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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15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乐育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201000

红河县乐育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

在红河县党委、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乐育镇人民政府承担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建设和管理行政事务。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红河县乐育镇党群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2.红河县乐育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未独立核算)

3.红河县乐育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红河县乐育镇人民政府

2.红河县乐育镇党群服务中心

3.红河县乐育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4.红河县乐育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离休0人,退休15。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委、政府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全镇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1153工作思路,紧紧围绕镇党委134工作思路,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持续搭建乐育镇东联撒玛坝、西育产业园、南依阿姆山、北接县城区发展格局,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干群砥砺奋进、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务实重干,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32000000元,同比增长2.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6120000元,地方财政收入875300元,同比增长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108.3元,同比增长2.7%;存款余额307999500元,比年初增长26413500元,增长率9.38%;贷款余额96488300元,比年初增长14199600元,增长率17.26%。开展6个村委会10个普查小区的数据采集工作,共计上报法人及产业活动单位202户,个体户25户,上报率达100%,顺利完成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我们坚持“兴产业”开展提质扩面,发展动能不断增强。确保粮食稳定增长。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种植面积。2024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5326亩,总产量1125.5万公斤,其中水稻栽培种植面积14406亩,产量659万公斤,玉米种植面积8461亩,产量256万公斤,完成总产量1125.5万公斤的任务。接续推动红缨子高粱新植面积5000亩、油菜3200亩、提升改造热区水果2500亩。引进巨菌草种植企业,完成种植3870亩。稻渔鸭共作方面,推广稻鱼共作3658亩、冬闲田养鱼1486.5亩,发放梯田鸭1.35万只、0.15万只、鱼苗32.04,投入资金1500000元,建成有机何首乌套种粮食示范基地1个。全年完成中半山区补助3000000元,热区水果新植及提质增效补助150000,中药材新植补助50000元。积极组织镇村干部深入田间对永久基本农田疑似非农化”“非粮化图斑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保障耕地面积只增不减。及时制止了21处违法建房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宅基地建房行为。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通过党组织领办成立强村公司《红河县乐美乡村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农户四位一体、捆绑发展的模式,最大程度整合了政府扶持政策、村集体资源、支部带动、基地规模、党员带头参与的合作优势,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投入小香菇菌棒30万棒、羊肚菌种植45亩,产值2600000余,带动农户800余,户增收1000元/年/户。文旅产业提质赋能。聚焦“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发展理念,推进“农业+旅游+文化”融合发展,圆满举办“民族团结‘彝’家亲 共谋发展话振兴”乐育镇大新寨村委会尼苏刺绣专业合作社建社十周年暨业务交流活动、乐育镇窝伙垤村委会九月丰收节暨民族团结长街宴活动、2024年红河县乐育镇农民丰收节暨“跟着赛事去旅行”哈尼梯田体育赛事活动。

我们坚持“提效能”抓好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紧扣乡村振兴工作主线,以重点项目高质量谋划、高质量推进、高质量落地带动高质量发展。2024年精心谋划了镇级项目库12个项目,全年实施项目5个(其中新建项目4个,续建项目1个),年度总投资14900000元。坚持把壮大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程,坚定不移引项目、育产业、蓄后劲实施完成乐浪公路沿线农业产业连片开发种植基地项目,覆盖三个村委会的连片农业基础设施,持续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尼美的梯田景观,深度挖掘当地民族传统文化融入项目建设,实施尼美村委会龙虾、尼美两个村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为下一步乐育镇实现农文旅融合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紧盯国家政策导向、产业发展方向,围绕短板弱项、产业基础等要素,深挖资源禀赋,谋划储备了一批切实可行、补短链延长链的好项目。2024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个,年度总投资68520000元。结合乐育镇经济特色,加大产业招商力度,推动招商引资3个项目实施。

我们坚持“重平稳”衔接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工作不断提速。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压倒性位置,抓实抓细脱贫人口和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低收入脱贫人口实现人均收入过万,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7000元,同比增长10.63%,实现收入低于8700元且有劳动力的家庭动态清零。脱贫人口803人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救助,85.49%的监测对象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控辍保学持续“动态清零”。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11890人,其中脱贫劳动力3759人,发放省外转移劳动力一次性交通奖补资金1121000元。发放州外省内转移劳动力一次性交通奖补资金134400元。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3户,补助资金共计66000元。村级光伏发电累计收益395500元。发放脱贫小额信贷191笔9174700元,同比减少9.49%。“政府救助平台”累计收到农户自主申报信息492件,办结492件,办结率100%。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全镇6个行政村实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239900元,村均收入206600元,6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150000元以上。

我们坚持“惠民生”增进民生福祉,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攀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更多的资金、更好的资源投入到民生领域。注重教育优先发展,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抓实控辍保学,教学基础设施有序推进,中学、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稳中有进。全心全意做好保障救助工作养老保险缴费率102.57%,医疗保险缴费率94.68%。累计发放各类保障金6325600元,发放农村低保金4073000元、城镇低保金470900元、临时救助资金111000元、残疾两项补贴588800元、特困供养金523100元、高龄补贴金282400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补助金134000元、计划生育及育儿补贴142400元,惠及困难群众3200余人。用心用情改善民生福祉。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党员干部一线挂包,架起关心关爱连心桥排查登记留守儿童250人重新签订监护责任确认书,走访、电话问候共620次,慰问50人次共计10000元,开展留守儿童集体生日12次,留守儿童阅读分享活动6次,配备留守儿童视频通话设备6套;留守老人94人,入户走访共计200次,开展收家治家10次。

