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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6-00101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0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红河委政法委员会是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重要组织形式,担负着领导、监督、协调、管理、指导、服务政法工作的职能 ,其主要职责任务是:组织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检查监督政法部门执法情况,组织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法工作重大政策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新时期政法工作的四大基本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治办、防邪办、政治处综治中心、新闻宣传与信息科、执法监督室机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中国共产党红河委政法委员会

纳入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离休0人,退休5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推进平安红河建设,筑牢发展安全屏障。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持续深化“净土”“攻心”工程,严密防范境外非政府组织渗透破坏,紧盯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严防发生暴恐案事件,深入开展境外宗教渗透和农村非法宗教专项治理,及时消除政治安全领域风险隐患。一是全力做好政治安全情报搜研。积极开拓境内境外两个战场,充分发挥科技人力双重优势,持续加强对越情报收集,上报境外情报57条,同比上升32.6%。二是严密防范民族宗教领域渗透破坏。扎实开展民族宗教领域两个专项工作,对基督教活动突出的宝华镇、洛恩乡开展基础调查,登记信教群众信息283条。三是切实筑牢反恐防恐安全防线。常态化开展重点目标单位涉恐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配合指导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开展反恐演练20次,办理反恐行政案件3起,适用《反恐法》处罚目标单位3家,全程闭环关注管控来县人员21人,实现了重大敏感节点平稳度过,确保了暴恐案事件零发生四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和网络舆情监管。制定《县委政法委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月分析意识形态领域形势11次,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4次,研究解决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年内共审核发布信息40余条,在各类网络平台发布正面引导帖文33条,有力避免负面信息引起网络发酵传播。

2.严格落实维稳责任制规定,全力保障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一是全力维护公共安全持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坚持人、车、路、企隐患排查整治一体推进、一体发力,省级督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完成率达100%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1453起,同比下降7.4%,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行动,强化对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销售、运输、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年内共收缴各类枪支106支,烟花爆竹621件,收缴管制刀具453把;持续做好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九小场所、KTV、烧烤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在重要节日、敏感节点,结合各类大清查行动,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年内下发整改通知书84份,发送公安提示函16份。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持续强化重点领域风险化,紧盯支前民兵等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围绕房地产、工程建设、教育、劳动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动重大涉稳问题化解和风险降级。三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按照五个法治化要求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全县共受理信访310件其中一般信访件118件、省委巡视组转送件131件、中央巡视组转件61件。其中,办结一般信访件87件、省委巡视组转送件和中央巡视组转件已全部办结。四是持续深化科技赋能。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更新、增补全县监控点位2722个,其中,城区点位516个,乡镇点位2206个,平均每个自然村增补点位3个,目前,500余路监控已投入实战。同时,统筹协调全县烧烤摊业主、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安装一键报警及监控摄像头153个,收集乡镇、村委会小卖铺、餐饮店监控资源1526家,科技赋能有效提升社会面防控效率。

3.着力提升打防管控能力,全力维护人民幸福安宁。围绕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这一目标,持续抓好五项攻坚行动,统筹推进打、防、管、控各项工作,全面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一是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深化打零收戒、缉枪治爆成果,加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力度,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立刑侦管辖类刑事案件176起,同比2014起下降17.76%,其中,盗窃案91起同比下降27.2%,诈骗案29起同比下降27.5%查破毒品刑事案件7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8人,缴获毒品18.11千克,查处吸毒人员17人,新增吸毒人员保持五年连续大幅递减办理涉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类案件25起,同比下降40%。查获木材3283立方米、野生动物77只,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二是全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1057名高中风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群,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管控措施,对1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推行1+1+1盯防管控,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登记率从2024年的88.16%提升至98.16%,就业安置率达100%,对39名生活困难的刑释人员,落实低保、临时救助,生活困难人员救助覆盖率100%,近半年无重新犯罪案例,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扎实推进预防和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围绕双下降一底线一扭目标,全面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直接责任,建立四级包保、五级调度工作机制,强力推动利剑护蕾·清源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县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案件19件38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案件2351,严格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制度,帮助18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公安部门排查不良行为未成年人580人,重点关注管控高风险53人,有效预警干预11人结合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组织196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法治宣讲226,组织法治副校长开展防范欺凌、性侵、拐卖、早婚早育法治专题宣讲226场次,电信诈骗毒品预防法治课堂244场开展法治宣讲300余场次,受益学生达5万余人。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开展网络环境专项整治,清理涉未成年人负面信息30

