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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6-0003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县城乡建设、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抗震恢复重建、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人民防空、风景名胜等进行管理。主要职责和职能如下: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6.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

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8.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9.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0.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2.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

13.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

14.承办红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住房保障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市场监管股、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股,所属单位9个,所属单位非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

1.红河县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抗震设防管理中心

2.红河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3.红河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4.红河县城市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5.红河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6.红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7.红河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加挂红河县房屋产权管理处牌子)

8.红河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9.红河县供排水清运公司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6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6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1离休1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离休0人,退休25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理念创新,城市建设打开新局面。

1)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绩。

2)新型城市建设迈出新步伐。

3)绿色城市建设呈现新起色。

4)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获得新提升。

2.抓风险防控,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3.抓行业管理,建筑业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1)建筑业企业规模和实力不断增强。

2)建筑业产值保持较快增速。

3)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不断加强。

4.抓统筹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纵深开展。

5.抓组织实施,村镇建设持续发力。

6.抓整改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圆满完成;扎实抓好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

7.抓融合发展,人民防空建设长足发展。

8.抓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步入规范化纪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49075667.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075667.98,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8596574.67元,增长85.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596574.67元,增长85.2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本年度加大对历年住建领域历史遗留项目欠款兑付力度,相关资金通过本年财政拨款安排,造成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49075667.98。其中:基本支出13666129.04,占总支出的9.17%;项目支出135409538.94,占总支出的90.83%;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8596574.67元,增长85.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54018.46元,增长19.75%;项目支出增加66342556.21元,增长96.06%主要原因。本年度加大对历年住建领域历史遗留项目欠款兑付力度,相关资金通过本年财政拨款安排,造成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大幅增长。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66129.0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91563.87元,占基本支出的97.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4565.17元,占基本支出的2.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409538.9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红河县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资金项目经费10329580.33元,主要用于城区全域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公共区域垃圾处置、环卫作业人员劳务费用、环卫机具设备运维及市场化服务购买等支出,保障城区环境卫生常态化、规范化管护

红河县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经费项目经费2400000元,主要用于民兵训练基地二期工程土建施工、场地平整、附属设施建设、配套功能完善、工程材料、人工及项目建设相关配套支出,推进项目建成投用。

红河县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维护管理资金项目经费1600000元,主要用于县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设备检修保养、污水处理药剂采购、厂区保洁运维、水质监测、运营管理服务费及日常管护所需各项开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红河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经费724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造价咨询、项目评审、招投标服务、技术论证及各类前期基础性工作支出,为项目落地实施提供前期保障。

全年公路路灯电费及维护资金项目经费1251113.53元,主要用于城区主次干道、市政道路路灯全年电费缴纳、路灯设备巡检维修、损坏灯具更换、线路检修、控制设备维护及亮化设施日常管护支出,保障市政照明设施正常运行。

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经费8536785.67元,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市政工程建设、城镇功能提升、人居环境改善、配套设施完善等公益性项目建设支出,有效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红河县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补助项目经费5335730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房屋修缮、新建补助、整改提质、验收核查、监督管理等相关支出,保障群众住房安全,改善城乡居住条件。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防疫站职工宿舍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8640000元,主要用于该老旧小区道路硬化、给排水管网改造、供电照明、环境卫生、绿化提升、安防设施、楼道修缮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支出,完善小区功能、提升居住环境品质。

2016年棚改征收补偿安置房建设项目经费5569000元,主要用于历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尾款兑付、安置房建设配套完善、项目结算补差及历史工程欠款清偿等支出,化解棚改项目历史问题。

红河县城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改建补助经费项目经费3999933.86元,主要用于城区合规临时建(构)筑物规范改建、风貌提升、拆除整改补助、市容环境整治及城市风貌统一改造相关补助支出,规范城区建设秩序、提升城市整体风貌。

工程建设项目经费及项目前期经费项目14742877.1元,主要用于全局各类城乡建设、市政工程、村镇建设等项目勘测设计、前期论证、招投标、监理咨询、工程建设实施、项目结算、尾款支付及一般性工程配套支出,同时兑付部分历年工程历史欠款。

红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经费及相关办公经费项目217509.7元,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日常办公、执法装备维护、宣传教育、市容巡查管控、业务培训、日常运转保障等公用及业务工作支出,保障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农危改和抗震安居工程还本付息项目387008.75元,主要用于历年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形成的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按期清偿项目贷款本息,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479482.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92%。与上年相比增加5582454.00元,增长9.32%完成年初预算的265.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722.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工会经费没有按时拨付出去导致差异过大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439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新基数做了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2171.0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缴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缴费的支出基数增加人员有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00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完成年初预算的40000%主要用于重点用于县域生态环境治理、污水节能处置、城乡基础设施节能环保改造、人居环境绿色提质等相关工作支出。具体涵盖县污水处理厂节能运维优化、污水处理环保药剂采购、水质环保监测、排污设施节能改造,城乡市政工程节能环保升级、人居环境生态整治、绿色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节能环保专项管护支出,筑牢县域生态环保基础,提升城乡节能环保治理水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判本年度上级下达专项节能环保治理任务,初始预算安排额度极低,仅预留少量备用经费。年度内上级新增专项节能环保工作部署,追加生态环境治理、污水环保提质、节能设施改造等专项工作任务,同步配套专项工作经费,新增大额实际支出,导致实际执行金额较年初预算出现大幅增幅,预算执行率大幅超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182498.6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1%,完成年初预算的173.68%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拨款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临时部署的城乡环境整治、民生工程等任务,需配套增加支出。预算编制时的不确定性:年初预算编制较粗,未充分预估某些项目的实际需求,导致执行中需追加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644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完成年初预算的644%主要用于单位信息化建设、信创系统运维、数字化办公升级、政务信息化安全保障等信创工作专项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仅根据常规基础工作预留少量信息化备用预算,未充分预判年度政务信创提质、信息化安全升级、系统适配优化等新增专项工作任务。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424291.8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0%,完成年初预算的3211.86%主要用于职工保障性住房公积金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仅按部分人员、特定标准或阶段性需求编制预算,而实际执行中覆盖了更多职工(如新增人员、编外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按政策调整(如基数上调、单位承担比例提高),导致实际支出远超出最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元,决算为171583.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7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3082.46元,增长827.4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2000.00,决算为171583.1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00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3082.46元,增长82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0,支出决算为171583.17,完成年初预算的81.7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3082.46元,增长827.4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2000.00,决算为171583.17,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800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从严管控公务接待等非刚性支出,总体经费实现节约高效使用。分项目差异原因具体如下:一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收支,本年度无相关工作安排,预决算保持一致。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执行,年初仅按照往年常规运维水平测算预算额度,本年度我局承担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市政运维、住房保障、环境整治等重点项目督导检查、现场核查、项目验收、日常巡查任务大幅增加,公务用车行驶里程、维保频次、燃油消耗、保险运维等刚性支出增多,导致实际运行维护费用超出年初预算。三是公务接待费未发生支出、预算执行率为0%,本年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控接待范围、标准及频次,所有公务往来、督导检查工作严格落实无接待、简办事要求,未产生任何公务接待费用,最大限度压减非刚性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3082.46,增长82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费无工作安排,无收支。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本年市政项目督导、现场巡查、工程验收等一线工作量大幅增加,车辆燃油、维保、运维刚性支出增长。三是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本年度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未发生接待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及道路洒水工作、倒运垃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565.17比上年增加67032.16,增长21.80%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方面。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86438845.88元,其中,流动资产4410368.66元,固定资产189476259.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472452.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9362195.7。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故此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五、结余结转: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附件【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数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