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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17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1301000

红河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

(一)主要职能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的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贡献。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和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草案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指导基层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7.负责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妇儿工委办、宣传部、主联部、权益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红河县妇女联合会。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离休0人,退休2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理论武装,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焕发新气象。

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第一遵循”“第一政治要件,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谈话的重要精神和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妇联第十三次会议精神、省州妇联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领会新时代妇联工作的新理论新部署新要求。制定了《红河县妇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红河县妇联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8次,主题党日12次、党员大会4次、上专题党课4次。二是组建“巾帼宣讲团”在全县开展形式多样的巾帼大宣讲活动。组织县乡村妇联主席在县委党校集中培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深化妇联改革培训班1期,培训结束后,巾帼宣讲团成员深入村(社区)面向妇女群众与她们聊天、拉家常的形式,宣传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的重要指示精神等政治理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全面加强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爱党爱国情怀,引领和筑牢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思想根基。

(二)服务发展大局,动员妇女建功立业取得新突破。

一是“红河嫂”妇女技能培训,促进巾帼创业就业。投入35万元沪滇帮扶资金,开展了美容师、保育师、电商运营、手工竹编、民族刺绣等技能培训5期197人,其中182人经过考试获得技能等级证和合格证,取证合格率达92.39%,实现持证自主创业和就业的有91人,就业率达50%人。为了帮助“红河嫂”就近就业,在红河县女企业家协会下成立红河嫂子商贸有限公司和“红河嫂”巾帼家政服务中心,目前,“红河嫂”巾帼家政服务平台稳定开展保洁、农副产品打包、餐饮服务等工作的妇女有100余人,让为了照顾家庭不能外出务工的妇女在“家门口”实现就业梦想,构建妇联做服务、家政做品牌、妇女来就业的良好格局,充分发挥女性力量在乡村振兴中的促进作用。二是全力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惠民政策。县妇联始终把“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作为服务巾帼企业和助推妇女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做好发放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2024年共发放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70户发放资金1870万元,带动创业就业人员140人,主要从事种养殖、个体经营等行业,为拓展妇女创业覆盖面提供有力支撑。

(三)勇担重要任务,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呈现新风貌。

一是深化家庭建设巾帼行动,以文明新风带社风民风。围绕家庭文明建设,常态化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等创建评选活动。经过评选推荐上报,2024年荣获省级“书香家庭”1户、省级健康家庭1户、省级清廉家庭1户、省级“巾帼文明岗”集体1个省级“最美妇联执委”2人,选树县级健康家庭70户。通过评选活动,营造了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社会氛围,以先进典型的事迹,激励更多的妇女参与到和谐社会建设中,促进社会风气良好发展。二是协同县卫健局牵头推进家健康的工作,推动营造健康家庭环境、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家庭健康水平。三是开展家风家教知识讲座和家庭亲子阅读活动。在县委党校开展“一老一小”履职能力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爱心妈妈”赋能培训班各1期,县乡村三级妇联干部、“一老一小”业务骨干等22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班上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宣讲了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爱心妈妈”关爱服务技能等知识,通过培训使基层妇联干部开拓了工作思路、优化了工作方法、提升了关爱服务的能力。随后,组织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深入13个乡镇、村(社区)开展“知子花开·教子有方“家教润心·成长同行”等知识专题讲座26场2600余名家长受益。乡镇妇联以“4.23”世界读书日、“5.15”国际家庭日、“六一”国际儿童节等为契机,在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爱心妈妈”服务站等阵地开展亲子活动30余场次900余人,通过开展活动增进家长和孩子之间的情感交流,使家长在学习中获得正确的育儿观念和育儿方法。县妇联联合红河县新华书店开展“书香浸润童年·阅读伴我成长”“与爱同行·陪伴有我等系列亲子阅读活动18场,受益儿童455人。由于阅读活动成效明显,县新华书店被省妇联评为云南省家庭亲子阅读体验基地”和省级“爱心妈妈驿站”,并给予相关的项目资金支持。三是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家长夜校”活动。县乡村各级妇联利用晚间空闲时段,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家长学校、妇女儿童之家等阵地,围绕“怎样当好家长”“家长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主题开展“家长夜校”教育活动,助力更多家庭创造更加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孩子营造更加健康的成长空间。

(四)强化基本职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取得新成效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县妇联借助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力量,通过“乡镇点单、县级派单”的方式邀请“三官一律”和心理教师,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分别到13个乡镇的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和青春期健康知识讲座18场次,受益少年儿童3000余人二是强化信访工作力度。在县法院的关心下成红河县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还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关爱帮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2024年接待和妥善处理来访咨询妇8人次,其中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求离婚等问题接访5均由法律顾问及工作人员给予提供相关解答和帮助,信访办结率达100%,有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实施帮扶救助,关爱“一老一小”展现新作为。

