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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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5-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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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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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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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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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1000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拟订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起草或拟订教育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管理全县性重大体育活动,协调指导各级各类体育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3.承担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教育体育交流、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教育体育交流活动。
4.负责县属中等专业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专业设置的报批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各级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5.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6.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高中阶段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以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专项督导;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7.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县级教育体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体育经费安排计划。
8.负责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的制定,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民族中小学和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协调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项目援助;指导民族教育体育工作,配合做好民族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10.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和教练员队伍工作,加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主管全县中小学教师、体育教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和体育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11.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12.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体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和信息化教育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的安全工作和治安综合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
13.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4.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运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立德树人,指导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文化建设,了解掌握师生和运动员思想状况,及时处理政治性、突发性重大问题。
15.推进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县级重点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体育设施建设。
16.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17.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8.拟订全县体育产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组织销售体育彩票。
19.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教科室、电教室、资助中心、活动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县政府人民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监察审计股、安全办)、人事股、计划财务股(县勤工俭学办公室)、教育股(职业成人教育股、民族教育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民办教育股)、德育股、体育股(竞赛管理与青少年体育股、群众体育股、体育产业股)、红河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红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纳入红河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9个。分别是:
1.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红河县职业成人教育学校
3.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学校
4.红河县第一中学
5.红河县高级中学
6.红河县第二中学
7.红河县思源实验中学
8.红河县第一小学
9.红河县第二小学
10.红河县迤萨镇中心完小
11.红河县迤萨镇万年塘中心完小
12.红河县甲寅中学
13.红河县阿扎河中学
14.红河县石头寨中学
15.红河县洛恩中学
16.红河县架车中学
17.红河县宝华中学
18.红河县乐育中学
19.红河县浪堤中学
20.红河县大羊街中学
21.红河县车古中学
22.红河县垤玛中学
23.红河县三村中学
24.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
25.红河县石头寨乡中心完小
26.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完小
27.红河县洛恩乡中心完小
28.红河县架车乡中心完小
29.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
30.红河县乐育镇中心完小
31.红河县浪堤镇中心完小
32.红河县大羊街乡中心完小
33.红河县车故乡中心完小
34.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
35.红河县三村乡中心完小
36.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37.红河县哈尼梯田传承文化学校
38.红河县特殊教育学校
39.红河县幼儿园
40.红河县第二幼儿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0个。分别是:
1.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红河县职业成人教育学校
3.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员会学校
4.红河县第一中学
5.红河县高级中学
6.红河县第二中学
7.红河县思源实验中学
8.红河县第一小学
9.红河县第二小学
10.红河县迤萨镇中心完小
11.红河县迤萨镇万年塘中心完小
12.红河县甲寅中学
13.红河县阿扎河中学
14.红河县石头寨中学
15.红河县洛恩中学
16.红河县架车中学
17.红河县宝华中学
18.红河县乐育中学
19.红河县浪堤中学
20.红河县大羊街中学
21.红河县车古中学
22.红河县垤玛中学
23.红河县三村中学
24.红河县甲寅镇中心完小
25.红河县石头寨乡中心完小
26.红河县阿扎河乡中心完小
27.红河县洛恩乡中心完小
28.红河县架车乡中心完小
29.红河县宝华镇中心完小
30.红河县乐育镇中心完小
31.红河县浪堤镇中心完小
32.红河县大羊街乡中心完小
33.红河县车故乡中心完小
34.红河县垤玛乡中心完小
35.红河县三村乡中心完小
36.红河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37.红河县哈尼梯田传承文化学校
