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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索引号
    hhxzfbgs/2026-00140
  • 发布机构
    红河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9-0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红河县政协委员会机关主要职责为:

(1)政治协商。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的制度。

(2)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3)参政议政。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内设八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提案委员会 、文史委员会、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如无学生人数和遗属人数可删除相关表述)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上落实新要求

1.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工作的总纲,以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政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今年2月,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县政协党组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报请县委常委会审定《政协红河县委员会2025年重点协商计划》,自觉把政协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2.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县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责任制。配合开展好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政治巡察,认真做好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政协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县政协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3.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在线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截至10月底,已召开党组会议学习5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8次。

4.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根据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部署和要求,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学习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典型案例教育、专项集中整治,一体推进“学查改”,县政协、县政协办班子,县政协机关党总支、支部班子和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均按照学习教育要求,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抓好整改,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提升建言资政水平,在服务大局上取得新进展

自觉把政协工作放到全县“一盘棋”中去谋划和推进,做到县委工作部署到哪里,政协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建言资政就体现到哪里。

1.规范提升调查研究工作。紧紧围绕县委“1153”工作思路和“三个示范县”建设,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做好调研准备工作,扎实开展提案调研、协商计划调研、院坝协商选题调研、商前调研等调研活动,为提高建言资政和协商议政水平夯实基础。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调研活动30余次。

2.深入开展协商议政活动。坚持“1+2+4+N”常态化协商机制,用好同心议政、双月协商和院坝协商平台,深入开展“双推”协商活动。全年共完成重点协商议题9个,其中:全体会议协商议题1个,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议题3个,专题协商议题1个,对口协商议题1个,主席会议协商议题1个,民主监督协商议题1个,重点督办提案协商1个。通过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协商,形成协商专报2个,其中: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协商专报,得到了县委领导的批示。

(三)认真履职尽责,在为民履职中展现新作为

1.民主监督规范有效。制定实施《政协红河县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主监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健全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提高监督质效。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县政协全体会议监督1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会议监督2次;开展“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情况”视察监督1次;调研、提案监督若干次;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落实情况督察10余次;组织州、县政协委员和干部参加案件陪审、价格听证、人才招聘面试等其他形式民主监督活动33次。

2.提案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常态化推进政协提案“提、立、交、办、督”工作,不断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政协红河县第十四届五次会议共收到提案124件,经审查、并案,立案98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2月5日县政府召开政协提案交办会,政府系统承办91件,其中,重点提案8件,涉及29家县级单位承办,交党委系统办理7件,确保提案件件有人抓,事事有落实。3月20日,驻县州政协委员活动组在州政协十三届四次全会上提交的“关于给予重视家庭教育和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提案,被列为2025年全州重点提案。截至目前,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立案的98件提案,从办理答复的情况看,提案者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61件(A类),占立案总数的62.2%;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2件(B类),占立案总数的32.7%;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需以后解决的5件(C类),占立案总数的5.1%。全部提案均在规定期限内办复,收到提案者反馈的提案协商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98份,反馈率达100%;从反馈的征询意见表看,办理满意率98%,基本满意率2%。

3.院坝协商成效明显。深入贯彻全省院坝协商行动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抓好院坝协商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注重协商成果的转化,切实让院坝协商在更大范围成为助力党委、政府基层社会治理的好帮手。2025年,共完成14个议题的协商,其中:“发挥侨乡优势,推动红河‘土特产’走进RCEP市场”协商建议报请县委办交县级相关部门办理,其余13个议题协商建议交由13个乡镇办理。协商情况被《云南政协报》采用2篇、红河州政协微信公众号采用5篇,采用率居全州前列。目前,已向省、州政协推荐上报院坝协商典型案例3件,其中:“发挥协会优势,助力丧事俭办”议题由浪堤镇、大羊街乡、车古乡联动办理,县奕车文化协会积极推动,协商形成的共识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实施,成效显著,为推动哈尼族奕车支系聚居区丧事俭办、移风易俗发挥了重要作用。

4.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定和实施《红河县政协“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政协委员在行动”——十条措施》,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委员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工作。截止目前,共开展宣传活动4次,委员参与百名企业家走基层活动20人,市场主体大走访48次,提出意见建议40条,助推市场主体305个。其中,个体工商户250个、个转企2个、企业53个;委员参与招商活动10次,促成签约合作项目5个,引进资金8660万元。

