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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6-00026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就业创业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红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2.红河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建引领,确保工作方向正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武装,确保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2.优化服务保障,提升退役军人满意度。贯彻落实《红河县“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积极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优抚政策: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定期生活补助,为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

3.拓宽就业创业渠道,高质量推动安置:一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竞争力。引导退役军人参加汽车驾驶免费技能培训3人,新增退役军人就业86人;帮助4名退役军人办理创业就业贷款120万元;二是积极推进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52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安置原则,612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1名退役军士完成选岗,圆满完成了2025年的安置任务。

4.举行退役士兵返乡欢迎会:组织2025年春秋两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欢迎座谈会,欢迎我县退役士兵光荣归来。

5.开展走访慰问:在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驻县部队官兵、重点优抚对象等,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6.开展立功受奖人员送喜报活动:为9名三等功臣和68名优秀士兵送喜报,发放慰问金4.3万元,激发广大部队官兵安心服役、建功军营的热情,增强现役军人家属的荣誉感。

7.2025年新入伍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完成102名新入伍军人家庭光荣牌悬挂工作,积极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

8.送政策进军营:深入武警红河中队开展“进军营、送政策、暖兵心”主题实践活动,为驻县部队官兵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9.组织退役老兵宣讲6场次,参加308余人次,传承红色基因、发扬优良传统,激发全县人民爱国主义情怀。

10.一是认真做好清明节烈士祭扫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打扫红河县烈士陵园环境卫生,为214名烈士墓碑进行擦拭,整理墓碑周边环境;二是举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180余名各界代表参加“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缅怀先烈、学习英烈、关爱烈属。三是做好烈士陵园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的完好。

11.做好关爱老兵、困难老兵一体化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军属工作调动、退役军人住房保障、退役军人子女入学等10暖兵心 惠民意实事,惠及46人次。

12.筑牢廉政防线。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廉政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杜绝违纪现象发生。

13.全力守住安全稳定底线。认真履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认清风险挑战,做好退役军人和出国参战民兵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确保全国两会“2.17”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期间全县退役军人和出国参战民兵的稳定。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5740410.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28310.63元,占总收入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100.00元,占总收入的0.0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8161.69元,下降0.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861.69元,下降0.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9300.00元,下降61.46%。主要原因是收入小幅度减少是因为优抚对象人员自然减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5740410.63元。其中:基本支出1706798.61元,占总支出的10.84%;项目支出14033612.02元,占总支出的89.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161.69元,下降0.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528.82元,增长2.93%;项目支出减少96690.51元,下降0.6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2024年未支付的办公经费于2025年支付,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自然减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6798.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6476.70元,占基本支出的95.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321.91元,占基本支出的4.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33612.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5年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及其他临时救助补助项目经费11785917.12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出国参战民兵民工、优抚对象城乡一体化生活补助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2025年红河县烈士陵园维修及管理项目经费101039.4元,主要用于红河县烈士陵园修缮及日常管理支出。

3.2025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437090.81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军休人员、军转干部等相关人员补助支出。

4.2025年拥军优属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项目经费360743.19元,主要用于驻地部队慰问及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5.2025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项目经费348821.5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28310.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相比减少-28861.69元,下降0.18%,完成年初预算的300.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81213.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2%,完成年初预算的302.65%,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保险,退役安置、优抚对象及民兵民工生活补助、烈士陵园修缮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括上级补助资金。我局大部分民生资金由上级配套。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7077.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完成年初预算的433.94%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及局职工医疗保险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括上级资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全部由上级配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40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用于购买国产电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括上级资金,信创项目经费属于中央资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59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完成年初预算的98.14%。主要用于局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住房公积金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8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00元,增长5.39%,三公经费比去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祭日活动接待支出于2025年支付。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8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9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00元,增长5.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5.00元,增长5.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00元,增长5.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8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5.00元,增长5.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5.00元,增长5.3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祭日活动接待支出于2025年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公祭日活动接待烈士家属相关工作发生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321.91元,比上年减少15800.67元,下降16.4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完善经费管理制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等单位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17350.04元,其中,流动资产851.89元,固定资产116498.1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118.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118.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5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详见附表Gk13Gk14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08表、09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附件【红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