38.红河县特殊教育学校
39.红河县幼儿园
40.红河县第二幼儿园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2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1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9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83人;经费自理人员20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72人(离休0人,退休1072人)。年末学生59563人。年末遗属16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持续推进五育并举,提升学生素质
一是以德为先,铸魂育人。推进思政课示范工程建设。组织师生集中收看“张桂梅思政大讲堂”5期(九至十三讲),推进“大思政课”体系建设,确保课程思政融得进、落得实、看得见。开展思政育人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开学第一课·向国旗敬礼”“我的祖国和我”等思政主题教育活动1220场次,覆盖学生近5万人,做到思政育人全员覆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活动为抓手,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大家讲”“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学习雷锋精神 做新时代好青年”等向上向善的志愿服务活动2400余次;“清河护河有你我” “共建绿美校园”等生态文明教育活动720次;“龙普竹编进校园” “乐作舞大课间”等非遗文化传承活动108场次;“全国版图知识竞赛” “国际民防日”国防教育活动144场次,覆盖师生近4万人,促进核心价值观教育与主题活动深度融合, 使立德树人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二是善教利学,以智启人。发挥班子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书记校长同讲一堂思政课”学习活动,组织学校书记校长推门听课72次、上思政课204节、宣讲形势政策108场次,发挥班子引领作用,汇聚办好思政课合力。聚焦教师能力提升。实施思政“青蓝工程”,加强思政课教研协同建设,组织校际“集中备课、集中研讨、集中展示、集中培训”525场次。举办思政课教师实务培训1期、中小学道德与法治专题课赛1次,红河县一小德育副校长被评为“红河州十佳思政课教师”。征集思政课优秀案例36个(8个获州级奖项)、“学科德育”特色课堂案例120个,打造思政“金课”5节,推动思政课教师能力大幅提升。丰富思政课程内容。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堂” “千堂党课进基层”学习宣传进校园、进班级,强化师生形势政策教育。组织局班子成员、编外校长、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入学校作形势政策报告14场,学校书记、校长宣讲省州县情和教育政策36场,把国情党情和省情州情县情融入思政课教育教学和校园活动,召开主题班会1654场、主题团日活动120次,实现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融合,营造“课程门门有思政”的浓厚氛围,推动思政课建设创新发展,育人有效。持续开展“爱国奋斗 强国励志—看照片讲故事”“光影传承·培根铸魂-电影思政教育”等红色文化教育活动。组织学校放映思政主题影片72场,集中学生聆听红色故事340次,制作红色主题手抄报6000余份,举办红色经典作品朗诵会14场,深化思政“行走的课堂”,讲好红河红色故事, 以鲜活的红色文化铸魂育人。
三是艺术育美,美育塑人。选送学生绘画作品240幅、文艺作品24个参加云南省第三届初中学生艺术展示活动,分别荣获二、三等奖。组织108名学生参加红河州第三届“护苗联盟·花开四季”少年儿童绘画作品征集活动,分别荣获一等奖1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6名。举办第二十届云南省青少年希望之星“摩尔农庄杯”英语口语比赛2场、民族团结主题文艺展演4场、校园艺术体育节5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文艺会演10场、师生书画作品展10场,强化校园育人文化建设,引领学生树立正确审美观念、陶冶高尚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
四是以劳促教,实践培志。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学校育人全过程,创新开展生态文明校园建设“五个一”(小花园、小菜园、小广场、垃圾分类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活动,通过“劳动+文化” “劳动+生活” 等融合教育模式,着力优化育人环境,积极建设绿美校园。创建生态小花园72个、班级小菜园520块、校园垃圾分类站260个;组织学校栽种树苗6000余棵、花苗5万余株,开展“劳动美”中小学生劳动主题实践活动3200余次,提升劳动育人实效,实现以劳强体、以劳增智、以劳润美的工作目标。
五是健体铸魂,以体育人。2024年以来严格要求各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程,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开展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充分发挥学校10个专委会职责职能,继续组建学校体育运动队,参加校园周末联赛和总决赛,培养学生体育兴趣,为实现“每名学生至少掌握两项运动技能”的目标和控辍保学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教职工大会、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等形式,围绕《红河县教体系统2024年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72场次,集中收看“张桂梅思政大讲堂”2期(十二、十三讲)72场;教体局党组成员、县教工委委员讲授师德师风专题党课14场次,参学教职工9828人次(党员教师1378人),引导广大教师拧紧思想“总开关”,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到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和各环节。组织教师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72次;分组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红河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准则》144场次,参学教师6552人次,做到准则学习全员覆盖。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近年来州、县教师违法违纪典型案例72次,集中通报州、县教体系统教职工酒驾、赌博、电信诈骗等案例108次,参学教职工4358(含临聘人员1135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3223篇,做到师德警示教育全员覆盖,引导教师以案促改、警钟长鸣,促进教师依法执教,廉洁从教。
二是提升教师能力水平。以国培、义务教育教师、自主培训、校本研修为依托,通过集中培训、线上研修、跟岗学习等多样化培训方式整合教育资源,我县以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及学校管理层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培训。2024年截至10月22日,共计组织8201名教师参加教师能力提升培训,有序推进智慧教育平台2024年寒假、暑假教师研修工作,依托智慧教育平台共组织5479名教师完成研修培训。举行“首届课题”结题报告暨结题答辩,对2021年申报的“首届”24个课题给予结项,结题率63.2%,其中有四个课题取得红河州“十四五”规划课题立项资格;组织全县中小学教师制作 “基础教育精品课”和“教学案例”,成功入选“云南省精品课”1节,入选“红河州精品课”7节,荣获“红河州义务教育优秀课例”一等奖1节,二等奖4节,三等奖18节;
三是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今年8月安置省公费师范生1人,特岗招聘新教师100人,事业单位招聘13人,“红河奔腾”专项招引1人,共计115人;有序推进“组团式”帮扶教师轮换和“省管校用”对口帮扶工作,2024年,共有18名帮扶单位成员持续到受帮扶学校开展相关工作;9月上旬弥勒市已选派9名帮扶教师到思源任教,进行为期三年的教学帮扶。稳步推进“县管校聘”“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聘任中小学职级制校长43人;2024年认定州级学科带头人1人,骨干教师5人;认定县级骨干教师149人,学科带头人28人。
四是落实补助政策。认真落实乡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目前已审核2024年第一季度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1710人,资金325.15万元;第二季度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1675人,资金294.48万元;第三季度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1770人,资金295.2万元;后续将按季度测算发放。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量化考核分配办法》,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测算和督促发放。
