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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xzfbgs/2026-0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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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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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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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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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红河县实际,拟订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3.负责制定县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有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县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建议。指导县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监督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
4.按照规定制定县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5.按照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制定县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等有关工作。
6.负责全县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党政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7.负责县处级领导住房、周转住房的项目审核、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承担重要政务活动管辖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和其他区域的协调保障工作。
8.承担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10.负责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承担红河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参与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2.负责红河县的重要内、外宾接待,安排食宿、交通、考察、洽谈等活动;承担县级重要会议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县级公务接待经费的统一管理和使用;负责对县级机关各部门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业务工作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13.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具体管理工作职责及负责组织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信息化管理与报告、资产评估、资产清查等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财务股
3.公务用车保障中心
4.资产和房地产管理股
5.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股
6.综合监管股
7.服务保障股
所属股所级事业单位1个。
1.红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非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1.红河县机关事务局
纳入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因红河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41辆,在编实有车辆4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党建统领筑牢履职根基。1.强化政治建设。将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开展集中学习7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推动干部职工深刻把握机关事务工作的政治属性。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召开党组会议14次,审议重大事项76项,确保决策科学规范。2.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学、查、改”等方式,做到学深悟透,增强主动抓作风、改作风的思想自觉;共查摆问题4条,全部整改完成。开展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及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监督检查工作,共发现问题22条,目前以监督各单位整改完成。
二是资产和办公用房管理实现“提质扩面”。1.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通过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办证流程。推动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实现了办公用房从“分散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的转变,有效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目前,已完成6家单位权属统一登记工作。2.从严核定,实现资源集约使用。根据使用单位人员编制文件核定使用面积,确保办公用房面积不超标。通过组织人员定期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督查检查,清理整顿、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并进行集中统一调配。今年以来,共为15家单位调剂办公用房,总面积为2310.06平方米。3.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审批制度。根据《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出租出借等环节的管理流程和审批权限,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已完成资产审批事项共41项,总金额18314.33万元;其中,办理划拨事项15项,金额3064.19万元;办理报废或报损事项22项,金额1238.95万元;办理置换事项2项,金额430万元;办理招租审批事项1项,金额21万元;办理出租出售事项1项,金额13560.19万元。4.重点掌握出租、出借资产情况。印发了《红河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排查工作方案》,按照“单位自查、重点抽查、问题整改”三个步骤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经排查,共有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19家单位(7个乡镇和12个县级单位),共计739项资产,总计年租金收益为996.19万元。5.积极推进资产共享共用。一是已完成建立线下县级实体“公物仓”,对各单位闲置设备进行评估,还有利用价值的进行内部调剂或放入公物仓,减少资源浪费。二是盘活闲置资产。目前共有5家单位74件闲置资产,金额123598元。
三是后勤服务保障达成“提效节支”。1.严控接待成本。重新修订《红河县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进一步压缩接待成本,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餐费标准,杜绝超标准、讲排场的接待行为。2.践行“过紧日子”要求。制定印发《红河县县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机关后勤服务外包的采购流程、服务标准和考核机制,通过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在降低行政成本的同时,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实现“花钱买服务、提质又节支”的目标。3.高质高效完成各类接待任务。截至目前,共接待各类公务活动68批次,接待人数达618人次,其中公务接待57批次542人次,商务接待10批次64人次,外事接待1批次12人次。接待对象涵盖了上级领导调研、外事考察以及重要会议活动相关人员等。
四是公务用车保障彰显“规范高效”。1.强化制度落实、提升管理效能为核心。4月印发了《红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加油卡管理办法(试行)》红县机事发[2025]5号。6月组织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全体驾驶员召开了2025年度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9月顺利完成公务用车定点租赁项目招标工作,确定合作服务公司。2.盘活车辆资源,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2025年1月至今新增公务用车车辆21辆,其中批复购置6辆,接收捐赠15辆;全县共完成27辆公务用车的报废处置工作,通过规范报废处置,有效清理了老旧、高耗、安全隐患突出的车辆,减少了无效运维成本,同时实现国有资产残值的规范回收;结合“小马拉大车”问题整改,按照厉行节约、合理利用原则,将8辆应急保障用车无偿划拨到部分乡镇管理使用。3.协调各方力量,大力解决拖欠公车运维费问题。组建专项工作组,依托审计整改问题清单,积极对接财政部门,按照“分类处置、优先清欠”原则,对拖欠时间较长、影响服务商运营的费用优先拨付。截至目前,累计解决拖欠费用121.78万元,结清率达43.8%。
