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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hhxzfbgs/2026-00099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县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红河县统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4)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县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县属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7)组织并管理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8)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红河县统计局机关和红河县地方统计调查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主要是:红河县统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红河县统计局2025年工作重点及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聚焦主责主业,统计监测预警精准有效

1.经济运行监测持续深化。严格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监测月度分析季度研判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密切跟踪地区生产总值(GDP)、工业、投资、消费、服务业等关键指标变化,全年开展入企摸排15次,精准研判经济运行状况。其中,我县2025年一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15288万元,同比增长5.1%(全国5.4%、全省4.3%、全州4.5%),增速排全州第3位。前三季度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74649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5%(全国5.2%、全省4.3%、全州5.5%),增速排全州并列第9位。

2.分析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主动融入政府经济运行分析会议体系,加强与发改、工信、住建等部门的常态化联动,共享数据信息,联合开展研判。针对产业结构性矛盾、投资后劲不足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分析报告,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3.市场主体培育成效显现。积极协同行业主管部门,扎实推进五上企业申报纳规工作。年内成功推动5家企业申报,其中3家已成功纳统(工业1家、建筑业1家、批发业1家),2家正在审批中(批发业1家、零售业1家),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填补了部分行业规上企业空白。

2)精心组织部署,重大普查调查有序推进

1.圆满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完成普查数据汇总审核,编制并发布了《红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1-7号)》,系统呈现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家底,普查成果得到有效转化和应用。

2.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已顺利启动。组建了由县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相应办公室,并设立综合业务、宣传、数据处理、执法检查四个专项工作组。所有前期准备工作均已完备。11月1日,正式对全县25个抽样小区开展登记工作

3.提前谋划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启动了四农普前期研究工作,结合本县实际起草了《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通知》,编制了普查经费预算,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26年正式启动普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4.常规调查工作扎实有效。持续推进住户调查工作,对E记账程序予以优化,推广统计云数据处理方式,强化对120户记账户的指导与服务。2025年前三季度,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37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9%,城乡收入差距呈持续缩小态势。同时,依照相关要求开展了主要畜种养殖情况的摸底排查等工作。

3)筑牢法治根基,统计数据质量坚实可靠

1.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将统计法纳入党校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局主要领导为乡科级副职干部进修班专题授课,围绕统计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剖析、树立正确政绩观等内容进行讲解,覆盖领导干部110人次,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

2.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开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按计划对部分企业(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未发现重大统计违法行为。有序推进曲靖市统计造假为案促改促治整改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

3.防惩统计造假机制持续完善。严格按照云南省统计专项治理回头看方案》开展了工业、贸易、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等统计数据自查自纠,并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教育为契机,先后开展3次以身边典型案例为警示的教育活动,切实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度,进一步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的生命线。

4)夯实基层基础,统计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1.基层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巩固乡镇统计七有三化一规范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基础台账工作。全县四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安装率达到100%,并持续深化应用。

2.业务培训常态长效。围绕各专业统计需求,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年内累计培训县、乡、企业统计人员2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5)深化成果应用,统计公共服务优化升级

编印完成了《红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2018》《红河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侨乡红河巨变70年统计资料汇编(1951-2020)》等重要历史统计资料,为社会公众了解红河、研究红河提供了丰富、权威的数据支持,统计成果惠及面不断扩大。

坚持党的首要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坚决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纪党规。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基础,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获得显著提升。围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精心打造党建特色品牌:“数海先锋 调查为民”。本年度,局党组共计组织学习11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7次,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其中开展年度主题党日活动11次,召开支部大会4次,讲授党课3次。

此外,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启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将其视为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关键措施,精心组织、以学促干、以学促改,稳步推进学习教育工作。一是领导班子率先垂范,通过局党组会集中学习10余次,参与学习50余人次。二是党员干部积极进行“深入学”,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学习10余次,累计参100余人次。三是全体职工实现“覆盖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参与学习50人次,在班子会和干部职工会分别开展学习研讨6次,参与100余人次。四是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党支部挂联点,开展学习教育专题党课1次,参与班子成员3人,覆盖4个支部,参与学习的党员群众100 余人次。班子成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和核心内涵,提升农村基层党员的思想认识,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充分发挥作用。五是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对照3个问题清单,开展集中研讨并进行自查自纠。六是先后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剖析统计系统典型案例2场;组织实地践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参与14人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红河县统计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红河县统计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收入,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744020.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37528.84元,占总收入的97.1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6491.62元,占总收入的2.8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369.83元,下降1.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664.48元,增长1.98%;其他收入减少110034.31元,下降50.82%。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人员调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普查活动项目经费、综合统计业务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县统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838293.50元。其中:基本支出3025455.75元,占总支出的78.82%;项目支出812837.75元,占总支出的21.1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6910.40元,增长1.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2650.15元,增长1.43%;项目支出增加14260.25元,增长1.79%;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人员调整,故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100.00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5455.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17032.18元,占基本支出的93.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8423.57元,占基本支出的6.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2837.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10501款行政运行项目经费149780.2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2、20105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55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

3、2010507款专项普查活动项目经费73513.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其他交通费等。

4、2010508款统计抽样调查项目经费468136.5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费。

5、2130111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目经费50308.00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

6、2159999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61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7528.8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7%。与上年相比增加70664.48元,增长1.98%,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5240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7%,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调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917.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完成年初预算的88.59%。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调整,职工社会保险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394.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完成年初预算的87.8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调整,职工职工医疗保险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03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目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项目经费未批复,2025年实际项目需要支出5030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6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项目经费未批复,2025年实际项目需要支出161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04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800.00元,决算为2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5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6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50.00元,增长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550.00元,增长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8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50.00元,增长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800.00元,决算为2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80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5年度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50.00元,增长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55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5年度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经济人口统计、普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县统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236.13元,比上年增加27449.17元,增长15.1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064.00元、差旅费2500.00元、租赁费5175.00元、培训费1761.00元、公务接待2550.00元、劳务费14100.00元、工会经费40212.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1466.6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红河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68666.57元,其中,流动资产118390.69元,固定资产150275.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693.0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7109.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为空表,原因是红河县统计局没有相关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为空表,原因是红河县统计局没有相关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我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购置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红河县统计局 (2025年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