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决算
-
索引号hhxzfbgs/2026-00095
-
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9-04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州委、县委及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发展。
2.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按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要求,督促检查所属企业和指导下级社做好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各项工作。
3.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对作为成员社的乡(镇)供销合作社、村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主要领导的选举提出建议,协调成员社关系,增强联合社服务的功能,完善基层社管理制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土地流转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及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组织体系、现代物流体系、融合发展体系、绿色生态发展体系,密切同农民的利益服务联接。
4.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新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城乡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
5.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6.实施开放办社,加强供销合作社与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联合与合作,吸纳各种经济成分的组织或个人入社,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发挥合作组织的群体、联合优势。
7.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社有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8.组织和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与县内外供销合作社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各种捐赠、资助。监督、审核成员社资产处置、重大资本运作以及重大商业活动。
9.承办县委、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合作指导股及经济发展股、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由红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红河县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为红河县供销联社下属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服务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于股所级,该机构为红河县供销联社下属的一个独立编制、非独立核算的事业机构,与县供销联社合并办公。
所属单位1个,为红河县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0个,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为农服务提质增效,服务体系持续完善
一是以生资日杂公司为核心,健全农资配送中心,深化与农资生产企业合作,保障农资储备充足。常态化开展12个农资销售点培训与检查,全年销售有机肥7497吨,切实维护 “放心肥”“平价肥” 市场秩序,稳固供销社农资销售主渠道地位。二是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依托红农商贸有限公司,构建 “线上线下结合、内销外销并举” 模式,充分利用 “832” 平台扩大销售,全年农副产品销售额约440万元,其中线上销售额220万元,“832” 平台销售额112万元。在马帮文化街区建成农特产品展示中心,与 “红河九红” 旅游商品展销中心融合,集中展示九类高原特色农产品,有效破解 “卖难” 问题。三是突破品牌培育与创新,红农商贸有限公司成功注册 “哈仰姆葛根面”“云上梯田高原特产” 等商标及 “H” 类商标,斩获两项发明专利,申报备案相关技术证书,获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聘任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农产品附加值显著提升。
(二)资产盘活成效显著,基层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推进资产优化与项目,完成基层社资产摸底排查,升级改造老旧资产,改善经营环境;参与垤玛乡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并负责运营管理;甲寅供销商业中心建设项目顺利施工,社企资本联动效应凸显。二是逐步恢复基层组织,垤玛供销社、甲寅供销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稳步推进乡镇供销社恢复工作,基层服务触角持续延伸。
(三)特色产业蓬勃发展,助农增收成果丰硕
一是在甲寅、垤玛等地搭建集生产、加工、冷链、仓储、销售于一体的食用菌产业示范基地,发展食用菌产业,同时吸纳甲寅、垤玛等基地周边农户就业,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辐射带动周边200户菇农参与标准化种植,统一技术指导与保价收购,户均年增收2.5万元。二是持续做好红河县林下食用菌种植项目,截至目前,在阿扎河、乐育、洛恩、宝华、甲寅、垤玛等7个乡镇林下种植食用菌131万包,所产食用菌采用农户自行销售和鑫煌农业公司统一回收方式销售,为农户解决销路问题,食用菌种植项目预计产生经济效益828.64万元,带动农户974户种植食用菌,户均增收8500元以上,同时带动采摘、分拣等季节性务工430人次,务工收入约126万元。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供销联社2025年度收入合计7353651.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4037.93元,占总收入的99.1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9613.63元,占总收入的0.8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31412.18元,增长14.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1873.15元,增长15.1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0460.97元,下降33.8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1.2025年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5年有食用菌项目共计4922000.00万,而2024食用菌项目资金4500000.00元,故导致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2.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营商环境不加,企业创收难,所属社有企业上缴的供销社资产收益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供销联社2025年度支出合计7348859.28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868.42元,占总支出的24.85%;项目支出5522990.86元,占总支出的75.1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15257.64元,增长14.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6858.22元,下降4.04%;项目支出增加992115.86元,增长21.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1.2025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和退休,工资福利费减少;2.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食用菌项目经费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供销联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5454.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1021.03元,占基本支出的92.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433.36元,占基本支出的7.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供销联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22990.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红河县沣菌园菌棒厂设备更新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资金项目经费2408460.00元,主要用于食用菌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升级改造资金。
红河县食用菌产业发展(扩建)项目资金项目经费2500000.00元,主要用于向菌包生产厂家订购 144.5 万菌包,主要品种以榆黄菇、小香蕈、羊肚菌、滑子菇为主,计算实行差额补助,每个菌包财政涉农资金补助 1 元—2 元,农户自筹未补助部分和运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供销联社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58006.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6%。与上年相比增加925841.23元,增长14.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98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类保险支出和差额拨款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520.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9%,完成年初预算的82.1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9084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食用菌产业发展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资金为整合资金,后期看财政安排。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54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年初无此项预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资金年初未安排预算,后期财政调配安排。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24585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事业运行支出、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2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完成年初预算的87.4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公积金基数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409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偿还机关事业单位欠中小企业债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明确接待标准,有效遏制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数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供销联社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433.36元,比上年增加30485.80元,增长29.33%,主要原因是2025年搬迁办公楼,导致办公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交通费用、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县供销联社资产总额4012877.09元,其中,流动资产14459.40元,固定资产104725.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896.0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0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084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084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0846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红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决算公开报表.xlsx】
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首页
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走进红河



滇公网安备532529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