一是争取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和沪滇帮扶资金,开展“一老一小”关爱行动。在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关心下,投入帮扶资金39万元,在13乡镇建设“兵工绘梦·爱心妈妈”关爱留守儿童服务站13个,服务站建好后,由县乡村妇联干部、执委、巾帼志愿者等组成的1700余名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成“一对一”“一对N”帮扶对子开展亲情陪伴、心理疏导、学习辅导、家庭教育、圆梦微心愿等关爱服务;在上海长宁区的关心下,投入10万元的帮扶资金,分别开展“一老一小”业务骨干培训、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普法宣传、青春期健康知识讲座、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走访慰问等系列活动。据统计,全年“爱心妈妈”共开展关爱服务活动172场,受益儿童6117人次。由于我县“爱心妈妈”关爱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在全省“爱心妈妈”赋能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二是积极争取各类公益项目,为困境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争取蓝天春蕾计划”助学项目资金40万元,资助红河一中和高级中学100名家庭困难且品学兼优的高中女生,资助标准为 4000 元/人,为困境学子点亮了希望之光,为红河县的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争取“为爱筑桥公益行动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乡村小学基础设施;争取省妇联关爱妇女儿童资金和“58、99公益”筹款项目资金20余万元,购买棉被、电热水壶、学习用品等物资,联动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关爱“一老一小”、困境妇女儿童送温暖活动。累计走访慰问困难留守老人340人、困难留守儿童742人、困境妇女130人,用巾帼热情关爱困难群众,用暖心行动传递党委政府的关怀。三是关注妇女的身体健康,联合卫健部门开展“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全年累计开展宫颈癌筛查9215人,乳腺癌筛查7944人,其中排查上报“两癌”患病妇女15名,符合政策救助3人,申请全国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金3万元,每人发放1万元。

(六)深化妇联改革,妇联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创建红河县妇联党支部党建品牌创建主题党建引领,巾帼出彩;创建目标“12355”工作思路“1”聚焦“一个主线”:聚焦“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这条工作主线。“2”坚持“两个服务”: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妇女群众。“3”突出“三个主题”:突出“巾帼心向党”“巾帼建新功”“巾帼暖人心”主题。“5”进一步强化“五个抓手”:进一步抓强党建、抓活阵地、抓牢机制、抓好队伍、抓深创建。“5”广泛开展“五个行动”:开展百千万巾帼大宣讲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爱国卫生巾帼行动、家庭文明建设巾帼行动、妇女儿童维权关爱巾帼行动)。通过创建党建品牌,营造“主动作为、敢于创新、奋勇担当”的浓厚氛围。2024年党建引领·巾帼出彩的党建品牌被县直机关工委命名第三批机关党建示范品牌。二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2024年红河县妇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红河县2024年妇女联合会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发力,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全年共组织召开5次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各项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定推进计划,确保了业务和党建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三是夯实基层妇联组织基础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方针,实施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壮大队伍和拓展阵地。2024年已完成全县141个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在“三新”领域建妇联组织27个,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七)推动实施“两规”,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新提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从政策保障、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组织协调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两规实施的领导。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红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制定下发《红河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红河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红河县妇女儿童特殊群体救助帮扶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县委常委会3次听取了全县妇女儿童工作开展情况和妇联换届事项,顺利完成了县妇联第十届换届工作。在《两规》实施单位共同努力下,全县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和身体素质不断提高、受教育程度进一步提升、女性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女性参与经济建设能力和创收能力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留守妇女儿童关爱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彰显。州对县妇儿工委的考核工作全面完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107252.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2252.36,占总收入的70.65%;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25000.00,占总收入的29.3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1352.42元,下降19.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6352.42元,下降26.80%;其他收入增加25000.00元,增长8.3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和人员变动减少相应的日常运行经费等,故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113042.36。其中:基本支出702868.85,占总支出的63.15%;项目支出410173.51,占总支出的36.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5562.42元,下降18.6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4600.33元,下降14.02%;项目支出减少140962.09元,下降25.58%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和人员变动减少相应的日常运行经费等,故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2868.8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58050.85元,占基本支出的93.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818.00元,占基本支出的6.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0173.5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补助经费644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困难群体的机构性就业矛盾

2024年红河县“红河嫂”劳务输出技能培训资金22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美容师、保育师、电商运营、手工竹编、民族刺绣等技能培训经过考试获得技能等级证和合格证

妇女儿童工作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县妇联借助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力量,通过乡镇点单、县级派单的方式邀请“三官一律”和心理教师,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红河县“爱心妈妈”关爱“一老一小”服务项目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关爱留守儿童学习用具、走访慰问留守老人和困境妇女儿童慰问物资等;对县、乡、村(社区)三级妇联主席、妇联干部“爱心妈妈”服务队伍带头开展“爱心妈妈”履职培训;在13个乡镇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讲师开展讲座各一场。实施红河县“爱心妈妈”关爱“一老一小”服务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8042.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80%。与上年相比减少280562.42元,下降26.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8226.5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3%主要用于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会议费用支出、补助乡镇工作经费、补助挂钩联系点、助学金、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和人员变动减少相应的日常运行经费等,故公用经费减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的项目资金在本年度使用,故超出年初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82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7%完成年初预算的161.55%,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遗属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各类保险基数增长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067.32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1%,主要用于县财政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各类保险基数增长,故职工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增长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52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3%,主要用于部门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各类保险基数增长,故职工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少1350.00元,下降72.9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决算为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50.00元,下降72.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50.00元,下降72.9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支出决算为5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50.00元,下降72.9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0.00,决算为5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接待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接待,能不接待的尽量不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350.00,下降72.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接待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接待,能不接待的尽量不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妇联调研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妇女联合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18.00比上年减少23967.60,下降34.84%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232604.66元,其中,流动资产156887.53元,固定资产75717.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288.00,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365.8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71301111




附件【红河县妇女联合会202509020357275522025090310145898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