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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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6-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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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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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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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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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县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红河县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以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主题,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
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兴万村”乡村振兴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3.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协助推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的渠道,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4.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县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等事项。
5.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州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员管理科、经济联络科、社会扶贫办,我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名称为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学习筑根基。坚持党的建设根本性地位,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第一议题9场次,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时传达15场次,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及省州党委全会精神、十三届县委七次全会精神等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教育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为干部职工遵规守纪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一年来,召开联务会议6次,党组会议9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 8次,党支部切实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支部党员大会4次、上季度党课4次。
(二)疑心聚力强队伍。为切实受理营企业投诉,协助有关部门对交办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县工商联积极向县委编委上报《关于成立红河县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请示》,并获批复。县委编委同意成立红河县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为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所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股所级,核定事业编制1名,正待调配人员,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工商联工作奠定了坚强的人力保障。
(三)参政议政建献言。根据通知要求,县工商联参加了1月22日至25日召开的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会和1月23日至26日召开的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会,期间,站在人民团体的角度,工商联界别提出了人大建议《关于建设嘎他后山防火通道的建议》等3篇、政协集体提案《关于以“赛事”为媒助推农文旅商融合发展的建议》1篇、个人提案《关于重建迤萨老城区北门和南门的建议》等4篇,获评重点提案《关于完善红河县第一小学至交运局公路排水沟盖板的建议》等3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四)围绕主责抓主业。
1.召开联务会部署工作。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联务会议,安排部署2025年工作要点,统一思想,攥指成拳,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补差补短与巩固优势相结合,把目标导向与攻坚克难相结合,不断增强凝聚力、执行力、影响力,力求提升红河县工商联服务“两个健康”的温度和成效。主动作为,接续奋斗,奋力谱写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红河县实践新篇章。
2.为民服务显温度。县工商联以“早、细、实”宣传举措,切实抓好今年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报名宣传和推荐送审工作。一是广泛宣传惠民政策。通过商会(协会)、执委常委工作微信群、会员代表QQ微信群、面对面等形式,切实广泛向可能需求申办的企业和创业者进行深入细致地宣传,力求提高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政策知晓率。二是及时推送申请材料。通过宣传,广大申请户陆续前来报名,根据推荐经办程序相关要求,有序抓实申请登记,为该工作奠定扎实的前期基础。三是协助县农商行依规发放贷款资金。截止4月18日,向县人社局、财政局、农商行送审贷免扶补申请29笔,占省州任务数20笔的145%;送审创业担保贷款申请13笔,占省州下达任务数10笔的130%。截止6月底,发放贷免扶补20笔475万元,达全年任务数的100%;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笔260万元,达全年任务数的100%,促进创业30户,带动就业61人,创业涉及批发零售、饮食服务、建材、百货等多个行业。通过开展全民创业惠民政策,有力地带动了地方就业,进一步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推动了全民创业,促进了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实现了上半年内圆满完成全年发放指标任务的喜人成绩,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服务群众的温度。
3.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县管干部年度考核会。根据中共红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红河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红县组联发〔2025〕1号)要求,2月21日下午,中共红河县工商联党组召开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县管干部年度考核会。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力求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自我批评勇于解剖自己、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自我批评深刻查摆问题,既找理论短板、工作弱项,又找思想差距、作风不足,把自己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开门见山,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不搞“一团和气”、当老好人,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县第十六督导组对工商联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从学习态度端正、会议准备充分、紧扣会议主题、对照检查环环相扣等方面给予了评价和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提出来的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与成效不够对应、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剖析不够到位等不足方面的问题。年度民主生活会后,按相关要求,召开2024年县工商联党组领导班子和县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会,根据测评结果,党组班子测评为“好”等次,考核涉及2名副主席,其中1名测评为好等次、1名测评为称职等次,根据县委指导组的要求,及时上报县委审定,2名副主席考核等次最终审定为称职等次。
4.着力抓好商会党组织建设。县工商联协同县社工部与各乡镇党员共同开展所属商会党组织建立工作,在三方的协同努力及商会的积极配合下,于2025年10月,13个乡镇完成了党组织建设,均为独立党支部,党支部隶属商会所在地乡镇党委,实现了年初既定的乡镇商会党组织全覆盖的目标。当前,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以及基层商会党组织建设的相关要求,督促指导乡镇商会建章立制和商(协)会党组织建设工作,切实为广大企业提供抱团发展的制度机制和组织保障。
5.按要求召开执委全会。4月10日召开红河县工商联(商会)七届四次执委全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县政协副主席、县工商联主席杨红艳同志代表七届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提出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倡导”清单(试行)》,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按照县委“1153”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党政所需、民营企业所盼、工商联所能中凝聚思想共识、提振发展信心、拓展服务效能,建设政治坚定、服务高效、团结奋进、充满活力的民营经济人士之家。
6.加强执委、会员学习培训,提升他们综合素质。为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重要批示及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红河县工商联落地落实,选派不同领域民营企业家分批次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促进他们提高综合素质,为全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他们的力量。4 月 25 日至 26 日红河县青年企业家商会会长参加了红河州年轻一代企业家理想信念教育活动,5月25日至31日,选派3名执委到西安交大参加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打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班培训;5月26日至30日,选派2名小微企业负责人到江苏南通市举办的国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小微企业经营者培训班参训,9月21日至27日选派1名工商联职工参加云南省工商联干部提升服务“两个健康”能力专项培训班。
