
28.红财农发〔2023〕115号红河县甲寅镇阿撒村委会高原农业特色蔬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阿撒村委会高原农业特色蔬菜示范基地建设;
29.红财农发〔2023〕71号甲寅镇甲寅村食用菌基地建设项目经费490011元,主要用于甲寅村食用菌基地建设;
30.红财农发〔2024〕29号扶持发展中半山区特色农业开发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发展中半山区特色农业;
31.红财农发〔2024〕29号红河县农村卫生公厕改造项目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卫生公厕改造;
32.红财农发〔2023〕115号红河县甲寅镇甲寅村委会清东新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经费2999999.27元,主要用于清东新村乡村旅游开发;
33.红财农发〔2023〕115号甲寅镇综合种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经费1849999.65元,主要用于综合种养殖示范基地建设;
34.红预算〔2024〕57号红河县甲寅镇阿撒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项目经费120500元,主要用于阿撒村乡村振兴工作;
35.红财存量〔2024〕60号甲寅镇甲寅村委会提升改造项目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甲寅村委会提升改造;
36.红财农发〔2024〕31号甲寅镇龙宗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龙宗村人居环境提升;
37.红预算〔2024〕57号红河县甲寅镇龙美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项目经费6000元,主要用于龙美村委会乡村振兴工作;
38.红财农发〔2023〕115号红河县甲寅镇他撒村委会娘古上寨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经费1200000元,主要用于娘古上寨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
39.红财农发〔2024〕29号红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村庄清洁行动)项目经费62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40.红财农发〔2023〕115号扶持发展热区水果产业项目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扶持发展热区水果产业;
41.红财农发〔2023〕129号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项目经费7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开展工作;
42.红预算〔2024〕140号红河县甲寅镇阿撒村委会龙宗村老旧屋顶拆除更新缺口项目经费1130000元,主要用于龙宗村老旧屋顶拆除更新;
43.红财农发〔2023〕115号红河县甲寅镇阿撒村委会龙宗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经费650000元,主要用于龙宗村乡村旅游开发;
44.红财存量〔2024〕60号甲寅镇甲寅村委会俄打村活动室建设项目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俄打村活动室建设;
45.红财农发〔2023〕100号红河县甲寅镇甲寅村委会清东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经费530000元,主要用于清东村农村公益事业;
46.红财农发〔2024〕18号甲寅镇龙普村拉车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经费251430元,主要用于拉车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
47.红财农发〔2024〕42号2024年第一批耕地开垦项目经费170000元,主要用于第一批耕地开垦项目;
48.红财农发〔2023〕71号甲寅镇滑坡治理项目经费400000元,主要用于滑坡治理项目;
49.红预算〔2024〕32号2024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县级配套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50.红财资发〔2023〕25号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项目经费1830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51.红财资环发〔2024〕55号2023年度强降雨转移避险补助项目经费5640元,主要用于强降雨转移避险;
52.红财资环发〔2023〕88号甲寅镇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目经费3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53.红财资环发〔2024〕11号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项目经费44200元,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项目;
54.红预算〔2024〕79号红河县“11.19”5.0级地震灾后房屋恢复重建项目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地震灾后房屋恢复重建;
55.红财综发〔2023〕44号甲寅镇阿撒村委会上寨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上寨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
56.红财综发〔2023〕35号乡镇体育事业(“乡村振兴杯”篮球赛)项目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杯”篮球赛;
57.红财综发〔2024〕25号乡镇(街道)体育活动项目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体育活动项目;
58.红财综发〔2024〕19号红河县甲寅镇甲寅村委会清东老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经费800000元,主要用于清东老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07790.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7%。与上年相比减少1148786.66元,下降3.13%,完成年初预算的178.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18099.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2%,完成年初预算的96.89%。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口和党委口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村干部工资、以及保障单位日常运行的电费网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和个人家庭补助变动,以及厉行节约。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0773.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3%。主要用于支付从事群众文化工作者的工作补贴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568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8%。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五险一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每年年初调整各项保险基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7577.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每年年初调整各项保险基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32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4318131.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9%,完成年初预算的264.42%。主要用于支付水利口和林业口事业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阿撒村委会龙宗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工程款、他撒村委会公厕改造资金、龙美村委会坝安村公厕建设项目、甲寅镇食用菌种植基地租地费、红河县甲寅镇阿撒村委会高原农业特色蔬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刺脑包种苗购置款)、红河县甲寅镇阿撒村委会高原农业特色蔬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款)、阿撒村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红河县甲寅镇甲寅村委会清东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红河县甲寅镇他撒村委会娘吉上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甲寅镇综合种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甲寅镇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提升改造项目、2024年扶持发展中半山区特色农业开发项目、甲寅镇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公厕、户厕提升改造)、甲寅村委会二丙丁到康腾道路清障工程、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水利救灾、甲寅镇龙普村应急滑坡治理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调整、项目执行与资金到位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49352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7%。主要用于支付国土所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78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28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阿撒村委会滑坡点人员补助、甲寅镇俄打村道路滑坡抢修工程、红河县“”11.95“”5.0级地震灾后房屋恢复建设项目资金补助、甲寅镇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78747.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9403.50元,下降-77.3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78747.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403.50元,下降1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747.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9403.50元,下降77.3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78747.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因公出差次数较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5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403.50元,下降1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度因公出差次数较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甲寅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1236.69元,比上年增加134851.41元,增长13.81%,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调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开展事项时各项工作所需的日常工作产生的水电、邮电费购置办公设备的费用;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甲寅镇资产总额25258032.54元,其中,流动资产15336100.18元,固定资产1561932.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36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211636.2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6523.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048.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01428.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101428.9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01428.9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101428.9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甲寅镇人民政府2024年决算表F0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中公务用车保有量(辆)漏填数据,实际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5801111
附件【红河县甲寅镇 (决算公开)20250825033306140 (1)2025090105270355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