5.文化文史工作进一步加强。围绕“馆书同建·存史资政”侨乡文史品牌,以“一馆两书”为抓手,统筹推进文化文史各项工作。紧紧围绕我县深厚的民族传统和历史文化底蕴,深度挖掘哈尼奕车文化、侨乡马帮历史文化、红色革命文化中的典故和精髓,突出亲历、亲见、亲闻“三亲”特色,做好《铁心跟党走的人》(红河县文史资料第十四辑)的修编工作,配合省州政协做好《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纪事》《云南“两烟”发展历程》等文史资料的征集工作,抓好《红河县政协》期刊(第35、36期)编撰工作。

(四)加强思想引领,在画好最大同心圆上取得新突破

1.深化凝聚共识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作用,做好参加政协的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把县委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各族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共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县实践凝聚人心、凝聚共识。

2.加强团结联谊工作。采取政策理论宣讲、业务知识解读、“读书会”“界别联谊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团结联谊工作,促进各民族、各界别、社会各阶层人士紧紧团结在一起,共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用,通过组织委员开展协商调研、专题视察、“书香政协”微讲堂活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 推动深化内化转化”委员读书活动等团结联谊活动,不断增强团结联谊工作实效。加强与各地政协之间的交往交流,在交往交流中积极推介红河,展示红河新形象。

(五)强化自身建设,在履职能力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持续加强政协委员、政协干部“两支队伍”履职能力建设,为推进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1.加强学习培训。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党支部组织生活、周一工作例会、“书香政协”、委员读书活动等,不断加强“两支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根据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选送11名科级及以上干部参加各级组织部门举办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新任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持续争取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帮扶资金支持,分别在云南老山干部培训学院、云南民族大学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基地举办县政协委员(干部)履职能力提升暨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共117名委员(干部)参加培训,实现十四届县政协委员任期内培训全覆盖,进一步强化了委员履职能力建设。

2.加强制度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梳理近年来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履职工作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修改完善了县政协机关学习、工作、考勤考核、财务管理等10项内部管理制度,制订出台《关于加强委员履职临时党支部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红河县政协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不断推进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履职行为程序化、科学化。

3.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强化“两不一是”履职理念,积极践行省委倡导的“十种鲜明导向”,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推行为基层减负一致性审查、调研报备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出行、基层调研、公务接待管理等各项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为空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拔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拔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8829455.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29455.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58080.64元,增长13.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58080.64元,增长13.6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 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2025年抚恤支出增加,委员履职培训经费支出增加,五险一金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8829455.64元。其中:基本支出8068583.24元,占总支出的91.38%;项目支出760872.40元,占总支出的8.6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58080.64元,增长13.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91512.95元,增长10.88%;项目支出增加266567.69元,增长53.9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5年抚恤支出增加,委员履职培训经费支出增加,五险一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68583.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22818.11元,占基本支出的93.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5765.13元,占基本支出的6.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0872.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各委室工作经费138043.74元,主要用于各委室相关日常开支、差旅报销、采购、公车运行费等;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1500元,主要用于党员开展工作。

政协委员活动经费34252.3元,主要用于委员开展工作相关费用。

残疾人保障金经费95393.46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工作经费52906元,主要用于保障领导班子开展工作相关支出,补齐单位所需日常相关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使用经费14292元,主要用于平台租车费用。

全年会议经费77943.5元,主要用于政协全会和政协常委会相关支出。

2025年基层政协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35520元,主要用于征订政协报。

红河县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资金294921.4元,主要用于委员履职培训。

信创项目经费16100元,主要用国产电脑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9455.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058080.64元,增长/下降13.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8999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0%,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1%。主要用于在职员工资、五险一金、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造成预每一年职务职级晋升、五险一金调整基数。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7005.10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的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789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完成年初预算的96.5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及人员职务职级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国产电脑的采购;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无法纳入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84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完成年初预算的95.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决算为73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2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494.00元,增长154.97%,主要原因2025年报销金额含2024年未报销部分。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元,决算为73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49.2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4494.00元,增长154.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4494.00元,增长154.9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00元,支出决算为73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494.00元,增长154.9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无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00元,决算为739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包含2024年未报销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494.00元,增长154.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3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包含2024年未报销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765.13元,比上年增加16323.45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2025年各项基数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资产总额1,866,345.54元,其中,流动资产9286.84元,固定资产1,866,345.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419.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1419.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7项,账面原值19059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1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61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红河县委员会.xlsx】