我们坚持“重改善”加强生态建设,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有效管护国家级公益林13725亩,商品林46058亩,森林覆盖率达47.48%。林长制全面实施,落实镇村两级林长14人,护林员125人,推广使用“林长通APP”“护林员APP”,完成巡林护林260余次,年内未发生特大森林火灾。纵深推进河长制,常态化开展“清四乱”“河长清河”等专项行动,开展巡河16次,清理白色垃圾和水体污物13.22余吨。联合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排查行动3次,召开村民会议宣讲6场次,分发河长制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发放宣传物资作业本1200余册、水杯500个,手提袋800余只。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继续推进村庄卫生保洁收费制度,实施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235座、公厕改造2座,6个行政村“一站式”垃圾收储转运持续稳定运行。

我们坚持“抓长效”推进社会治理,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强化底线思维,严打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率实现双下降,破案率实现大提升。着力防范金融风险,化解历史遗留债务351900存量历史债务全部成功录入全国债务系统。进一步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6个行政村均配备法律顾问,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2场次,街天、传统节日普法8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8000余份。推进化解矛盾风险隐患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0余次,排查出矛盾纠纷99起,成功化解76起,化解率达76.76%,全年无命案发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12次,排查出安全隐患40条,已整改36条,正在整改4条,开展道路交通整治100余次,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005起,按规定报废车辆85辆。通过一年的努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我们坚持“严要求”稳固自身建设,政府效能不断攀升。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运行机制,完善部门权责清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财政资金、工程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等重点领域监管三公经费逐年下降,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秉公廉洁用权、勤勉干净干事在全镇蔚然成风。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五公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9件。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社会舆论监督,让政府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同时,档案、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共建、侨务工作持续加强,工会、妇联、科协、关工委、红十字会等工作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乐育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27938875.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38875.42,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60805.60元,增长6.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60805.60元,增长6.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涉农资金增加,对农业产业补助力度加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乐育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27938875.42。其中:基本支出10306157.09,占总支出的36.89%;项目支出17632718.33,占总支出的63.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60805.60元,增长6.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5938.80元,下降2.52%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926744.40元,增长12.27%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乐育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06157.09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25430.44元,占基本支出的90.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0726.65元,占基本支出的9.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乐育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32718.3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380259.00

乐浪公路沿线农业产业连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4117709.00元,主要用于开发乐浪公路沿线农业产业连片基础设施红河县乐育镇尼美村委会龙虾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乐育镇尼美村委会龙虾村进行旅游开发建设乐育镇尼美村委会比姿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二期)资金项目经费123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发尼美村委会比姿村乡村旅游项目;红河县扶持发展何首乌中药材项目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乐育镇何首乌中药材产业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乐育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24370.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2472055.60元,增长9.71%,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49294.6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0%,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主要用于发放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开展日常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村组干部并岗,精简了人员,相应村组干部工资预算支出减少。

2.教育(类)支出335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春季学期控辍保学集中劝返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教育支出预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274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完成年初预算的95.04%主要用于机关文化体育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文化免开资金宣传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事业编制人员数量减少,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3296.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1%主要用于乐育镇人民政府去世离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新进人员工资发放 ,人员的增减会直接影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与人员相关的部分,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导致决算数与预算数不一致。

5.卫生健康(类)支出378356.1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完成年初预算的97.3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职工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干部职工人员有变动,导致卫生健康(类)支出预决算有差异

6.农林水(类)支出18134267.5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4%,完成年初预算的170.05%主要用于扶贫涉农设施建设和中半山区产业发展补助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增加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97659.5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5%主要用于机关自然资源等相关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自然资源等相关事业人员数量增加。

8.住房保障(类)支出508097.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4%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新进人员,人员的增减导致住房保障(类)预决算差异。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73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冬春救助应急工作支出和补助发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预算

10.外交(类)国防(类)公共安全(类)科学技术(类)节能环保(类)城乡社区(类)交通运输(类)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商业服务业等(类)金融(类)援助其他地区(类)粮油物资储备(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其他(类)债务还本(类)债务付息(类)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784.01元,决算为240752.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7782.17元,增长1756.1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171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3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900.00,决算为68952.5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64%,完成年初预算的40.5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884.01,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71800.00元,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982.17元,增长431.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784.01,支出决算为240752.55,完成年初预算的92.3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7782.17元,增长1756.1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1718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9900.00,决算为68952.55,完成年初预算的40.5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0884.01,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控制公车派车,减少耗油和管护费用,公务接待支出,杜绝浪费资源现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1800.00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5982.17,增长431.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原因公务出行用车不足,难以保障职工出行需求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和耕地流出整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乐育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0726.65比上年减少622882.28,下降38.84%主要原因办公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乐育镇资产总额22655867.53元,其中,流动资产12040147.54元,固定资产2385836.0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8001050.99元,无形资产228832.9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4478.74,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4639.9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74470.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357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20899.3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74470.3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74470.3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乐育镇2024年决算报表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辆)误填为7辆,实际公务用车保有量(辆)应为5辆,现根据实际修改GK1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及GK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中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201111




附件【红河县乐育镇 2024年决算表2025090106262534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