4.强化源头治理,抓实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树牢命案可防可控工作理念,盯住重点人员,强化教育引导和排查管控,对重点问题一事一策、一人一策包案化解,最大限度消除命案隐患。是拉网式排查矛盾风险。认真落实红河州1053模式,聚焦婚恋家庭、邻里关系、欠资欠薪等重点领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组织网格员、调解员、民警开展起底式排查,建立矛盾纠纷清单、风险等级清单、责任落实清单,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管理。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00起,12起红色高风险纠纷,全部由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二是全力推动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转。整合司法、信访、公安、民政等多部门力量,健全完善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矛盾化解终点站、平安建设主阵地作用。自县乡村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转以来,登记矛盾纠纷616件,化解459件,长期稳控29件,正在化解128件。三是强化公安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县公安局制定了命案防控1357工作法,以1个分析研判会为牵引,3项工作机制为链条,5支队伍建设为支撑,以7大攻坚行动为抓手,重点突出机制衔接、队伍赋能与行动成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建立群防群治一村一试点13个,排查矛盾纠纷705起,化解677起,共推送县综治中心407起,发出治安防范指令单183份,协助管控函19份,公安提示函50份,有效预警干预5人。是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维稳工作。以全县158支平安小队为纽带,统筹整合公安民警、综治工作人员、综合执法队员、民兵、村组干部及网格员等力量,建立平安小队+派出所+综治中心联动响应机制,通过微信群、对讲机等实时共享治安动态,在重点时段巡查关注烧烤摊、KTV、宾馆、酒吧等重点场所和红白事现场等人员聚集地,对突发事件实现分钟级处置。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巡逻2243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423处,协助破获案件51起。

5.深化法治红河县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组建县乡村三级常驻师资库14个,整合10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为教学场所阵地,细化整理形成195条需求清单作为精准设置课程依据,开设家风家教、未成年人教育、实用技能、文明风尚4大类30门共享课程。针对刑事案件发案特点通过梦想红河”“侨乡红河公安等自媒体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教育,以我县发案为例制作命案防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部警示教育片,广泛在乡组播发宣教,强化以案释法力度,并利用村村响大广播常态化开展普法宣教。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精准赋能企业法治需求,针对县域企业“合同纠纷高发”“知识产权侵权频发”等突出问题,县司法局组建律师服务团主动对接16家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行动,累计排查识别法律风险点28个,出具专项“体检报告”及法律意见书4份,成功协助企业化解涉法难题14个,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聚焦群众和企业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累计提供法律咨询318余人次,代拟法律文书154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8件(含提级办理27件)、公证事项148件。三是稳步拓展公益诉讼效能。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聚焦生态保护、公共利益等重点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磋商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四是厚植公平透明法治沃土。县法院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高效化解涉企纠纷案件410件、涉案金额8933.33万元,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502件,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245件,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

6.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担当作为的新时代政法铁军。一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引导政法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筑牢队伍政治忠诚根基截至目前,开展“筑牢政治忠诚”专题教育共观看警示教育片17次;政治理论学习培训5场次、政治轮训班4期,每期3天,覆盖全县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基层干警代表共计450余人次。二是优化队伍管理提效能。加强日常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对干警 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及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给予提醒纠正保持政法队伍清正廉洁。常态化开展政治督察工作,6月对县公安局开展政治督察回头看,7月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三是强化队伍教育培训。定期开展政法大讲堂活动,举办基层社会治理业务培训班1期900余人次,实现县乡村三级综治骨干、乡镇政法干警、村(社区)两委成员及驻村干部全覆盖;举办命案防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题辅导班1期,抓好乡镇政法委员和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等关键人员能力提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4231890.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31890.75,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6554.00元,增长8.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6554.00元,增长8.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有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4231890.75。其中:基本支出3259560.14,占总支出的77.02%;项目支出972330.61,占总支出的22.98%;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6554.00元,增长8.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7125.28元,下降3.75%;项目支出增加443679.28元,增长83.9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主要原因一是节约成本减少开支,二是新增项目,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59560.1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23178.47元,占基本支出的92.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6381.67元,占基本支出的7.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2330.6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信创项目经费32200元,主要用于购买国产电脑。

公共安全项目经费311824.74元,主要用于开展安全方面相关工作。

残疾人项目经费27959.15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残疾人保障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31890.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16554.00元,增长/下降8.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85579.2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0%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工资以及日常费用的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途人员变动以及工资福利的调整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11824.7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42%主要用于开展安全教育的相关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存在上级资金拨付情况,导致预决算差异较大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285.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完成年初预算的92.3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社会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途人员变动以及社保基数的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586.1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0%,完成年初预算的91.8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途人员变动以及社保基数的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22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买国产电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款项属于中央财政拨款,年初无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4415.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完成年初预算的98.4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途人员变动以及基数的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55427.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7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069.39元,增长12.3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决算为52850.6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35%,完成年初预算的58.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决算为257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5%,完成年初预算的17.1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724.39元,增长1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55.00元,下降20.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55.00元,下降20.2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支出决算为55427.69,完成年初预算的52.7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069.39元,增长12.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0000,决算为52850.69,完成年初预算的58.7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00,决算为2577.00,完成年初预算的17.18%。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成本,减少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724.39,增1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5.00,下降20.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55元,下降20.2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支付了以前年度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政法工作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381.67比上年增加12018.77,增长5.36%主要原因支付了以前年度的相关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日常费用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830862.67元,其中,流动资产214319.87元,固定资产61654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8663.8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8178.4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903.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903.7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中国共产党红河县委政法委员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