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
索引号hhxzfbgs/2025-00208
-
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9-04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垤玛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801000
红河县垤玛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推进幸福垤玛建设;
2.巩固传统产业发展,提升茶叶产业带;
3.示范推广中药材产业带;
4.做大“稻渔鸭共作”+ 冬早蔬菜产业带;
5.推进劳务输出,做好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
6.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
7.分梯度推进“两污”治理;
8.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9.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推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垤玛乡2024年度收入合计32120553.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20553.4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19351.06元,下降6.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19351.06元,下降6.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节省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导致我单位2024年相比上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垤玛乡2024年度支出合计32120553.47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1120.61元,占总支出的32.79%;项目支出21589432.86元,占总支出的67.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24351.06元,下降6.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6744.48元,增长3.00%;项目支出减少2431095.54元,下降10.1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基本支出减少;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较少,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垤玛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31120.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90511.07元,占基本支出的89.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0609.54元,占基本支出的10.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垤玛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89432.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红河县垤玛乡茶叶产业路建设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茶叶产业路相关发展建设。
红河县垤玛乡河玛村委会归东、东脚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归东、东脚村乡村旅游开发及相关配套建设,打造乡村旅游干线。
云南省红河县垤玛乡垤玛村委会宗特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
垤玛乡垤玛村茶叶加工仓储厂房项目经费7300000元,主要用于垤玛茶叶产路,用于本地经济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16396.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3%。与上年相比减少1646338.06元,下降4.95%,完成年初预算的162.9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5188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9%,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交通费用、会议费;基本与预算一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50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完成年初预算的192.19%。主要用于相关类型的办公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于我单位人员支出,该科目支出增多。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7856.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完成年初预算的93.1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生活补助、办公费;基本与预算一致。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146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与预算一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6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78439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7%,完成年初预算的211.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委托业务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农林方面的项目支出年初未做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国土资源、气象服务。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176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8%。主要用于住房保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8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主要用于各种灾害防治以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47555.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6291.92元,下降67.4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45595.9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8.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19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3%,完成年初预算的3.92%。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92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0948.08元,增长7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6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960.00元;因公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47555.96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6291.92元,下降-67.4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45595.96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96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用于公务用车维修费较高,主要是因为车辆老化,加之路面情况糟糕引起。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692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0948.08元,增长7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6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购置新的公务用车。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未开展出国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指导,监督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垤玛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减少1002071.46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相关费用减少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垤玛乡资产总额3031313.89元,其中,流动资产1,214,804.23元,固定资产1,326,509.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9000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7886.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6490.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包含: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垤玛乡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漏填公务用车保有量(辆),现根据实际修改GK1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中的公务用车保有量(辆)为4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900256801111
附件【红河县垤玛乡2025090304095150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