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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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6-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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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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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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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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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州县党委、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红河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19.有关职责分工。
⑴与红河县自然资源局、红河县水务局、红河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⑵与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股、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股、非煤矿山股、政治处。所属事业单位2个(红河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红河县灾害救援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红河县应急管理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2.稳步推进机构改革。
3.建立线上线下监管长效机制。
4.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5.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6.广泛开展应急避险知识的科普宣传。
7.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6998711.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98711.7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15574.56元,下降11.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5574.56元,下降11.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未支出州、县级2025-2026民房保险配套资金720400.00元以及防汛等自然灾害资金,故同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998711.71元。其中:基本支出3685450.77元,占总支出的52.66%;项目支出3313260.94元,占总支出的47.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15574.56元,下降11.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4909.48元,增长6.81%;项目支出减少1150484.04元,下降25.7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增2人,人员、办公经费等基本支出同比增加,另未支出年初预算州、县级2025-2026民房保险配套资金720400.00元以及防汛等自然灾害资金,故项目支出同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85450.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48711.45元,占基本支出的93.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6739.32元,占基本支出的6.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13260.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中央、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4—2025年冬春救助项目经费1640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支持做好灾区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及时足额发放中央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红河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经费270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区划,以及外业核查、专家评审等普查直接相关工作,全面摸清区域自然灾害风险底数,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数据支撑。
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费221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产生的费用。
登高消防车租赁租金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向红河县勤合商务有限公司租赁登高消防车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98711.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915574.56元,下降11.57%,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水电费、网络费等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83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完成年初预算的88.0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新基数做了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22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完成年初预算的87.7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缴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缴费的支出基数增加人员有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46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29195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0%,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4%。主要用于支付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4—2025年冬春救助、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急救援工作经费,支付租赁登高消防车租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应急处置、灾害风险普查等专项任务增多,上级追加相关补助资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7882.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35517.64元,下降99.2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152.3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2.68%,完成年初预算的4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37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32%,完成年初预算的62.1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35847.64元,增长下降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30.00元,增长9.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30.00元,增长9.7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82.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35517.64元,下降99.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152.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37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务出行,压减非必要公务活动,强化经费管控,实际执行支出低于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35847.64元,下降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30.00元,增长9.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务出行,压减非必要公务活动,强化经费管控,实际执行支出低于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联系、上级来访发生,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739.32元,比上年减少7872.55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压减一般性公用支出,优化内部经费管理,节约办公耗材、运维等非刚性开支,各项公务运行成本得到有效管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用工作经费,例如水电费、通讯费、期刊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3331653.93元,其中,流动资产66010.83元,固定资产3265643.1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49297.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76039.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72.3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2.3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生产基础(项):指反映非煤矿山、石油、冶金、有色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附件【红河县应急管理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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