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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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5-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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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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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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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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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10101000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领导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内容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决定撤销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组织人大代表对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评议。组织听取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述职报告。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缺额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性荣誉称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红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置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围绕中心,不断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一)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落地见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相关决策部署,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作为政治任务、发展之需、务实之举,认真谋划高效推进。一是成立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制度机制,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上半年共开展学习活动7次。二是践行“三个工作法”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一线、“一把手”带头深入群众、带头服务群众。每月深入村组开展服务、培训、指导,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
(二)高标准做好各类文字材料起草工作。一是认真起草好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监督计划,并按月份排好“工期”,力求使常委会各工委室的工作紧扣全县发展大局有条不紊地实施。二是认真起草好年度常委会工作报告,为常委会总结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和谋划来年工作提供思路。三是认真做好县委涉及人大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各种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文稿起草。认真起草好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在各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持词等会议材料。
(三)做优各项会议服务工作。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主任会议服务(简称“三会”)是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的主要职责。县人大办坚持以提高会议质量为重点,切实把好上会议题关、材料关、分组讨论安排关、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督办关,不断提高办公室服务水平。上半年县人大办共高效优质地完成“三会”等重要会议10次,其中,人民代表大会1次、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2次。
(四)抓细抓实服务人大代表工作。人大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县人大办班子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一是精心开展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县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服务群众能力。上半年共开展人大代表培训1次。二是精心做好闭会期间代表服务工作。认真拟定代表小组活动方案、确定视察路线和后勤保障等各项服务工作,圆满完成常委会交给的代表小组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五)切实做细为基层群众服务工作。县人大办班子密切联系群众,着力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以实际成效践行一线工作法。一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将信访工作作为深入开展“一线工作法”活动的具体举措,加强与监察司法委、信访局的协同配合,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件(次),已办理完毕。二是抓好基层联系点工作。积极做好常委会和机关挂点联系浪堤镇洛那村委会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半年人大机关干部职工驻村帮扶时间累计达到15天,走访挂保户1轮,建立了详实完整扶持发展计划档案。
二、强化管理,着力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新成效
(一)高效规范有序,切实加强办公室内部管理。一是健全完善公文处理制度。坚持实行分级负责制,做到层层把关,严格审核,进一步规范了公文的写作、审核、签发、印制、发送等程序,确保了零差错、零失误。2024年上半年发出党组文件4份、常委会文件13份、办公室文件8份。坚持采用电子政务进行收发文件,切实提高办文效率。二是健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下乡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日常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保密管理等6个内部事务管理制度,切实强化机关车辆、财务、公务接待、文件等管理,严格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为常委会及机关提供了优质高效的保障。此外,积极加强与上级人大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大的沟通联系,为常委会及机关日常工作正常运转营造和谐良好的环境。
(二)扩大影响范围,切实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县人大办注重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借助新闻媒体,展现代表履职风采。二是运行好红河人大网站,不断扩大人大工作的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
(三)热诚细致周到,切实加强老干部服务工作。一是组织支部学习活动。向老干部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传达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通报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使老干部的学习活动内容充实、具体,富有实效。二是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在春节前夕,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荣退仪式,使退休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怀。
三、强化教育,推进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县人大办班子以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坚持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党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化党内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注重加强人大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县委文件和上级人大有关讲话、文件精神,不断提升人大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抓好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严格尊崇党章要求,着力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坚持把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抓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党内生活,按要求召开好每季度的党员大会和每个月的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坚持每月举行一次机关党支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党的理论、政策切实增强党员党的意识。并对机关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和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集中排查和认真核算。
(三)大力加强廉洁自律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管,优化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我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我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9318855.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18855.07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02874.97元,下降13.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02874.97元,下降13.0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和人员变动减少相应的日常运行经费等,故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9318855.07元。其中:基本支出8791155.89元,占总支出的94.34%;项目支出527699.18元,占总支出的5.6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02874.97元,下降13.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98148.69元,下降9.27%;项目支出减少504726.28元,下降48.8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和人员变动减少相应的日常运行经费等,故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91155.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22500.87元,占基本支出的92.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8655.02元,占基本支出的7.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7699.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展及开支工作情况:
1.16届3次人代会会议项目经费188734.80元,主要用于人代会的召开,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会议餐费、交通费(指会议接送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会议室租金等。
2.2024年人大代表履职活动项目经费91159.00元,主要用于对选举联络工作制度进行制定和修订。做好代表培训、联系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做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做优代表服务工作。做好人事选举、人事任免的初审与服务、代表补选、变动、资格审查等选举任免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工作。
3、常委会会议项目经费17019.00元,主要用于常委会的召开,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会议餐费、交通费(指会议接送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会议室租金等。
4、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履职项目经费124902.78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5、常委会工作经费96859.6元,主要用于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工作,强化代表工作,以“四个机关”建设为抓手,以争创全省人大系统一流工作业绩为目标,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贡献人大力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8855.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02874.97元,下降13.08%,完成年初预算的92.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701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4%,完成年初预算的88.02%。主要用于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会议费用支出、补助乡镇工作经费、补助挂钩联系点、助学金、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和人员变动减少相应的日常运行经费等,故公用经费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047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4%,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遗属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各类保险基数增长。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2767.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完成年初预算的94.96%。主要用于县财政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人员比上年度减少,故职工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相应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5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主要用于部门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人员比上年度减少,故职工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应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000.00元,决算为5640.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06.05元,增长19.1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元,决算为4050.8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81%,完成年初预算的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15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2%,完成年初预算的2.1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82.05元,增长2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元,增长1.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4.00元,增长1.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40.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06.05元,增长19.1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决算为4050.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15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接待费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接待,能不接待的尽量不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82.05元,增长2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元,增长1.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本年度主要增加了车辆终端运维服务费以及车辆保养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学习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及发挥作用培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车辆保有量为0辆,却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产生主要原因是根据《红县机事发〔2024〕20号红河县机关事务局关于无偿划拨公务用车的通知》,我办将应急用车云GHC921于2024年11月12日无偿划入红河县机关事务局。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655.02元,比上年减少54721.2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补助乡镇工作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598866.51元,其中,流动资产249641.44元,固定资产249225.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7745.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9142.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7962.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4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4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4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49.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900610101111
附件【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0902091700125202509020359586382025090310110811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