7.团结立会,引导会员做表率。2025年会员总数较2024年622个同比增长188个,增长率为30.22%,已超额完成州联下达的指标任务数。截止11月4日,会员管理系统已完成录入会员信息810个,其中:企业会员199个、团体会员15个、个人会员596个,录入会员信息188个,其中:企业会员34个、团体会员11个、个人会员142个。为了解企业会员的创业情况,一年来,县工商联班子分两组分批次深入商会、企业、创业贷款个体户等市场主体走访约达60余家,通过走访座谈交流,全面了解掌握民营企业发展现状,深入分析民营企业在法律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优质企业培育、资金融通、政商关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提出优化发展环境、壮大民营经济的对策建议。
8.实现“两个新成效”:一是工作信息被采用情况实现新成效。全年上报州工商联《关于完善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借贷相关规定的建议》等4篇社情民意并被采用,上报州工商联《红河县工商联“三张清单”传党音“声”入民企聚民心》《红河县工商联多举措提升“两个健康”服务温度》等12篇工作信息,被州工商联采用9篇,其中被《云南省政协报》采用1篇,被中华工商时报采用1篇,填补了红河县工商联工作信息被云南省政协报、全国工商联“0”采用的历史空白。二是落实“3张清单”实现新成效。积极引导联机关干部职工、商(协)会会员及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准确理解“亲清”政商关系精神实质,明确交往边界,增强合规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以实现严格执行正面清单、严肃杜绝负面清单、积极推行倡导清单“三项”目标,组织联机关干部集中学、深入各商(协)会领着学、干部会员自己学等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企交往“正面、负面、倡导”清单(试行)》,把党的声音入眼入脑入心入行,助聚民心促发展。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没有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两张表格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1352537.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2537.5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650.02元,增加6.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650.02元,增加6.8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数有所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1352537.52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480.82元,占总支出的86.98%;项目支出176056.70元,占总支出的13.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6650.02元,增加6.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029.16元,增加5.66%;项目支出增加23620.86元,增长15.5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数有所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6480.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7805.82元,占基本支出的93.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675.00元,占基本支出的6.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6056.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公务用车使用费经费98350.89元,主要用于2021-2024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经费20258.9元,主要用于2021、2022、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支出。(3)2025年工作经费及业务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工工资支出。(4)2025年工作经费12682.4元,主要用于临时工工资、购买办公用品、采购台式国产电脑的支出。(5)2025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15104.51元,主要用于临时工工资及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缴纳支出。(6)信创项目经费9660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国产办公电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2537.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86650.02元,增长6.85%,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0%。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数有所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5727.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1%,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41664元、津贴补贴406478元、奖金7851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000元、办公费54001.91元、邮电费7320元、公务接待费475元、工会经费74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1150.8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58.9元、办公设备购置4465元、等支出,未造成预决算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3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3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622.8元、死亡抚恤支出8316元;未造成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850.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完成年初预算的91.1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901.71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48.31元等支出;未造成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9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未造成预决算差异。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9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完成年初预算的96.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2985.00元支出;未造成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4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5.00元,下降77.0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47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5.00元,下降77.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95.00元,下降77.0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95.00元,下降77.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元,决算为4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规定执行,2025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陪同人员,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95.00元,下降77.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95.00元,下降77.0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规定执行,2025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陪同人员,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县工商联没有公务用车保有量。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外县工商联系统到我县工商联进行考察交流学习及村委会人员到县工商联有关工作汇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2025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75.00元,比上年减少2627.15元,下降3.2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寄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资产总额37271.26元,其中,流动资产11154.67元,固定资产26116.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50.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344.8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KG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KG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KG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度没有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贷免扶补:是指从2009年起,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为首次创业人员在云 南省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包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2.红河县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度决算公开报表(公开上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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