(三)持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一是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完成入库4614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614万元。2024年新建(含续建)项目共计61个单体项目,涉及“薄改提升”“校舍维修”“教育强国”等领域。建筑面积达62194平方米,总投资11431.55万元;红河县教育体育局共谋划储备7个项目,总估算投资14617.27万元;持续推进校园绿化美化工作,制定《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校园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2022—2024三年内把红河县第一中学、红河县第二中学、红河县第一小学、红河县高级中学4所学校建成绿美校园,其余学校确保在2023年按照绿美校园三年行动成果评估标准完成70%。
二是教育经费保障到位。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特别是加大幼儿教育投入和高中的改扩建投入,确保“两个只增不减”逐年增长,优先足额安排教育经费并及时足额下达,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进一步理顺运行机制,加大各相关部门的相互沟通与协调力度,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加强对各项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指导,对所有学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适时进行审计,确保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严格落实本职工作,完成2023年教育经费统计、38家独立核算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等工作;完成五家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各类报审工作;组织开展教体系统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工作培训,顺利完成教体系统2024年医疗保险基数调整、职工医疗互助、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督促指导各学校顺利完成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配合项目办做好项目投资审计、债务化解、债务清理申报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单位,完成州教体局“2023年专项资金拨付督查”“2021—2023年教育专项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统计”“2023年有关学生人数及经费预算”“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支付情况统计”“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结转结余情况”等上报,配合法规股、基教股、活动中心、督导办、县纪委监委完成“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民生保障资金执行”“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督查”“两个只增不减”“公务接待”等工作的职称材料报送。
三是保障资助落实到位。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困难学生认定,2024年春季学期全县共认定学生68577人,共认定出困难学生57571人(其中脱贫家庭学生24360人、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1997人、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768人、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190人、孤儿学生96人、特困供养12人、残疾学生361人、残疾家庭困难学生477人、城乡低保家庭学生2182人、其他困难学生27128人),秋季学期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完成,正在按学校认定困难学生的人数分配资金报财政审核;提高资金审核管理,确保各级各类补助资金分配到位。2024年落实各学段资助资金8932.94万元,受益学生10.56万人次。其中下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79.665万元,受益学生5311人;下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458.17万元,受益学生34639人;下达义务教育农村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2729.40万元,受益学生51588人;下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金300.03万元,受益学生2701人;下达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资金102.30万元,受益人数1860人;下达普通高中生活补助24.875万元,受益学生199人;下达中职国家助学金资金25.10万元,受益学生251人;下达中职国家免学费资金33.00万元,受益学生330人;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578.95万元、受益学生2552人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3537.65万元,受益学生2888人;发放“兵工圆梦”计划补助40.00万元,受益学生80人;发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滋蕙计划”新生入学补助项目5.70万元,受益学生107人;发放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2.50万元,受益学生5人;发放助学贷款奖补资金12.60万元,受益学生44人;发放“9.9”公益补助资金3万元,受益学生10人;加强营养餐及食堂管理,2024年春季学期已下达义务教育农村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2729.40万元,受益学生54558人。组织学校、配送公司到农贸市场进行菜价询价调研,2024年共开展5次调研,到配送公司抽查营养餐食材配送9次,到学校督查营养餐管理工作14次。严格按照“发现—核查—公示—帮扶—销号—回访”环节做好脱贫户、脱贫易返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教育有保障动态监测,做到“发现一户销号一户”。目前,防止返贫监测系统中监测对象因学致贫风险户181户,其中已消除风险119户、未消除风险62户;强化社会帮扶巩固成果,2024年接受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上海海棠公益基金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长宁区代表处、上海徐根宝足球基地、捐赠教具、图书、手提箱等物资。
四是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持续推进义教专网 “班班通”建设,新增云南教育专网学校项目学校2所;大力提升中小学教育现代化应用管理水平,全县各中小学已安装普通教室云慧眼监控共计594台;通过红河县勤合商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方式一次性引入资金,配齐配足所需设施设备,共配备数字教室740套、数字教室升级设备312套、听力口语教室14间、中小学计算机教室18间、教师办公计算机140台、中小学实验药品室专用药品柜保密柜28套、初中理化生实验室8间、小学科学实验室20间、学生课桌椅床架8290套、图书70153册,项目预计总投资5300.00万元。
五是招生考试规范有序。成立高考、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红河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中考、高考安全工作方案》《突发及偶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红河县2024年国家级、省级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卫生进行督查检查,确保考试期间食品卫生安全。认真开展保密室交叉检查工作,联合我县多家单位赴个旧市保密室进行检查,积极配合州级交叉检查小组对我县保密室的检查验收;认真开展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随迁子女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第91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组考、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采集、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招生考试的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顺利组织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考试等各类考试。组织普通高考、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各类招生考试。其中,参加报名高考人数1570人(高职单招录取786人,实考考生784人,其中,普高734人、三校生50人),2024年成人高考报名320人,自学考试报考人数25人67科次;初中九年级应届毕业生报考5680人,较去年5167人增加513人,八年级报考6105人、较去年5663人增加442人。文化课52874科次,体育5680科次;九年级英语听力口语考试3次累计参考10693人次,九年级学生报考初中音乐、美术考试5680人,11360科次;九年级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九年级学生报考5680人。高中学业水平组考科目11科(1月份、7月份),累计4891人18692科次;高二年级学生报考1350人2700科次;2024年第二次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报考1388人;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试报考1402人。
