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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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6-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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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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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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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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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殡仪馆2025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殡仪馆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殡葬法规、政策;承担全县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丧葬案件及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负责全县遗体运输、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业务;研究拟订全县公墓发展规划,负责公墓规范化管理等系列服务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和财务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红河县殡仪馆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组织,周密部署清明节祭扫工作
切实加强对2025年度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发了《红河县殡仪馆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分管殡仪馆领导为组长,殡仪馆副馆长为副组长,象山陵园开发有限公司人员为成员的清明节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殡仪馆现有工作人员的人数,认真排好值班日程表,落实值班巡逻制度,明确清明节值班职责,建立联动机制,与公安、林业森林防火等相关部门积极相互协调,清明节期间安排人员全天候值班。同时对重点地段、高峰时期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前做好了应对措施,避免了工作的盲目性,有效地保证了整个祭扫活动有序进行,为清明节文明祭扫、平安祭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清明节期间,殡仪馆共接待祭扫人员1053人,车辆305余辆(次)。
2.加强殡葬监督管理工作,提升殡仪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殡仪馆服务规范和管理规章,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能力,提供人性化、亲情化和个性化的服务,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快捷、优质的殡仪服务。2025年共火化遗体78具,下葬到经营性公墓的9具,下葬到公益性公墓区7具,有62具由亲戚带走到别处埋葬。
3.认真落实殡葬惠民政策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通知》精神,认真推进我省殡葬惠民政策的落实,2025年我县共有47人申请了火化补助,按每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共计补助金额47000.00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县殡仪馆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殡仪馆2025年度收入合计990478.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0478.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0662.76元,增长11.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662.76元,增长11.3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5年6月底,红河县殡仪馆从私企手中收回经营权独立运营,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营,招聘6名编外人员,人员费用由财政负担,因此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殡仪馆2025年度支出合计990478.72元。其中:基本支出886499.18元,占总支出的89.50%;项目支出103979.54元,占总支出的10.5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8662.76元,增长11.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83.22元,增长0.19%;项目支出增加96979.54元,增长1385.4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财政负担开支临聘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本年火化补助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殡仪馆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6499.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3289.18元,占基本支出的98.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10.00元,占基本支出的1.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殡仪馆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979.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红河县殡仪馆运营项目经费10127.60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正常运转日常支出。
殡仪馆修缮建设工程项目经费46851.94元,主要用于红河县殡仪馆内部修缮。
殡葬项目经费47000.00元,主要用于红河县居民火化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殡仪馆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2626.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5%。与上年相比增加39810.82元,增长4.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1901.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7%,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4%。主要用于红河县殡仪馆人员经费、日常运转支出、居民火化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红河县殡仪馆在2025年6月底将经营权从私企手中收回独立运营,为此招聘6名财政开支编外人员,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且2025年度火化补助发放数增加,所以2025年决算支出大于年初预算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571.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完成年初预算的67.79%。主要用于红河县殡仪馆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红河县殡仪馆2024年编制内人员为6人,2025年6月底收回经营权以后调整为5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1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完成年初预算的80.30%。主要用于红河县殡仪馆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红河县殡仪馆2024年编制内人员为6人,2025年6月底收回经营权以后调整为5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红河县殡仪馆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2025年7月之前,红河县殡仪馆将经营权交由红河县象山陵园开发有限公司,馆内所有支出、收入均归属于该公司,红河县殡仪馆仅保障在编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居民火化补助支出,2025年7月收回后也未发生“三公”支出相关业务,因此年终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资金紧张,节约开支,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运送遗体的殡仪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5年度单位内存在实际公用车辆1辆,但无费用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殡仪馆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红河县殡仪馆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故决算中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县殡仪馆资产总额2979865.18元,其中,流动资产118911.06元,固定资产2860954.1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2801.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7260.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2441.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红河县殡仪馆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0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六、“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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