五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做到“降耗提效”。1.数据会审见成效。认真开展2024年数据会审工作,对比2023年能耗数据,2024年人均综合能耗下降7.40%千克标准煤/人,建筑能耗下降1.16%吨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上升8.9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水耗下降21.8%立方米/人,人均电耗下降15.11%千瓦时/人,我县公共机构能耗实现稳步下降。2.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针对全县机关食堂,制定下发了《红河县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3.聚焦公共节能信息化。积极推动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一张网”建设,按时完成了公共机构与用电户名精准绑定工作,全县共131家公共机构,累计绑定机构114家,未绑定17家均为合署办公单位。4.把握各个有效时间热点开展节能宣传工作。在县城小花园广场、机关食堂围绕活动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普及消费品以旧换新、反食品浪费、使用节能产品及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知识,有效地提升公众和干部职工的知晓度和参与热情。2025年共开展4次活动,发放宣传布袋100余个,宣传手册200余份。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红河县机关事务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5788903.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8903.9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32201.27元,增长46.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32201.27元,增长46.31%;无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1.根据2025年《云南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云审调报〔2025〕6号)整改要求,支付往年拖欠公务用车修理费;2.红县机事发〔2024〕24号文件,采购公务用车1辆;3.《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红河县机关事务局职责和编制的批复》红县编〔2024〕22号新增编制2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5788903.97元。其中:基本支出3326081.47元,占总支出的57.46%;项目支出2462822.50元,占总支出的42.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32201.27元,增长46.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3816.17元,增长19.55%;项目支出增加1288385.10元,增长109.7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根据2025年《云南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云审调报〔2025〕6号)整改要求,支付往年拖欠公务用车修理费;2.红县机事发〔2024〕24号文件,采购公务用车1辆;3.《中共红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红河县机关事务局职责和编制的批复》红县编〔2024〕22号新增编制2名。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6081.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3419.75元,占基本支出的71.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2661.72元,占基本支出的28.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62822.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1860.00元。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19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开支。
购置办公设施设备资金项目经费1349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车保险资金项目经费33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资金项目经费8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路桥费、维修维护费用等。
信创项目经费4186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6173.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4%。与上年相比增加1759471.27元,增长44.47%,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6971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9%,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单位业务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新增一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增加编制2名,所以相关运行经费增加;二是根据红财建发〔2025〕90号文件要求,增加信创项目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03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12月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于2026年1月支付。
。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49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完成年初预算的94.5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12月职工医疗保险于2026年1月支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418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购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红财建发〔2025〕90号文件要求,采购国产办公设备,追加新创项目经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0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完成年初预算的93.6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12月职工住房公积金于2026年1月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7000.00元,决算为2283580.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8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52916.77元,增长31.9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30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7000.00元,决算为1961857.3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91%,完成年初预算的18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9092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98%,完成年初预算的30.3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0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06550.77元,增长26.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4434.00元,下降48.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09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9489.00元),较上年减少84434.00元,下降48.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10850.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5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80186.77元,增长27.7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230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7000.00元,决算为1889127.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909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云审调报〔2025〕6号)文件审计整改要求,支付往年拖欠修理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30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33820.77元,增长21.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4434.00元,下降48.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09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9489.00元),较上年减少84434.00元,下降48.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云审调报〔2025〕6号)文件,审计整改要求,支付往年拖欠修理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
2.购置车辆1辆。原有车辆老化,下乡调研、基层督导、日常公务出行保障不足,为保障单位履职需要,开展公务活动、下乡执行工作任务,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提升公务出行安全保障能力。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接待人次7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12人)。主要用于县级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机关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县机关事务局资产总额13514654.16元,其中,流动资产131853.82元,固定资产13382800.34(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14784.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83712.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4辆,账面原值5262918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216862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852.3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红河县机关事务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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