六是安全管理卓有成效。认真落实校园安全片区包保责任制度,聘请205名学校法治副校长挂包负责各校点的方式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工作指导。严格落实“1+N”包保责任制,明确包保区域、建筑物、学生,层层压实责任;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落实“1+2+1”法治教育制度2024年全县各中小学校累计开展法治讲座1000余场次(校长、法治副校长、副校长)主题班会13000场,协同多家单位成立“红河县2024年校园安全巡回宣讲工作团”举行巡回宣讲,截至目前,已到五个乡镇中小学宣讲了16场次,师生、家长参与活动人数达1.5万余人次。紧盯重点乡镇,协同司法局、律师事务所赴三村乡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聚焦“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要求,督促指导学校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到十三个乡镇中小学全覆盖开展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排查重点学生人群,加强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册9854册、制作宣传栏120块语,标语203条,显示屏1389条;紧盯近期“两考”关键时期和暑期安全工作,制定“两考”安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两考”工作部署会,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及暑期安全工作;联合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市管局等14家成员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校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目前,已开展前三个季度专项检查;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发放4000个脸盆,开展憋气演练120场次。开展防震、反恐、消防应急演练,截至目前开展避险疏散演练82场次,参与演练65588人。聚焦关键重点人群,协同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把我县不良行为10名学生送往元阳县南沙镇中学(专门学校)矫正学生不良行为习惯。目前,10名学生于秋季学期已回原校就读。
七是加强近视防控建设。本年度开学各学校通过LED电子显示屏、黑板报、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等方式开展近视防控宣传工作。组织各学校开展第九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月,并上报了开展活动总结。县内成立红河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组,由县卫健系统牵头组成13人的专家团队,为下一步红河县近视防控做足保障。排查全县学校教室及功能室14310间,共有照明灯113727盏。申报红河州近视防控试点特色学校一家(红河第二小学)。
八是加强学校卫生室建设。3月制定下发《红河县关于中小学校(保健)室建设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中小学校依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设立卫生室或者保健室,截至目前共设立37室,并按相关规定配足配齐(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79名,开展学校卫生健康工作。
九是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35名、兼职心理健康教师881名,组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班34个。建设500人以上学校心理辅导室40个,每周向学生开放心理辅导室10小时,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有阵地、有器材、有师资。至2024年10月,组织全县中小学完成义务教育学段五至九年级学生、高中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电子档案36561份,其中小学生档案12918份、初中学生档案18510份、高中学生档案4799份、中职学生档案334份,实现义务教育学段五至九年级、高中(中职)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全覆盖的工作目标。组织学校开展心理问题(抑郁症)学生筛查110次、单亲学生和留守儿童孤僻偏执、抗挫折能力差等心理问题个别辅导与干预矫正922人次,做到问题学生心理咨询、个别辅导常态化。组织教师“一对一”挂包问题学生922对,通过谈心谈话、入户家访和“三个优先”(学业上优先指导、生活上优先关心,心理上优先疏导)等措施,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应急预警和精准干预工作,努力将心理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杜绝发生学生心理极端事件。
(四)持续推进体育事业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红河县体育总会顺利审批,主要成员是红河县体育工作者、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及热心于体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和体育社会组织自愿结成。具有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团体,为我县发展体育事业,普及群众体育运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攀登新时代体育高峰。制定总会的管理制度章程,严格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发展方向贯彻落实。
二是加大赛事投入。在各级部门关心指导和红河县体育总会的成立下,共支持举办27次赛事活动,其中支持乡镇级赛事举办22次,县级赛事5次。不断推动我县全民健身参与新高潮,为群众提供大众赛事服务,提高人民生活满意度、幸福感。
三是加强场地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补短板、填空白工程,一季度全县体育场地数达到851个,总面积75.7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2.77平方米。投资修缮灯光球场和提升改造全民健身中心,共修缮篮球场7块、改造5人制足球场2块、多功能健身房2间。为全民健身提供更优质的场地设施设备,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
四是加强参赛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州级比赛荣获2024年“乡村振兴杯”第八名;教体系统“钟声杯”男子第四名、女子第八名;校园三级联赛足球项目高中组男女队双冠军;州青少年U系列比赛排球项目高中男子组第二名,田径项目团体总分第四名8金、4银、8铜的成绩。参加省级校园四级联赛足球项目高中女子组荣获省冠军,获得参加全国第一届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女子足球项目参赛资格。
五是加强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开展2024年全县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分组别、分地区、分性别,在本县内对幼儿组、成人组、老年组的居民群众进行体质健康监测。分别从迤萨镇、乐育镇、甲寅镇、石头寨乡辖区社区和村委会抽取样本监测,共抽取3340份样本数据,现已全部录入监测系统,待省级反馈国民体质优良率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35302221.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8814839.39元,占总收入的97.76%;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520173.78元(含教育收费161280.91元),占总收入的0.07%;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967207.98元,占总收入的2.1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638218.20元,下降4.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9184494.68元,下降5.17%;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减少1741384.65元,下降77.00%;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4287661.13元,增长36.71%。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开展的义务教育项目建设工程相对减少,以及我县库款紧张,资金无法拨付,因此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比上一年减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就比上一年减少;本年度收建筑公司捐赠发展教育事业资金15290504.8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35835377.52元。