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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5-0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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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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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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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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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62901000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木材限额采伐管理,及时做好伐区验收和采伐迹地更新工作,做到凭证检尺运输,不得违规运输木材;2.在利博、么索、它竜、仰宗、坝利和鲁珠坝6个重点林区加设管护站、瞭望台和观察哨,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3.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坚持“公益属性、营林为本、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管理制度、监管制度,规范和建立林地和森林资源台账管理,加强资源消长动态监控,保持国有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4.根据最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利用互联网+技术逐步推进建设林业管理和生产经营等多种信息需求的林业一体化监管体系,逐步实现森林资源管理和生产经营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实时化;5.加强对联营、自营林地的监督管控,确保林地用途不改变,森林资源不流失,生态功能不减弱;6.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进行指导监管。将森林资源监管与属地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结合起来,明确目标任务,健全考核办法,形成科学严密的监管制度;7.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认真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8.加强防火宣传,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队伍的培训、演练及森林消防器材的保管、维护工作,服从上级扑火指挥,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扑火工作;9.林场每年向社会公布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10.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内设办公室、资源管理室、利博林区管护站、么索林区管护站、它竜林区管护站、仰宗林区管护站、鲁珠坝林区管护站、坝利林区管护站8个站室。本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全面进行林区巡护,把林场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作为公益性经营方式的重点项目,列为生态保护核心区进行保护,采取管护、封育相结合的方式保护起来。具体措施为:1.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做到山山有人巡、沟沟有人护;2.加强管护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印发资料、进村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增强林区群众的保护意识;3.加强森林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发现疫情及时防治;4.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夯实防火责任;加强扑火队伍建设,足额配备防火机具;5.坚持依法制林,规范执法。按照《红河县非法侵占林地种桉树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1〕122号)要求,实施好2000亩八角替换桉树种植,结合森林违法图斑查处工作,聘请专职管护人员,明确责任、划定界线、落实管理片区、加大监管力度,做到整治一片管好一片,不出现新增违法行为。
(二)完善管护站点建设为遏制非法侵占林地不良势头,规范林区森林资源管理
通过建设管护站,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遏制非法侵占林地不良势头,规范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对提高科学管理和经营森林资源水平,推进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已完成仰宗、洛竹坝林、坝利、么索林区管护站建设,加强对仰宗林区11名(含塔玛山两名)、洛竹坝林区3名、利博林区2名、它龙林区2名、坝利3名、么索林区3名、县级2名,共26名专职护林员。利博林区与阿姆山、元江林区相接,松树林面积较大,防火风险较大,防火期成立10人的专业队。
(三)产业培育加强苗木培育,为我县筑牢绿色发展的鲜明底色,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态福祉,充分发挥林业生态建设优势
1.红河县苗木培育项目(1)基础设施建设。连接两个入口公路建设380米、土夹石级配层厚0.15米、C30混凝土面层厚0.2米,(其中路面宽3.5米的130米,路面宽3.0的350米,三面沟50米,院子硬化170平方米),扩建苗圃15亩(整地15亩、布设管网15亩)、建盖扦插棚300平方米、设施维护(水网、遮阴网)。(2)项目产出。育苗28万株。其中:扦插苗1年生10.2万株(变叶木2万株、虎刺梅2万株、蓝心草1万株、五色梅1万株、月季0.2万株、长春花1万株、黄冠菊0.5万株、长寿花1万株、炮仗花0.5万株、叶子花1万株);实生苗1年生13.1万株(橄榄3万株、九里香3万株、清香木3万株、秋枫树0.5万株、大花紫薇0.5万株、亮叶女贞0.5万株、香樟0.1万株、兰花楹0.5万株、火焰木0.5万株、凤凰实0.5万株、紫薇0.5万株、松类0.5万株);2年生扦插盆苗3万株(叶子花0.5万株、变叶木0.5万株、虎刺梅0.5万株、五色0.5万株、月季0.1万株、长春花0.1万株、黄冠菊0.3万株、长寿花0.5万株);2年实生袋苗1.6万株(千层金0.5万株、红花檵木0.1万株、秋枫树0.1万株、大花紫薇0.1万株、兰花楹0.1万株、火焰木0.1万株、凤凰0.1万株、紫薇0.1万株、松类0.1万株、木兰科0.2万株、番荔枝0.1万株);其他实生苗2年生0.1万株。2.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林下产业及乡土树种培育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建设地点: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仰宗林区塔玛山、它竜基地。(2)建设规模:林下产业及乡土树种50亩,林菜35亩(梁王茶、甜菜等)、乡土树种15亩(黑老虎、杜鹃等)。(3)建设内容:林地清理50亩、整地50亩、栽植50亩、抚育50亩(施肥、除草、打药)、购买种苗、化肥、农药。
(四)实施好国有林场防火通道建设
2024年在国有林区实施增发国债项目73.8公里防火通道,总投资3400万元。其中新建59.3公里,改建14.5公里。配合实施好防火通道各项工作。
(五)实施国有林区森林抚育2024年国有林区森林抚育面积0.5万亩
其中仰宗林区塔玛山0.2万亩、利博林区0.3万亩。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4年度收入合计2536900.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6744.34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6.26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5022.25元,下降11.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5178.51元,下降11.6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56.26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此项收入为单位专户自有资金的利息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4年度支出合计2650870.34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890.94元,占总支出的72.20%;项目支出736979.40元,占总支出的27.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1052.51元,下降7.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364.10元,增长5.19%;项目支出减少315416.61元,下降29.9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3890.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55721.08元,占基本支出的96.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169.86元,占基本支出的3.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6979.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塔玛山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经费160687.8元,主要用于实施塔玛山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坐标点:横坐标102.3550988、纵坐标23.183456),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加强对林区的监测和管理,推动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运作专项资金83565.6元,主要用于紧紧围绕森林红河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在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允许实行公益林分类经营,保障国有林场正常运转。为森林经营者和林区人民群众增加一定的经济收入,满足林区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发展需要。
单位自有资金专户利息经费740.17元,主要用于按照计划使用单位专户自有资金利息。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种植项目专项资金248600.00元,主要用于何首乌基地建设及管护抚育。
红河县林下产业及乡土树种培育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专项资金130000.00元,主要用于种植林菜35亩(梁王茶、甜菜等)、乡土树种15亩(黑老虎、杜鹃等)。
单位专户自有资金113387.00元,主要用于完成单位自有资金结余项目内容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6744.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9%。与上年相比减335178.51元,下降11.67%,完成年初预算的89.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99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2%,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0%。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657.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完成年初预算的95.3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425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塔玛山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和保障林场正常运作。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762666.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9%,完成年初预算的75.92%。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和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01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完成年初预算的89.6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00.00元,决算为905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43.13元,下降9.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056.8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43.13元,下降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00.00元,支出决算为905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43.13元,下降9.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056.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原则,减少“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43.13元,下降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原则,减少“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此类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资产总额3320435.02元,其中,流动资产7393.59元,固定资产3248202.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5499.14元(净值),其他资产1934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8965.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5545.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包括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和其他类项目支出。
4.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是指年初预算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2900762901111
附件【红河县天生桥国有林场2024年度决算公开2025090203094259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