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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6-00062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红河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红河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拟订本县级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财政票据。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红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红河县的转移支付。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参与拟定地方税收的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的建议;负责审核办理县级国家赔偿费用事项。

(六)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办理县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信息化管理与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工作。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偿还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监督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承担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工作,拟订县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对地方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等相应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拓宽融资渠道。

(十七)拟订和执行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红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财政局是红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会计及监督检查税政股(政策法规股)、国库及国库支付股、政府采购管理及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综合与政策研究股、预算股、行政政法股、教育科技文化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产业发展及涉外(金融)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与金融合作股、债务管理股,非税收入管理股。

红河县财政局下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

1. 红河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

2.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红河县管理站(非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即:红河县财政局。

因红河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和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红河县管理站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故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离休0人,退休19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涵养税源,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税源的监控,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二是有效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杜绝坐收坐支、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二十条措施,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政策,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

2.争取资金,支持补齐发展短板。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增加可用财力。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切实增强三保保障能力二是大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乡村振兴等资金支持,围绕全县工作重心,提早谋划做好项目储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补齐民生短板及重点领域方面投入提供更多的资金保障。

3.守住安全,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一是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积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做好三保支出预算安排。二是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做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9,020,802.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20,802.14,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39,667.01元,下降3.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9,667.01元,下降3.63%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其他收入,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55,985.69,下降15.37%;人员变动,2月老职工调出3人,8月新招公务1人、事业人员1人,11月调入年青公务员1人,事业人员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9,020,802.14。其中:基本支出7,611,697.12,占总支出的84.38%;项目支出1,409,105.02,占总支出的15.62%;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9,667.01元,下降3.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3,681.32元,下降1.09%;项目支出减少255,985.69元,下降15.37%;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下年度均无此项收入,则无需明确变动情况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55,985.69,下降15.37%;人员变动,2月老职工调出3人,8月新招公务1人、事业人员1人,11月调入年青公务员1人,事业人员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11,697.1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01,444.39元,占基本支出的94.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0,252.73元,占基本支出的5.39%。人均情况符合财政的相关规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9,105.02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打击非法集资及小额信贷公司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全面打击非法集资,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认真谋划年度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宣传月和宣传日活动,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涉非涉稳排查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方面工作经费支出。

电子票据管理系统V3.0技术服务经费项目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平台事前绩效评估及2025年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方面支出。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及审计经费项目经费168,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2024年项目绩效评价、2025年绩效管理考核的服务费。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及人行系统维护经费项目经费136,790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系统正常运行,2025年全年跟踪系统维护服务费。

全县财务人员预决算培训及监督检查各项财政资金工作经费项目经费91,470.56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年度全省财政预决算,全县财务人员培训经费。

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2,836.40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县国有企业及国有公司管理工作经费。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经费项目经费102,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511日至20251231日技术服务费。

政采云平台维护资金项目经费147,5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购买政采云平台正常运行维护服务费。

政府会计核算管理系统维护资金项目经费131,894.02元,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全年跟踪系统维护服务费。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服务经费项目经费1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全年跟踪内控系统维护服务费。

残疾人保障资金项目经费39,951.04,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事业发展支出。

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修缮资金项目经费182,300,主要用于支出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修缮。

办公楼办证工作经费项目50,000元,主要用于支出办公楼办证所支出。

信创项目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40,363元,主要用于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红河县财政局法律顾问咨询经费40,000元,主要用于支出红河县财政局和国有资产管理局法律咨询服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20,802.1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3,9667.01元,下降3.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90,655.27占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及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9,10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完成年初预算的96.51%主要用于支出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月老职工调出3人,8月新招公务1人、事业人员1人,11月调入年青公务员1人,事业人员1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7,189.7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完成年初预算的84.29%主要用于支出职工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月老职工调出3人,8月新招公务1人、事业人员1人,11月调入年青公务员1人,事业人员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86,94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年初无此项预算。是上级补助指标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6,916.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完成年初预算的98.1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2月老职工调出3人,8月新招公务1人、事业人员1人,11月调入年青公务员1人,事业人员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32,986.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218.00元,下降19.9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决算为16,411.7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75%,完成年初预算的1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决算为16,57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25%,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232.00元,下降3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6.00元,下降5.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5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86.00元,下降5.6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支出决算为32,986.73,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218.00元,下降19.9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0,000.00,决算为16,411.73,完成年初预算的18.24%;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0,000.00,决算为16,575.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往年县人民政府安排在本单位食堂的公务接待费用,从今年起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232.00,下降3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86.00,下5.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5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86元,下降5.6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往年县人民政府安排在本单位食堂的公务接待费用,从今年起在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5年正常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财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252.73比上年减少16,203.04,下降3.8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698,489.56元,其中,流动资产9,032.73元,固定资产789,454.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00,000元,无形资产2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35,640.71,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036,757.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红县机事复〔202539,办公用房和附属用房(食堂)无偿划拨到县机关事务局集中统一管理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36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36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363.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363.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所以GK0809故此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6.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7.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

8.208(类)05(款)05(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附件【红河县财政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