其中:基本支出540707092.29元,占总支出的73.48%;项目支出195128285.23元,占总支出的26.5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249795.88元,下降4.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404993.58元,下降2.07%;项目支出减少22844802.30元,下降10.4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开展的义务教育项目建设工程相对减少,以及我县库款紧张,资金无法拨付,因此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比上一年减少,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就比上一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0707092.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4495114.88元,占基本支出的98.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11977.41元,占基本支出的1.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128285.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1405646.00元。
红河县高级中学项目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县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一期校安工程,一期校安工程累计完成投资约345450000.00元,已累计支付工程进度款249900000.00元,本次安排的资金计划支付红河县高级中学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工程进度款,化解其工程进度款欠款压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539753.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1%。与上年相比减少36852486.39元,下降4.89%,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56945680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6%,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6118979.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866685.2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356111.1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1405646.00元,资本性支出8709382.3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预算县级资金,决算数是包含中央、省、州级资金。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5732.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35732.3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63047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3069782.4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46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90231.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人数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34324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完成年初预算的97.2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1343240.6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较多。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9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00000.00元,资本性支出15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47350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473502.9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较多。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5250.00元,决算为153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83.00元,下降15.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35%,完成年初预算的2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0250.00元,决算为530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65%,完成年初预算的0.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83.00元,下降35.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883.00元,下降35.2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5250.00元,支出决算为153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83.00元,下降15.8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40250.00元,决算为53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较少,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次数较少,因此公务接待费支出对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2883.00元,下降35.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883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较少,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次数较少,因此公务接待费支出对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762.89元,比上年增加133341.05元,增长27.53%,主要原因是今年用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费,且今年办公费列支比去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905664910.47元,其中,流动资产1101962994.16元,固定资产263256118.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95189000.00元,无形资产2360291.8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0710.4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614881.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57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02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9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592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371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371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漏填“公务用车保有量(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未填写,根据实际修改GK1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中的“公务用车保有量(辆)”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为30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为132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1111
监督索引号53252900936301111
附件【红河县教育体育局(汇总)202509030434448472025090305060758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