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5-00225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401000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1.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筹资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贯彻执行省州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贯彻执行省州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订全县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省州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红河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所属单位2个(股所级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分别是:

1.红河县医疗保险中心

2.红河县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红河县医疗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有效巩固脱贫成果

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确保医保政策持续稳定。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了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有效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底线。

)稳步实施参保扩面

截至12月31日,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12842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保11519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01323人),完成常住人口273400人的114.4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01323人,完成州级下达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任务302100人的99.74%。

)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为活动主题的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二是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三是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召开红河县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1次,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四是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强化内控管理,防范廉政风险逐级、逐岗、逐环节地进行廉政风险点查找,做到风险防控关口前移。 通过智能审核、数据筛查、病例审核、日常稽核、专项检查反馈等问题线索核查、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等监督检查工作。

(四)稳序落实改革政策

一是深入推进按病组付费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完成付费改革医疗机构覆盖率100%、病组入组覆盖率90%、基金占比覆盖率70%三个指标任务。二是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内医共体打包付费改革模式。三是组织落实集采药品采购和集采药品进药店政策,目前有8家定点零售药店配备集采药品。四是稳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全年未发生有关来电、来信、来访等情况以及其他有关舆情。

)优化医保公共服务

一是推动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医保事项下沉基层一线实现乡村办、向金融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延伸办,全县13个乡镇已开通医保专网,可办理医保服务事项20项,92个社区(村委会)已全部开通基层网厅,可办理医保服务事项11项。二是简化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实现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自动转移归集、免申即享。实现居民医保登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医保缴存信息核查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推行经办服务不能办说明制度。三是落实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四是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增强经办机构服务意识,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

)强化政策宣传解读

年内先后组织人员深入医疗机构、单位、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培训、解答,共开展政策宣传培训7场次。《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出台以来,积极开展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新政策宣传到每一位职工参保人,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参保单位、退休人员共开展政策宣传培训4场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402370.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2370.41,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3486.58元,增长6.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3486.58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是:一是7月新录用2人,工资等收入相应增加;二是年内调整养老保险等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增加,财政拨款收入也相应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402370.41元。其中:基本支出3129476.53元,占总支出的91.98%;项目支出272893.88元,占总支出的8.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3486.58元,增长6.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6649.07元,增长13.68%主要原因是:一是7月新录用2人,工资等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年内调整养老保险等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83162.49元,下降40.16%,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9476.53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48957.44元,占基本支出的94.23%;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180519.09元,占基本支出的5.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2893.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70636.10元,主要用于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十四五规划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监管、医保经办服务管理。

2.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费48937.30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产生的费用。

3.医保基金监管事务工作费53320.48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事务工作中产生的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2370.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3486.58元,增长6.03%,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2%。主要原因是:一是7月新录用2人,工资等收入相应增加;二是年内调整养老保险等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增加,财政拨款收入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444.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6%,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7月新录用2人,工资等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年内调整养老保险等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也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80843.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3%,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29230.2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2163.97元,资本性支出2944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7月新录用2人,工资等支出相应增加,卫生健康(类)支出也相应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80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7月新录用2人,工资等支出相应增加,住房保障(类)支出也相应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300.00元,决算为28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45.00元,下降18.5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300.00元,决算为282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45.00元,下降18.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45.00元,下降18.5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300.00元,支出决算为28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45.00元,下降18.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300.00元,决算为28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45.00元,下降18.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45元,下降18.5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和指导医保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519.09元,比上年减少22890.04元,下降11.25%,主要原因是财政库款不足,单位有额度但支出困难,导致全年支出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红河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06364.14元,其中,流动资产2973.21元,固定资产103390.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840.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48.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4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4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办公费等。

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900476401111




附件【红河县医疗保障局2025090404314616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